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时报消息源,4月10日傍晚,丽水市民陈某在丽水市区某医院呼吸科病区医生办公室,因父亲的病情,在与负责主治的吕医生理论过程中,情绪激动,上前殴打了吕医生一巴掌。
医生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处置,调查并固定相关证据。
经讯问,陈某对殴打医生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不仅如此,同时,公安机关还根据《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规定,4月22日上午,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万象派出所医院警务室李警务长,将涉嫌殴打医生的嫌疑人陈某相关资料整理审核后,根据28部门联合下发的备忘录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逐级申报,认定后将通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银保监会等28部门,对陈某实施14种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接受的“惩戒”期限为5年。
联合惩戒的实施期限自行为人被治安或刑事处罚结束之日起计算,满五年为止,惩戒期限届满即退出联合惩戒。但是,倘若期间再次发生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的,惩戒期限累加计算。
卫生健康委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等严重违法违规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撤销和更新相关信息,并及时推送至参与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 一个巴掌,拘留10天,罚款五百,五年惩戒。 丽水警方,用严格执法,表明了坚决捍卫医生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容侵犯的决心和警方的态度!
江淮医学为丽水警方点赞!
这一案例,因警方不拖延、不降格、从严从快依法处理,因而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 它表明,中国的医疗界即将正式进入征信时代!
因为,唯有公正的不降格的执法,才有医患和谐共处的清朗环境!
去年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2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将对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追究刑责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惩治期限为五年。
联合惩戒的行为除包括倒卖医院号源等破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外,还有暴力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 (二)扰乱医疗秩序的; (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招录、撤销荣誉、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布等16项,并具体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以及明确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
这些年来,中国的医务工作者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东西,承担了太多本不应该由医务群体承担的社会责任,医院正成为某些人发泄家庭、生活、工作中积累的压力的排泄口。
急则治标,缓则治本。医患纠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涵盖立法、医疗改革、医保政策、医患沟通、法律法规、社会风气和伦理道德等内容,涉及面广。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时间,在这个时间内,对不法医闹从严打击,实行九龙治水,联合惩戒,很有必要。
有医患纠纷走法律途径去解决,任何试图通过暴力手段来解决医患纠纷的想法必然是徒劳的,暴力伤医辱医等等医闹行为不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还会面临各部门的联合惩戒,非法医闹行为将会付出沉重而巨大的代价!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医生,但每个人都一定会成为患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医疗环境的改善,医生安全的保障,最终的受益者其实还是患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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