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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月风明楼: 不要去相信你所认为的,别当成观念以及主义 对于某种级别的东西只能进行某种级别进行阐述,...

 秋月无边1030 2019-04-29

对于某种级别的东西只能进行某种级别进行阐述,见见之时,见非见,这里的见不单是见而指的的包括任何你所看到的东西六识范围之内,非你所见即见相非相。简单的概括,见相非相论述任何事物不可信,那么什么是可信,所见所闻所想所感所嗅皆为谬言,此时有人会说,那我就不是我了,到了这个命题,那就是对的也是不对的,是知更非知。

曾经说过一句话“你永远无法想象读了整套的马克思之后,无论对于经济还是资本游戏仍然一无所获是什么感受”而今天再补充一句“对于某些级别的头脑,无论读一百遍还是一千遍仍如此,这样可能是最慈悲的赋予”当然如果喜欢继续把璀璨之火当成金太阳,没办法,那就继续金太阳,对于此类级别是最慈悲的选择了.

对于我本人这样的而言再多读几遍仍然无济于事,因为所谓进行研究的时候本质已经错误,所谓的错误发生在你的意图方向,是对于某一理论的认可还是推翻都是错误。那么应该是怎么样看点?注意我的措辞,是应该而不是我觉得,对于任何事物的研究,看的是其本来,本来面目,当然这里论述的东西不一定可以明白,无论基于某一级别的理论之上进行的某种级别的修为还是更高级别的修为都好,只要有这样的思想,这样的思想不成思辨那就是看人是人,看物是物了,那就没必要所谓色空各异,只需要在世间进行生存技能的学习以及历练。

那么问题来了,这里所需要阐述的问题究竟是什么?

拿着别人的东西别人的观点跟作为一个人跟人进行探讨不过是自渎罢了,如果见谁的观点都是真理就是相那么就没必要见相非相了,事物的解读以及研究无非论到1、是否具备条件的可能性。2、研究的看到的并非是你看到的,即所知非你知,所见非你见。那么基于两点之上,万事万物皆在于此规律中,既然是求于事物必先事于道,此路非路进行条件的自我设置并且用以社会性质,人、文化、属性提高其成功率,仅此而已,如是为多拿多要多贪,怎么算是正常:

如果具备绝对可能的条件,那么事情本来面目的X1是可进行获取的,那么由于其绝对性那么这个条件的果那么就具备X1......N(N+1)的可能性,基于以上,这不算是贪。那么后面能产生的果能有八分那是神人,六分是高人,五分正常。

如果条件的自我设置具备的可能性只有1分用于一分的用,那么用出1.1分后面的0.1都是贪,通常来说有可能的条件之下具备可能的实现性,只要可以被可能的条件那么具有可行性的话,其人的社会性以及人的属性-----个性以及共性的问题之上进行条件的自我设置应该如何自处之。

在论述上面几问题之前,这里提出一个概念,无论是人的属性还是社会的属性其根源本质皆在于自然的基础之上,即在自然的基础之上所产生的物质一切都被包含着,存在这个可能性,需要被解释的可能性本身就是需要被解释的伪命题是错误的,那么这里对于以上的阐述可以用道进行解释可以谓之大道亦可说是规律使然。从以上的方面进行阐述,人被社会着因为属性如此,那么其属性被规律所规律着,这是一个包含的关系,这里而言无论是人还是死物皆在道中,那么这个时候但凡是人为创造的东西亦为道,此道非大道而为道)(国家,民族,斗争,阶级,思维,信仰,经济等等诸如此类)是否所有的人只要明白何为道并且以道为用便可凌驾于社会属性之上

既然是具备其社会的性质以及自身的属性问题(共性)即贪嗔痴势必造成有人的地方必须有主义观念,在此基础之上产生竞争,阶级,贫富挂念而人人自比之,亦可称之为道,此乃天道社会之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有阶级观念,主义冲突而必有强,一强含弱,无强而弱焉在?所谓适者生存之丛林法则在当下得以体现淋漓尽致,何为适者,如是适者,人人皆可成为适者在社会共处之而非人人自危,那么必须具备为自然服务之适者,无此适者便无适者生存之说。由此而言,人人皆在于求外物之于一体而忽视事于物之大道也。可见一切社会之物在于人之属性基础之上所产生包括所谓儒道佛亦是在此基础之上产生其本质皆于立足于社会众生之场,无此大场亦无需教导世人之内心从容,向善、无为、遵从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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