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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道威尔与布兰顿的 “经验”之争:匹兹堡学派的分流与同向

 睁眼看教育 2019-04-30

评麦克道威尔与布兰顿的“经验”之争

文/王 玮、陈亚军

原文来源:王 玮 陈亚军. 评麦克道威尔与布兰顿的“经验”之争.学术月刊,2018年11期,28-37页.

作者简介: 陈亚军,曾任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杜威研究中心”主任,后又任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现为浙江大学教授,国内实用主义研究有名的学者。

摘要

麦克道威尔和布兰顿有关经验的观点都源于塞拉斯的伦敦讲座。但前者坚持“经验”在认识论中扮演必不可少的证成角色,而后者则主张“经验”最多只扮演了因果角色,在经验知识图画中不必引入这个概念。虽然伦敦讲座没有明确提及经验的证成角色,仅论证观察报告证成报告内容所表达的经验知识,但是观察报告既可以是言语发声,也可以是兼具命题内容和描述内容的感知经验,两者根本上都是某个思想在某种语境中以某种方式发生在某人身上,经验就此而言扮演证成角色。因此,布兰顿对经验的理解与麦克道威尔的经验概念并非如人们所想的那样矛盾。

前言

分析哲学主流继承了英国经验主义传统,在心灵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上走入困境。为摆脱困境,一些受分析哲学传统影响甚深的哲学家们致力于复活德国古典哲学。其中塞拉斯(W. Sellars)最为引人注目。他试图对分析哲学作康德式改造,将分析哲学从其休谟阶段带入康德阶段。布兰顿(R. Brandom)和麦克道威尔(J. McDowell)承袭了塞拉斯的事业,他们在塞拉斯开辟的道路上相互声援、携手前行,然而却在一个关键点上,即在如何对待经验这一点上,出现了分歧以致最终分道扬镳:一个捍卫经验主义,一个走向理性主义。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经验”概念在匹兹堡学派内部的沿袭关系,以论证麦克道威尔和布兰顿之间的分歧其实并非不可调解。

一、“经验”之争

麦克道威尔和布兰顿在某种意义上都在延续和发展塞拉斯的哲学事业。就此而言,两位同道的哲学观点在很多地方极为相似甚至完全一致。然而两人就经验主义的看法产生了分歧。一个重要根源在于,两人对塞拉斯1956 年伦敦讲座,即他最著名的文章《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有不同的理解。

塞拉斯在讲座中通过批驳一些承诺所予神话的学说−主要是经验主义学说−来拒绝所予神话。塞拉斯拒绝所予神话的同时也拒绝了经验主义吗?这是麦克道威尔和布兰顿的分歧所在。至少在这次讲座中,塞拉斯没有直接回答“是”或“不”;换言之,诚如布兰顿所言,在伦敦讲座中“塞拉斯从未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们他对经验主义的态度”。布兰顿认为,伦敦讲座的一个主要任务是逐渐废除经验主义,因为在讲座中被批驳的“传统”经验主义承诺所予神话。不过,拒绝所予神话在逻辑上未必等同于拒绝经验主义。首先,未必一切经验主义都承诺所予神话。布兰顿使用“传统”一词来对经验主义作出限定。再者,未必承诺所予神话的经验主义就该全盘否定。布兰顿也曾明确说,伦敦讲座不是在“拒绝经验主义,而是纠正它,保护其核心洞见不受到其过度延伸带来的伤害”。

如果布兰顿认为伦敦讲座的目标之一是在拒绝“传统”经验主义之后支持一种“新”经验主义,那么,表面看来,布兰顿与麦克道威尔观点一致。因为麦克道威尔认为伦敦讲座在废除“传统”经验主义并建立“非传统”经验主义。传统经验主义的经验知识有一个基础,其中的知识是非推论的,不但不预设其他经验知识,而且还是裁决其他经验知识的最终法庭。相比之下,非传统经验主义一方面承认经验知识有一个基础,即观察报告阶层,其中的经验命题不但是非推论的,而且可以裁决和推出其他经验命题,另一方面认为观察报告预设其他经验命题,即依靠其他经验命题来得以理解。非传统经验主义十分像布兰顿的两层描述。布兰顿认为,表达观察知识的观察报告不但是可靠有区别的回应倾向(简写为“RDRD”)的结果(即非推论的),而且在给予和索要理由的游戏中占据位置或作变动−其内容可以用作理由也需要理由,或者说既能用作推论前提也能用作推论结论。鹦鹉和幼儿都可以被训练在红物在场时发出“红的”的声音,即共有某种RDRD,但只有幼儿还可以学会认可并通过推论来作阐明,从而使“红的”不是纯粹发声,而是在运用概念。总之,观察报告在一层不靠其他知识被获得,在另一层靠其他知识被理解。

然而,这表面的一致背后有一个分歧。观察知识如何产生?进一步讲,经验是否扮演必不可少的认识论角色?这是两人争论的焦点。麦克道威尔坚持最低限度的经验主义,认为观察知识产生于经验,即经验是经验思想申诉的法庭,调解其与经验世界的关系。而布兰顿否认经验和观察知识间的认知关系,仅承认两者间有因果关系−经验不作证成,仅被用来进一步解释RDRD 怎么起作用。因此,布兰顿提议称为“最低限度的经验主义”的论点应该是:有认识能力的生物能有区别地回应明显的环境刺激。

经验究竟有没有认识论意义?这个问题可以从伦敦讲座入手来回答,特别是其中作为核心论证之一的对“看上去”话语的探讨,因为两人都认为自己的观点受益于此。

二、“看上去”话语的逻辑

有种传统经验主义基于现象主义视角,这个视角聚焦物理对象与感知者的显象关系。当一个人S 瞥见一个物理对象O 时,S 会称“O 看上去是红的”,因为此时观察环境可能异常,所以O 未必真是红的,甚至O 未必在场。当S 辨识当下环境为正常,他会称“O 是红的”。总之,仅当O 在正常环境之于正常的S 看上去是红的,O 才真是红的。

这个视角的传统经验主义可以从多个方向展开。首先,“O 是红的”被定义或分析为“O 在正常环境之于S 看上去是红的”,这又被阐释为“看上去是红的(looks red)”概念逻辑先于“是红的(is red)”概念。因此,语句“O 之于S 看上去是红的”被视为报告一个客观的最小事实,即O 之于S 看上去(或显象为)是红的。其次,“经验”概念被用来分析(不是解释)这个最小事实,即语句“O 之于S 看上去是红的”等效于“O 致使S 得到一个红的经验”。由此,当S 称“O 看上去是红的”,S 是在使用语词“红的”来回应一个非物理的经验,而不是物理的O。这意味着红最初是经验的一个特征,不是物理对象的,从而上述定义是在使用非物理的红来定义或分析物理的红。再次,这个最小事实独立于S 的概念框架。当O 之于S 看上去是红的,S 处于一个非概念状态(即得到一个关于红的感觉印象),并直接经验到这个状态是红的(即直接得到“红的”概念)。

塞拉斯在伦敦讲座中拒斥上述看法,并给“看上去”语句以另一种解释。论证从领带商店的年轻店员约翰的故事开始,故事主要内容如下:

约翰已掌握颜色语词的日常使用,但从未在非标准条件下看过一个对象;他一直在标准条件下看这些领带。后来电灯发明了,约翰的邻居和朋友很快采用了这种新照明,也发现和尝试解决灯光给颜色观察带来的问题,只有约翰全然不知。就在约翰的商店刚装上电灯之后,邻居吉姆恰巧来买领带。约翰推荐一条绿领带,但吉姆否认那条领带是绿的。当两人来到店外日光下,约翰发现这条领带是蓝的。约翰认为领带在里面是绿的,在外面是蓝的,颜色变了;而吉姆却认为领带就是蓝的,不是绿的。因为这次分歧,当在店内灯光下再次被问及这条领带的颜色时,约翰不再使用“这是绿的”来报告(他抑制了这样说的冲动),而是使用“它看上去是绿的”来回答。

塞拉斯论证说,当约翰面对灯光下的蓝领带说“它看上去是绿的”时,他得到一个可以称为“它看上去是绿的”或“貌似看到它是绿的”的经验。这个经验有命题内容,即命题断言“它是绿的”,也有非命题内容(或描述内容),即关于绿的感觉印象。此时约翰辨识当前环境为异常,因此抑制认可其中的命题断言。假如约翰后来辨识当前环境为正常,那么他会认可这个命题断言继而说“它是绿的”,此时他得到的经验被称为“看到它是绿的”。塞拉斯的视角与现象主义截然不同。当O 之于S 看上去是红的,S 得到一个包含命题断言“O 是红的”的经验。在这个意义上,“是红的”逻辑先于“看上去是红的”。其中命题断言中的“红的”用来称谓物理的O,而不是非物理的什么。再者,经验不但预设S 的概念框架,而且因为这个命题内容而成为一个概念状态−至少不是全然非概念的。

布兰顿认为,塞拉斯是在运用两层描述来解释“看上去”话语。在正常环境中,一个人的断言(比如)“它是红的”不仅展现相关的RDRD,而且表达观察知识;而在异常环境中,这个人会抑制这个倾向−如果这个倾向在异常环境中现实化,那么此人的这个断言不表达知识。与之相关的“看上去”陈述显示这个RDRD,同时也表达抑制认可这个断言且不担负认知承诺。因此,在布兰顿看来,当约翰说“这条领带看上去是绿的”时,他有一个RDRD 去断言“它是绿的”,但抑制认可这个断言。

如果论证到此为止,那么似乎已经表明布兰顿对塞拉斯的解读是错的,麦克道威尔对他作出的反驳是对的,因为塞拉斯完全支持经他重新阐释的“经验”概念,并借此给“看上去”话语以不同于传统经验主义的解释。不过,这仅表明塞拉斯对“看上去”话语的谈论与布兰顿的主张不同,不表明布兰顿的观点本身是错的。这将留下一条进路:假如可以论证布兰顿是受塞拉斯启发而揭示了他隐含的合理观点,并且经过详细考察发现两人的观点相容,那么可以说布兰顿的主张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塞拉斯的正确解读。下文将对这条进路展开论证。

三、倾向vs. 经验

布兰顿和塞拉斯的解释看起来相仿,除了对约翰言语行为的解释相仿,还有两个相仿的优点−与现象主义视角相比较的优点。

第一,可以进一步说明性质的和实存的“看上去”。在塞拉斯看来,当

(I)S 看到那边O 是红的,

(II)那边O 之于S 看上去是红的,

(III)那边之于S 看上去好像有一个红的O,

S 得到的经验有共同命题内容“那边O 是红的”,不同在于(I)认可O 实存和性质红,(II)只认可O 实存,抑制认可性质红(即O 未必是红的),(III)既抑制认可性质部分,也抑制认可实存部分(即O 未必在场)。而在布兰顿看来,当S 发声

(i)那边O 是红的,

(ii)那边O 看上去是红的,

(iii)那边看上去好像有一个红的O,

三者可以表达相同的RDRD,即倾向去断言那边一个红的O 在场,不同在于对这个断言的认可:(i)认可O 实存及其性质红,(ii)只认可O 实存,抑制认可性质部分,而(iii)同时抑制认可实存和性质部分。

第二,可以进一步说明O 怎么会只有属的“看上去”。在现象主义视角下,O 之于S 看上去是红的,这是一个非认识的(非概念的)事实,其中的红是确定的且不可重复的,即某个具体色度的红(比如猩红和深红)。矛盾在于,不管O 具有哪个色度的红,它之于O 都看上去是红的,其中“红”代表一个可确定的且可重复的属−涉及诸多红的种。塞拉斯和布兰顿的解释没有这个矛盾。在塞拉斯看来,相关经验的命题断言可以是可确定的“O 是红的”,也可以是更确定的“O 是深红的”;如果抑制认可性质部分,那么相关的经验将分别是“看上去是红的”和“看上去是深红的”。类似地,在布兰顿看来,可确定的发声“O 看上去是红的”认可较一般的断言,而更确定的发声“O 看上去是深红的”认可更具体的断言。

就上述而言,布兰顿的两层描述不仅可以解读塞拉斯的寓言故事,也具有同样的解释力。两人的观点真的同等有效吗?不难看出,两人的相仿谈论有一个明显不同。塞拉斯谈论三个“情境”(situations)或“事实”(facts),而布兰顿谈论三个“语句”(sentences)或“发声”(utterances)。两者虽处于不同层次,却相联系,即在相应情境中发声相应语句,比如在情境(I)中S 发声(i),以此类推。因此,两人根本上在探讨相同的情境,塞拉斯聚焦其中的“经验”,而布兰顿聚焦“倾向”。

布兰顿认为,学会使用语词“绿的”并掌握这个概念,首先得学会相应的RDRD:被训练去通过发声“绿的”来回应可见的绿物。这里的倾向“……是可以用测试条件和可经验确认的结果来定义的条件状态”,通常由虚拟条件句“如果p,那么q”表达−前件表原因,后件表结果,倾向特性也称为因果特性−比如“如果被置于水中,那么溶解”表达盐粒的一个倾向。以此类推人的言语行为倾向,其可表述为“如果受到某个刺激,那么作出某个发声回应”。假定“D”代表倾向,上标“+”和“−”分别代表正常环境(有利环境、标准条件)和异常环境(不利环境、非标准条件),那么,有关概念“绿的”的RDRD 可以表述为“D[is green]+:如果绿物被置于面前,那么发声‘绿的’”。至此,如果使“这是绿的”表达观察知识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在正常环境回应一个绿物,那么现实化这个RDRD 即可,其中没有出现“经验”概念,也看不出来有任何必要引入这个概念。

问题在于异常情境(II)和(III)。回想约翰的故事。当他一开始未意识到灯光给颜色带来影响时,他在日光下(正常环境)对蓝领带作出的报告“它是蓝的”现实化了一个RDRD,即“D[is blue]+:如果蓝物被置于面前,那么发声‘蓝的’”。而根据布兰顿的观点,这时他在灯光下(异常环境)对同一条领带作出的相悖回应“它是绿的”现实化了一个未被抑制的“D[is green]+”。①诚然,约翰的相悖回应现实化的不该是“D[is blue]+”,因为其中的发声是“蓝的”;但也不该是“D[is green]+”,因为它要求绿物在场,而约翰事实上面对的是蓝领带。同理,当像情境(III)一样没有任何领带在场,约翰的发声回应“它是绿的”现实化的也不是“D[is green]+”。

“经验”概念可以用来作解答。根据塞拉斯的分析,(I)(II)(III)中的经验有描述内容和命题内容。其中描述内容,即关于绿的感觉印象,在正常环境由绿物引起,在异常环境由其他颜色的物理对象引起,或者由没有外部原因的身体状态引起,正是这个印象导致了具有命题内容“这是绿的”的感知。约翰一开始尚未学会辨识当前环境(尚未学会抑制认可命题内容的性质部分),当他在异常环境得到一个关于绿的印象,这个印象导致他相信自己看到一条绿领带,从而发声“这是绿的”。引入“经验”概念的结果之一是,在原来倾向内容的前件“绿物被置于面前”(O(green))和后件“发声‘绿的’”(U(is green))之间加入了“得到一个关于绿的印象”(I(green))和“得到一个思想‘它是绿的’”(T(is green))。由此,“D[is green]+”可以展开为因果序列:O(green)-I(green)-T(is green)-U(is green)。其中直接导致“绿的”发声的是“T(is green)”。不过,前文已经指出,在某些情境中,当在场对象不是绿的或没有任何对象在场时仍可以产生“I(green)”,并继而导致“T(is green)”−甚至在某些非感知情境中仍可以产生“T(is green)”−从而导致“绿的”发声。约翰出错时的因果序列就是非绿物在场的情境:O(blue)-I(green)-T(is green)-U(is green)。如果前一个序列构成“D[is green]+”,那么这后一个序列就因其中的要素不同而不构成。约翰在灯光下的发声源于后一序列。因此,约翰的错误报告“它是绿的”不现实化“绿的”概念的RDRD,他之后的发声“它看上去是绿的”也不显示这个RDRD,更不涉及认可这个倾向的命题断言。这个结论与布兰顿的观点相悖。

或许其中现实化或显示的是其他种类的倾向。如果倾向的定义使用测试条件“p”和可经验确认的结果“发声‘这是绿的’”,那么不难想到一个家族的“是绿的”倾向,即“如果p,那么发声‘绿的’”。其中的“p”可以代表很多情境,比如正常感知情境“绿物被置于面前”,(琼斯故事中的)异常感知情境“蓝物被置于面前”,还有非感知情境“被(他人或自己)问及某个不在场的绿物是什么颜色”,等等。据此,可以说约翰的发声“是绿的”或“看上去是绿的”牵涉一个“绿的”倾向。不过,这个倾向一定不是习得的,因为约翰在错误报告一条蓝领带是绿的之前未遇到过这样的异常情境,他没有机会在异常情境中习得使用“绿的”来回应蓝物。然而,他的错误报告明显是自然流露,不是蓄意欺骗。约翰为何会突然得到这样一个倾向?另一个相关问题是,发声“看上去是绿的”本身是不是倾向的结果?如果是,那么约翰在灯光下抑制某个“是绿的”倾向之后会产生某个“看上去是绿的”倾向来现实化。困惑在于这个新产生的倾向牵涉的“p”。它不会是“抑制认可‘是绿的’倾向的性质部分”,因为这个条件不属于“受到某个刺激”−更不属于布兰顿最低限度的经验主义中的“明显的环境刺激”。它也不会是“灯光下蓝物置于面前”,因为这无异于将这个条件和可经验确认的结果“发声‘这看上去是绿的’”关联起来形成一个单个倾向。约翰可以习得这个倾向,即习得在灯光下通过发声“它看上去是绿的”来回应一条蓝领带,这时他的“看上去”发声不显示任何倾向,而是自身现实化一个倾向。

作为内在片断的印象和思想可以用来回答这个问题。在约翰抑制说“它是绿的”的冲动而说“它看上去是绿的”时,内在片断“T(is green)”因某个或某些怀疑的理由变动到“T(looks green)”,从而导致外在片断“U(looks green)”。其中,约翰的新回应方式“看上去是绿的”的确与命题断言“是绿的”相关,但这命题内容出自一个内在片断,而非一个倾向。之所以会误认为它显示“D[is green]+”,是因为这个倾向与错误报告有共同的因果序列“I(green)-T(is green)-U(is green)”。引入“经验”概念的过程展现一幅“解释”的层级图画,其中上一层提出的问题需要依靠自身缺乏的下一层资源来解答。倾向和经验被分别用来解释人的言语行为,就像水溶性和分子被分别用来解释盐溶于水一样。不过,如果经验知识“O 是红的”仅出现在情境(I),即要求在正常环境对在场红物作出相应报告,那么这报告仅依靠相关RDRD,没有必要引入“经验”概念来作进一步解释。这个结论与布兰顿的观点一致。

四、“看上去”语句的角色

布兰顿没有直言不讳地说“看上去”语句不是倾向的结果,但他十分坚定地说这种语句不是报告:这种陈述既不报告一个显象事实,也不报告一个倾向出现,而是显示一个称某物是什么的倾向。布兰顿将这个观点归于塞拉斯,而麦克道威尔认为这是误读,并指出塞拉斯毫不犹豫地断言“看上去”陈述是报告。塞拉斯在伦敦讲座中的确明确说:

当我说“x 现在之于我看上去是绿的”,我是在报告这个事实:我的经验,作为一个经验,与看到x 是绿的的真实经验可以说无法内在区分。

并且(就约翰的故事而言)说:

当我们的朋友约翰学会使用语句“这条领带之于我看上去是绿的”时,他学会一种方式来报告这种经验:……它作为一个经验与看到某物是绿的没有什么不同……

其中的“看上去”语句不仅是报告,还是关于经验的报告。

麦克道威尔认为布兰顿的观点是,塞拉斯之所以断言“看上去”语句不是报告(尤其不是关于经验的报告),是因为塞拉斯想要展现一幅没有经验参与的经验知识图画。⑥不过,布兰顿拒绝“看上去”语句是报告的原因不该在于这种语句报告关于“经验”的事实−布兰顿并不反对报告内容可以是心理事件−而是在于这种语句在他看来抑制认可相关断言,即不担负认知承诺,从而不会被置于给予和索要理由的游戏,更不会成为知识。

布兰顿的观点与塞拉斯的其实不矛盾。(I)(II)(III)虽是报告,却不是关于物理对象O 的,而是关于经验(更确切地讲,是关于人)的−三者是描述一个人处于某种经验状态的陈述。而(i)是关于物理对象O 的报告,(ii)和(iii)只是关于物理对象O 的发声回应−因为这两个“看上去”语句抑制认可相关内容,所以不是关于O 的报告。

不过,塞拉斯认为,(I)(II)(III)仅“外在”记述S 得到无法“内在”区分的三种经验,只有依靠感知理论才可以“内在”记述这些感知状态(即相关的思想和印象)。塞拉斯的探讨依靠他的科学哲学对观察语言和理论语言作出的一个区分。人们一开始只能使用理论语言从适当前提推出理论结论,之后才可以训练他们利用这种语言来作报告。感知理论也是如此,人们只能先依照这个理论从可公共观察的言语行为推出关于思想和印象的断言,然后习得使用这种理论语言来作报告。布兰顿继承了塞拉斯的理论概念从推论使用到非推论使用的转变,并把这种转变等同于理论的向观察的转变。换言之,一开始只有推论使用的概念称为理论概念,在习得了相关RDRD 掌握了其非推论使用之后这种概念称为观察概念−可观察的即可非推论报告的。

不管怎样,故事中的约翰没有掌握感知理论,不会使用“看上去”语句来内在报告自己的经验,只能用其来外在报告自己的经验。但这不意味着约翰没有掌握“看上去”语句之于物理对象的使用。德弗里斯(W. deVries)和科茨(P. Coates)看到了塞拉斯和布兰顿的两组“看上去”语句的不同使用,但他们没有看到塞拉斯悄然从后一种使用转向了前一种。在故事中,当约翰再次被问及灯光下蓝领带的颜色时,他回答“它看上去是绿的”,尽管这回答牵涉他的经验,却不是在报告这个经验,而是在谈论一个物理对象的颜色。而塞拉斯将“它看上去是绿的”和关于经验的报告“S 看到它是绿的”置于同一层级,从而使这个回答变为一个关于经验的报告。严格地讲,仅当“它看上去是绿的”是“它之于S 看上去是绿的”的简写时才是报告,不然只有后者报告S 得到某个经验,前者因缺少“S”而只能表达“得到某个经验”,不能算作一个真正完整的报告。因此,与(I)属于同一层级的是(II),不是(ii)−(ii)与(i)同级。

因此,如果聚焦约翰的故事,那么布兰顿可以断言“……将这些[‘看上去’语句]视为报告完全错了……它们甚至不报告这个倾向在场”,如果脱离这个故事,这个断言就不具有普遍性了。从布兰顿的批评者的措辞中也可以看到这一点。麦克道威尔没有只是说布兰顿“拒绝”这个想法不符合塞拉斯所说,而是说布兰顿的“普遍拒绝(general rejection)”是不符合的。再者,德弗里斯和科茨认为布兰顿的错误在于否认“看上去”陈述“在任何意义上”是报告。这都暗示了“看上去”陈述在某种意义上不是报告的可能。

五、观察知识的证成

布兰顿认为,在可感知事实和通过运用RDRD 来非推论引出的相关报告之间加入的“经验”之类的中介没有认知意义,仅作出了进一步的因果解释。而麦克道威尔则认为,观察报告表达的经验思想既需要经验来加以外在限制,使之关联外在实在(世界),又需要经验来加以理性限制,为之作最终辩护。对此,仍可以从塞拉斯的观点入手来探讨。

布兰顿和麦克道威尔关于证成的看法都来自塞拉斯下述一段话:

根本在于,在将一个片断或一个状态描述为认识到的片断或状态时,我们不是在经验描述那个片断或状态;我们是在将它置于理由的逻辑空间,即证成且能证成我们的话的逻辑空间。

假定约翰报告“它是红的”或他看到它是红的,如果说他“认识到”它是红的,那么这不是在作经验描述,而是在说约翰的话被保证或被证成,即他的信念具有权威性或合理性。约翰的报告怎么被置于理由的逻辑空间来证成?

约翰的信念是非推论的,其权威性不源于从其他合理信念推论出来,即不靠推论证成获得。在推论证成中,一个信念因其内容与另一合理信念的内容推论相关而是合理的,其简要图式为“信念P 是合理的;因此,P;P 逻辑蕴涵Q;因此,信念Q 是合理的”。塞拉斯认为,约翰信念的权威性可以归结于“……[约翰]学会怎么在感知情境中使用相关词句”。说(已学会辨识环境的)约翰学会了正确使用颜色语词,比如“红的”,就是说他学会了通过报告“它是红的”来回应在场的红物。换言之,报告是相关对象在场的可靠指示。因此,当他报告“这是红的”,报告的正确性使听到报告的人或约翰自己可以作出推论“约翰报告‘这是红的’(且没有怀疑出错的理由);因此,信念有个红物在约翰面前是合理的”来为约翰的信念辩护。关键在于,在塞拉斯的使用中,报告可以是言语发声,也可以是感知经验。当约翰貌似看到这是红的,他可以作出证成“我貌似看到这是红的(且没有怀疑出错的理由);因此,我的信念有个红物在我面前是合理的”。

由此可以指出三点。第一,证成推论的前提断定某个思想在某种语境中以某种方式发生在某人身上,由此推出相信这个思想是合理的。这个证成虽然不是信念间的推论证成,但本身仍是推论的,只因同一思想(即报告这是红的)既出现在前提中也出现在结论中,所以表面上看起来是非推论的。第二,要作上述证成推论,就得先得到授权推论的知识,即在先认识到报告“这是红的”是红物在视觉感知标准条件下在场的可靠指示,或者认识到若貌似看到一个红物则信念有个红物在场是合理的−总之,认识到感知语境中感知信念很可能为真。第三,观察知识既是非推论的,又预设其他经验知识。在一维,观察知识不从其他知识推出,却可以推出其他知识;在另一维,观察知识预设其他知识,得依靠其他知识证成。这是在拒绝所予神话的一个观点,即逻辑预设其他经验知识的知识必定是推论的,从而也是在拒绝所予神话的核心观点,即感知经验是经验知识的“不被推动的推动者(unmoved mover)”。

如果将“报告”限定于言语发声,那么塞拉斯在可感知事实和观察报告之间的确引入了证成经验知识的“经验”概念,也说明了它怎么证成经验知识。就此而言,麦克道威尔与塞拉斯一致。麦克道威尔指出,所予神话用非概念的所予来证成经验思想。虽然非概念的所予给经验思想加以外部限制,但这限制不在概念空间中,即不是理性的,因此这种所予不能作证成。为了避开所予神话,麦克道威尔没有像融贯论一样否认经验的证成角色−这样的经验与经验思想只有因果相关,没有理性关系,从而不能得到经验内容−而是像塞拉斯一样引入兼具感觉和命题特征的经验−这样的经验不是非概念的所予,而是有概念内容的状态,可以给经验思想加以理性的外部限制。

不过,塞拉斯也表明,没有引入经验概念的报告可以被置于理由的逻辑空间来证成。从这个视角看,布兰顿与塞拉斯一致。布兰顿将被置于理由的逻辑空间称为给予和索要理由的游戏作变动,其中包括从报告推出结论,也包括给予支持或反对报告的理由。他由此进一步断言,“…… 一个非推论的报告要表达知识……报告者必须能通过展示其理由来证成它。这就是说,报告者必须将其展示为一个推论的结论……”总之,布兰顿对经验知识的描述中没有出现经验概念,更没有机会提到经验的认识论意义。

问题在于,麦克道威尔与布兰顿关于经验知识证成的看法一致吗?从塞拉斯的视角看,两人根本上是一致的。因为,塞拉斯指出,证成经验知识的理由(即证成的前提)是“在感知情境中相关思想以某种方式发生在感知者身上”。而这个理由的具体表达形式与解释层级相对应。换言之,这个理由可以是言语发声的形式,也可以是内在经验的形式,甚至随着解释层次的深入,还可以表示为神经生理学过程或者分子生物学过程−比如可被称为“这是红的”的过程,这里“这是红的”和描述经验思想的语句一样是对相关过程或片断做功能归类,不指称柏拉图式的抽象实体−这些理由谈论同一个认识事件。布兰顿的探讨在上层,因此没有出现“经验”概念,而一旦像麦克道威尔一样进入下一层,“经验”概念及其认识论意义便同时出现。由此可以断言,没有引入“经验”概念不等于否定经验的认识论意义。

六、经验知识的岔口

布兰顿和麦克道威尔乃至塞拉斯的观点表明了塑造经验知识的两条线索:因果线索和规范线索。在他们的探讨中还可以找到另外一条必不可少的隐含线索,可以称为历史线索。这条线索不是对经验知识相关的对象命名之类的历史追问,而是对经验知识所属的某种语言模式或游戏的历史追问。换言之,在某个历史时段出现了某种涉及描述世界的语言游戏,它规定了游戏中的哪些言语可以获得“知识”身份。

经验知识的历史线索出现在约翰的故事中。当新照明方式给物理对象颜色带来问题时,约翰和他的友邻分别指出两个解答方向。一个方向是认定光照不改变物理对象的颜色。这个方向认定物理对象具有的颜色是它在标准条件下看上去具有的颜色。就像在故事中,一条蓝领带在日光下是蓝的,报告“它是蓝的”可以获得“知识”身份,而这条领带在灯光下看上去是绿的,从而“它是绿的”或“它看上去是绿的”不会获得“知识”身份。第二个方向是(像约翰质疑的一样)认定光照改变物理对象的颜色。这个方向认定物理对象具有的颜色是它看上去具有的颜色,比如一条领带在日光下是蓝的,在灯光下是绿的,等等。其中可以获得“知识”身份的言语(就那条领带而言)既可以是“它现在是蓝的”也可以是“它现在是绿的”等。甚至可以将“看上去是红的”的意义等同于“是红的”−从而关于物理对象的“看上去”语句是报告。尽管如此,仍可以将日光下对象的颜色作为标准来谈论对象,比如(修改维特根斯坦的语句)“五个日光下看起来是红色的苹果”。总之,在第二个方向的语言游戏中,约翰最初的错误报告“它是绿的”将是正确的,可以表达经验知识。

这两个方向的语言游戏分别配有不同的经验知识因果序列和证成理由。第一个游戏如塞拉斯所论证的那样,第二个游戏的因果序列将变为“蓝物日光下置于面前发声‘蓝的’”和“蓝物灯光下置于面前发声‘绿的’”,而为其中的发声表达的知识作辩护的理由也将分别是“报告(或看到)‘它是蓝的’”和“报告(或看到)‘它是绿的’”。约翰的友邻阻断了第二个语言游戏的进路,经验知识在这个历史的岔口获得了支配它的模式,即第一个语言游戏,从而具有其现实具有的形态。因此,在经验知识图画中既该有因果线索和证成线索的互动,也该有历史线索的参与,这三条线索共同塑造了现实中的经验知识。

原文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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