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无处安放的灵位:房东因病去世,租客将房子占为己有

 昵称35899786 2019-05-01

租客摇身一变,居然成为了房子的主人。而房子真正的主人过世后想要设置灵堂,却被告知租客不肯搬走,并声称房东死了之后,房子就是他的了。

刘先生说,他小舅子名下有一套房,但是几年前被居委会给撬开强行租了出去,这一租租了五年,租客完全把房子当成自己的,说什么也不愿意退还,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刘先生的小舅子方某是一个单身汉,父母也已经果实,自己因为吸毒而引发了精神疾病,由于没有亲人出来认方某,居委会选择撬开他家的门锁,将他的房子租出去,来贴补他在医院的治疗费用,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不过,五年时间,方某在医院因病去世,居委会也联系到了他的姐夫,也就是刘某,并让刘先生处理后事。因为风俗不同,刘先生考虑到要“做七”,就想要收回属于小舅子的房子,在里面给他设灵堂。但是没想到是,租客给刘先生的答复是:“这是我的房子,我为什么要搬走?”

然而其实,租客本身并不住在韦某的房子里,而是住在同一幢楼的四楼。租下韦某的屋子,只是用来堆放物品的。

那么,他为什么不肯搬走呢?现任居委会主任说,其实,租客觉得,自己是同住人,房东死了之后,房子就是他的了……

刘先生和他的妻子以及方某的另外一个姐姐用4万元钱以差价换房的形式为韦某买下了这套房子的使用权,但这并没有改变这套房屋是使用权房(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的属性。而法律规定,在承租人死后,同住人确实可以继续承租这套房屋。那么,租客算不算是同住人呢?

一个问题没解决,另一个问题又来了。由于房子里确实只有死者方某一个人的户口,而方某作为一个父母双亡的单身汉,没有能够称得上是“直系亲属”的人,而作为非直系亲属的姐姐、姐夫要想承租这套房子,也并不是那么简单。那么,难道说之前两个姐姐付出去的4万元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吗?

而租客既不付房租,还要霸占这套房子的做法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刘先生再次找到居委会说明这些情况之后,居委会终于承诺,会积极对租客进行劝说,让他尽快搬离。

终于,经过居委会领导的积极劝说,刘先生在小舅子生前的家里为其设立了灵堂,他表示,接下去会尽快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看看能否将这套房屋的使用权变更到家里其他有住房困难的亲戚名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