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请问:什么是法?什么是自然?

 北极熊788 2019-05-15

老子是道家哲学的创始人,他与他的继承者和发扬者庄子一起,建立起了精深庞杂的道家哲学体系,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文化性格。可以说,只要是中国人都会知道老子,都多少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

老子的道家哲学的来源,就是一个道字。这是老子的道家哲学最核心的精神,老子在道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人生哲学、政治哲学等,都来自于道的理论。而在道的理论中最核心的又是自然,所以,只要理解了道和自然的概念,我们就能正确理解老子的道家思想。

在古代的哲学中,哲学家们往往最关心的是宇宙万物的起源的问题,因为我们要解决我们从哪里来的问题,其次是关注人类自身的去向和命运,因为这是解决我们往哪里去的问题,最后关注的我是谁,因为这关系着人的自我定位和自我价值何在以及如何实现自我价值的问题。

在人类文化的早期,先人们往往认为,是神创造了世界,这一点无论中外都是一样的,这就是神创造世界说。这个神在西方是上帝,在中国叫女娲或盘古。但哲学发展到了我国的春秋时代之后,老子反对有神论,否认是神创造了世界,真正先于世界而创造世界万物统御世界万物的是道。道是世界的本原,是世界的推动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是最终极的本体。而道通过自然等形式被表达出来。所以说,在老子的道德经中的自然,其实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是我们看的到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大自然,比如大自然的山川河流、风云雷电花开花落等,另外一个含义其实就是道,指的是统御世界万物的规律。第三种意思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事物它最本初最原来的样子。就像人最初是婴儿一样。所以,老子非常推崇婴儿,认为婴儿没有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他没有机心,而是一派自然而然的样子。老子认为,圣人的最高境界就是赤子或婴儿境界。

好,我们现在可以看看老子的道德经的原文了: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翻译成现代文就是: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这一段话是老子哲学的核心。老子认为从来就没有什么神仙创造了宇宙,而是一种法则,这种法则不是某一个法则,而是宇宙间事物的总法则,这种法则先于世界产生,它规定了宇宙发展的方向。老子认为,宇宙中有道、天、地和人,人只不过是宇宙自然中的一员,既然如此,人的发展就要受到道的支配。那么这个道就是自然,就是事物的本原或它本来的那个样子。

所以,老子这段话的自然,不是现实中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自然界,而是指自然而然的样子,也就是道。同时,法的意思就是效法的意思。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