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什么人,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都是一点一点地进步进来的,傅山也是一样,他在学习书法的初期,是以元代的赵孟頫为师,逐渐精进的,但后来,对书法的认识提高后,又认为赵孟頫的书法虽然形体结构好,有功力,但最终还是没有达到一个很高的高度,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赵孟頫作了二臣,书法中少了人格和气节的魅力,这恰恰是书法境界层次所需要的,因此他的书法也就高不到哪去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对书法认识的提高,傅山又在其中寻找着另一个艺术境界,不再与赵孟頫、董其昌等人在书法中有 "斗气" 的成分,而是转向了艺术中另外一个思考角度,这就是他所提倡的"字中之天"。 历史上古人对"天然"的判断傅山所说的这个"天",也就是古人常说的"自然" 、"天然"之意。而这些都是书法审美的最高标准。最早提出书法的中"自然"属性的是南北朝的羊欣,他是王献之的外甥,书法学习王献之,并著有《采古来能书人名》的书法理论,其中著录并分析了自李斯至王献之等69位书法名人的作品。
羊欣认为,张芝的字形精熟程度还达不到王羲之,自然的属性也不如王献之好。这里的自然是摆脱一切人的的羁绊,是自然而然的出现,这个"自然"是时代的产物,也是道家哲学的思想观念,正如《老子二十五章》中所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魏晋时期人们对玄学的崇拜,正是由道家哲学所带来的影响,这种思想一直渗透到人们对审美的认识。书法中的"自然",一方面是要求人们向自然学习,另一方面,则是提倡在创作中要秉承自由精神,放弃挂碍,不雕不饰,达到一种自由的境界。 继羊欣之后,南朝书法家、书法理论家王僧虔对"天然"也有所论述,他在《论书》中说到:
这里,王僧虔提出了"天然"一说,实际上,不论是"自然"还是"天然",它们在含义上来说,都是指同一个属性,同是来自魏晋时期人们所崇尚的"道"、"玄"的大背景之下,只不过"天然"在书法审美活动中有"率真"之意,而"自然"则更多地含有更加"自由"的意思。 而北宋著名书法家米芾也在《海岳名言》中说到了书法中的"率真"和"刻意"。所谓"率真"就是自然、天真之意,而"刻意"就是人为的因素多,这个是不被提倡的。
米芾的这个论述,是从执笔说起,在写字作书时,执笔要轻,这样才能在写字时运用自如,也许会产生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写大字时,很多人都认为需要用更大的力气捉笔,但是,米芾认为这样写出来的字更无生机,亦无筋骨,而在写小字时却要做到笔势相互呼应,这样的作品才是没有刻意的好作品。 当然,米芾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论断,其主要原因是北宋时期人们的一种错误观念,这就是世间流传的关于王献之小时候学习写字时,他的父亲王羲之站在后面用力抽掉毛笔,以考察他的执笔力量。这个学书故事在北宋还是比较流行的,也"误导"了很多学习书法的人,而米芾等人对此执有不同看法。当然,现在看来,米芾的观点也是不无道理的。 米芾从执笔谈到了书法中的"率真"观点,但其核心的思想仍然是倡导人们有学书时要尽可能地追求自然而然和率真朴素的艺术境界,这个观点与前人的"自然、天然"都是一脉相承的,也是符合其其艺术审美思想的。 傅山的"字中之天"我们从傅山的人生经历来看,他是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博学多才的人,尤其是他对先秦诸子哲学和老庄道学思想研究颇深,自称"老庄之徒",可见傅山是一位真正的哲学思想家。 在书法方面,傅山经过对前人书论思想和书法作品的研究后,提出了评判书法好坏的标准是"字中之天"的审美理想,对后世学习书法指明了方向和判断标准。 按照傅山的观点,"字中之天"的"天",就是"天然",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现象,他为了说清这个概念,在他的《霜红龛集》中记载了这么一段话:
书法有最高境界,想要达到这个程度,就不得不去这么做。从心想到手做,从执笔到书写,都有不同有差异。书法中每一行有每一行的"天",每一个字都有每一个字的"天"。这里的"天"也是指天然,有了这个"天然","神"也就自然到了。 "字中之天"怎么获取?既然书法中有"天然"的气象,那么这样的气象如何做到?有的人认为这需要人的悟性,也有的人认为这是天机,非常人能所为之的,但傅山并不是这么认识的,他接着说到:
傅山从猛参将和学童的写字时看到,这些并非是"文化人"所写的字,天真烂漫,字态奇古,把字的疏密关系都搞颠倒了,但其中的稚拙天真之意却是不可思议的,这也许就是书法中的"天然"之趣。 傅山的这一思想并非他所独创,而在他之前的北宋文学家释惠洪就曾经有类似的说法,他在《题昭默自笔小参》中说到:
这个意思是说,他喜欢书法的原因,就是爱看儿童写字,其中有纯正之气,有稚拙之气,它是人的内心世界的反映,儿童天真无邪,心里所想,写出来的就是一种天真之气。 傅山之所以用儿童写字作比喻,就是因为儿童心里没有那么多的想法,不被世人的琐事诸物所牵绊、所羁绕,这种纯真的气象是没有经过安排的,成人可以在醉酒后也许可以揣测和体会。因此,他认为,写字作书应当从儿童写字上进行借鉴与参考。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书法中的一些基本结论,这就是书法不仅有形体结构的"工夫"和功力,但最终评判的标准还是字以外的能力,傅山在书法中的审美标准,也是他所认为的最高标准,即:在"字外之天"中寻求书法境界的层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就是书写者的字外功夫和能力,即使书法需要书写者的气质、修养和阅历,但更需要人在创作活动中表现出更多的率真、自然之气象。因此,傅山的这一书法思想,也为我们当今的书法创作带来一些思考和联想。(郭宗吾/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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