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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修经基础篇》(二十二)——慎终如始

 芳草屋845 20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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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修经基础篇》(二十二)——慎终如始

《道德经》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局面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事情发生变化之前没有出现预兆时最容易改变局面;事物越是脆弱越容易消解;事物越细微越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以前就处理妥当;治理国家,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以前早做准备。

儒家《礼记·中庸》中提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与老子此处的思想不谋而合,他们都在强调事情在安稳、不生变化时,就应该有所预备、有所防卫,不要等到发生变故后而使自己措手不及。这也正符合“天道”运行的法则,老子知晓世间万事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只是很多变化我们看不到、看不全,有些事物表面不变,但是其本质在变,而还有一些事物,表面虽然在变,但其本质不会变,更有甚者,它们的变化完全是不为人所知的,这便是“大象无形”的道理。因此在任何无常的变化面前,只有做好充分准备的人,才能够从容面对。

当事物脆弱的时候就容易被消解掉,就如同枯死的草木那样,没有了土壤和水分的滋养,一阵风便可以轻而易举的吹散它;当事物变得非常细微的时候就容易遗失它,就如同手中的沙子一般,稍微轻轻一松,就会散失大量沙子。所以一个统治者的要懂得在国力快要衰弱的时候,增强自己的国力,在民心快要散乱的时候,及时凝聚民心。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人们做事情,总是快要到成功的时候选择放弃而失败,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也要像开始的时候那样慎重,这样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了。老子在此强调做事情一定要有毅力和恒心,不到成功的最后一刻,决不能懈怠和轻言放弃,保持一颗初心,才能够有始有终,最终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老子修经基础篇》(二十二)——慎终如始

《道德经》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古代善于为道的人,不是教导人们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们淳厚朴实。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心机和智巧。

很多读者读了老子此章,颇不认同,因为在他们看来,老子是在用“愚民”政策,使百姓变得愚钝而方便统治。但是了解老子的人都知道老子主张的是“无为而治”,即便是“愚民”政策也是“有为”,所以这样的解读是偏离老子思想主体的。

若要真正读懂此章,在这里则需要注意“愚”和“智”这两个字的概念,“愚”并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理解的“”,而应该解读为“淳厚、朴实”,正如老子在第二十章所言“我愚人之心也哉”,并不是指“自己有一颗蠢笨的心”,而是指“自己有一颗淳厚朴实的心”;“智”也并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理解的“智慧”,此处应该解读为“聪明、智巧”,对于这个观点老子在《道经》部分多次提及,如第三章“使夫智者不敢为”、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等。因此老子在此仍然是在倡导“无为而治”,使人民回归“自然淳朴”。

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作“玄德”。玄德又深又远,与事物一同复归到真朴,然后才能达到最大的和顺。这里的“稽式”也就是上文提到的“不以智治国”的法则,老子认为这才是“玄德”之人。

西汉道家隐士河上公注解此章提到:“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万物欲益己,玄德施与别人”,大意是:“有玄德的人,与其它人不同,其他人是以利己为生存目的,而玄德之人以利他为生存目的”,此处说明了有道之士与其他平凡之人的差别,凸显出有道之士高尚的品格。

《老子修经基础篇》(二十二)——慎终如始

《道德经》第六十六章

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因此圣人要治理人民必须以低谦的言辞来对待百姓,要想领导人民,必须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人民的后面。

很多人解读此句,认为老子在此提出的“言下之”,是指“关心”和“慰问”百姓,正如历史上很多仁君那样,微服私访探寻百姓疾苦。

但在此实则不然。老子主张的是无为而治,因此他并不提倡统治者去干预百姓的生活,即便是以“关心”和“慰问”的方式,这也对应于前文老子将统治者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太上,不知有之”,第二类是“其次亲而誉之”,第三类是“其次畏之”,第四类是“其次侮之”。所以说如果老子鼓励统治者常常去“关心”和“慰问”百姓的话,那这样的统治者只能算得上是第二层级的统治者,第一层级的统治者应该是“不被人民所知的”。

所以老子在此所说的“言下之”,应该是对应于第四十二章“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这也便解开了为什么古代帝王都称“”和“寡人”,这不仅是低谦之词,更上升到了“人人厌恶”和“忌讳”之词,所以说当侯王可以以此来自称时,那么就说明这个君主为了天下百姓,而使自己变成了“孤家寡人”,愿意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百姓做事。所以这里的“言下之”,是“自我而言”,而不是“对他人而言”。

身后之”是老子第二次论述了,第一次论述是在第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该章是对圣人的行为作出的客观论述,他认为“圣人时时刻刻将自己的利益摆在人民利益的后面”,同样此处也是如此,对于君主而言,要成为天下人的领导者,必须将天下人的利益摆在自己利益的上方,这样才能被天下人所拥戴,才能让天下人自愿归服。此乃民贵君轻的思想。

综合此三章,老子分别论述了“居安思危”、“慎终如始”的思想、“不以智治国”的法则以及“民贵君轻”的理念。第六十四章,老子通过论述事情的变化无常,来倡导统治者要有居安思危的心理,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其次鼓励人们做事要保持初心、慎终如始;第六十五章,老子通过论述“以智治国”的弊端“民难治”,来倡导统治者“无为而治”,并且要能够知其然知其所以然,通过“道”的法则到达玄德的境界,使得万物自然归顺;第六十六章老子倡导当政者应该把自身的利益置于人民的利益之下,以“孤、寡”的态度为人民做实事,为百姓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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