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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欠钱,借条上咋有他名字?签名竟是复印的 “债主”起诉他还款60万元反被判刑

 lixj1028 2019-05-07

签名不能乱签,以防有心之人做文章。4月29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虚假诉讼案。这起案子中,被告夫妻俩就在签名上做起了文章,要求被害人“归还欠款60多万元”。

庆幸的是,夫妻俩的伎俩被揭穿。

莫名被起诉,怀疑借条作假

去年6月,企业主王先生接到法院传票,说其涉及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出借人起诉到大溪法庭。出借人是陈某,涉案金额为60多万元。

陈某和妻子林某都已年过七旬,王先生认识这对夫妻,不过,他从没有向对方借过钱。王先生到法庭了解情况。对方提供的借条上,借款人有两人,第一人是王先生的兄弟王某,第二人才是王先生。

王先生注意到,借条上的签名好像是自己的笔迹。不过,他很快判断出,这个签名十有八九是复印上去的。

去年3月,这对夫妻曾找过王先生。“林某说,我之前写给她的厂名和名字弄丢了,要我再写一份,我就写给她了。”王先生说,这借条上的签名,可能就是这份签名复印上去的。

王先生翻出了当时林某找他签字时的监控。监控显示,去年3月23日,林某拿着笔记本到王先生处,王先生在上面写东西,但具体的内容看不出。

借条签名系复印,法院驳回起诉

王先生提出对借条进行鉴定。去年8月底,一家鉴定机构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该借条落款处的王先生签名是出自其本人的笔迹,但该签名是静电复制形成的。

去年10月9日,大溪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民事诉讼案件。庭审中,林某作为丈夫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出庭,王先生也出庭了。

林某坚持称,王先生兄弟俩到她家中借款,两人都有签字。林某还辱骂王先生,说他乱讲,说做人要讲良心。

王先生出具司法鉴定报告后,林某仍坚持说借条是原件。承办法官反复向其确认,并阐明伪造证据的后果。林某不承认,也不解释,说不知道复印的事。

去年10月20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借条系复制形成,故对该证据不予采信。原告未能提供其他材料证明原、被告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且涉嫌伪造证据,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驳回起诉。

夫妻俩因虚假诉讼罪获刑

林某曾打电话给王先生,王先生将其录了下来。

电话中,林某向王先生道歉,还说王先生和王某是亲兄弟,听说王先生在替王某还钱,所以才会这么做。

因涉嫌虚假诉讼罪,今年1月,陈某、林某夫妻俩陆续归案。

很快,陈某、林某夫妻俩就交代了犯罪事实。他们称,丈夫林某借了65万元给王某,王某只还了5万元,就没钱还了。考虑到王先生有钱,他们就想着把王先生的签名加到借条中,让王先生帮忙还钱。之后,林某要到了王先生的签名,用剪刀剪下后,再复印到借条上。陈某拿着这张借条,到法院起诉王先生。

4月29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虚假诉讼案件。陈某、林某夫妻俩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陈某结伙,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最后,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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