

韦应物(737年~796年?),京兆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人。中唐诗人。父亲韦銮和伯父韦鉴都是有名的画家。韦应物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早年任侠使气,豪纵不羁,横行乡里,乡人苦之。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少食寡欲,常“焚香扫地而坐”。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他的诗风格恬淡秀逸,语言清新活泼。有《韦苏州集》。
韦应物早期所写的一部分作品里,不乏昂扬开朗的人生意气,明显的带有刚健明朗的盛唐余韵。韦应物的绝大部分诗歌,作于因秉公执法而被迫辞去洛阳县丞一职之后,尤以大历中再度出仕任京兆府功曹,至罢滁州刺史的十余年间的吏隐诗作见称于世。在他后期的作品里,慷慨为国的昂扬意气消失了,代之以看破世情的无奈和散淡。令人眷恋的盛世已去而不返,一切犹如梦境,诗人对从政已感失望,感情退回到个人生活的天地里,欣赏山水之美和闲静乐趣,从中寻求慰藉。于是,向往隐逸的宁静,有意效法陶渊明的冲和平淡,成为韦应物诗歌创作的主导倾向。气貌高古,清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
韦应物以擅长五言诗著称,白居易称“近岁韦苏州歌行,才丽之外,颇近兴讽;其五言诗又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与元九书》)。《寄全椒山道士》被高步瀛在《唐宋诗举要》中称为“化工笔”。施补华说韦应物的五言诗“足敌王、孟”,并说:“《寄全椒山中道士》一作,东坡刻意学之而终不似。盖东坡用力,韦公不用力;东坡尚意,韦公不尚意,微妙之诣也”(《清诗话》下册《岘庸说诗》)。
附录:韦应物生平年表
1岁玄宗开元25年(737)生于京兆
14岁玄宗天宝九年(750)本年前后以门荫补右千牛
15岁玄宗天宝十年(751)在“三卫”为玄宗侍卫。后改羽林仓曹,正八品下。后授高陵尉、廷评。
20岁玄宗天宝十五年(756)本年8月在京兆府昭应县成婚,夫人元苹16岁。
23岁肃宗乾元元年(759)安史乱后撤出三卫,后数年在长安,曾一度在太学读书。
27岁代宗广德元年(763)本年秋冬间为洛阳丞。
29岁代宗永泰元年(765)仍为洛阳丞,后为河南兵曹。永泰中因惩办不法军士被讼,后弃官闲居洛阳。
33岁代宗大历四年(769)本年前后,从洛阳至长安。
38岁代宗大历九年(774)任京兆府功曹,正七品下。
40岁代宗大历十一年(776)朝清郎,正七品上。九月夫人卒,十一月葬。
42岁代宗大功十三年(778)秋为户县令。
43岁代宗大历十四年(779)六月自户县令除栎阳县令,七月以疾辞官。
44岁德宗建中元年(780)在长安闲居。
45岁德宗建中二年(781)四月,迁尚书比部员外郎。从六品上。
47岁德宗建中四年(783)夏,由前任领滁州刺史,秋到任,正四品下。
48岁德宗兴元元年(784)仍在滁州刺史任上,冬罢任。
49岁德宗贞元元年(785)春夏闲居滁州西涧,秋加朝散大夫,迁江州刺史,正四品下。
51岁德宗贞元三年(787)赐封扶风县男,食邑300户。入京为左司郎中。
52岁德宗贞元四年(788)七月,由左司郎中领苏州刺史,从三品。
54岁德宗贞元六年(790)春仍在苏州任上,后罢刺史任,闲居苏州永定寺。
55岁德宗贞元七年(791)去年冬或本年初卒于苏州官舍。后运回长安,十一月归葬少陵原祖茔。
德宗贞元十二年(796)本年十一月廿七日与夫人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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