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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鹏程丨德里达哀辞

 置身于宁静 2019-05-22

西方思潮进入中国语境,往往有个时间差。一九六六年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发表《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与游戏》批评李维史特劳斯(Claude Lé vi-Strauss )的理论,对其二元对立结构唱起挽歌时,台湾的结构主义却正方兴未艾。

一九七二年杨牧论乐府诗《公无渡河》,即以人与自然的对立冲突来说此诗之悲剧性,采用李维史特劳斯之说,自不在话下。乐蘅军论中国古典小说的悲剧性,也用同一方法,而亦脍炙人口。到一九七八年周英雄重析《公无渡河》,运用结构主义方法更为纯熟,他将此诗纳入中外民间口头歌诗的大系统去,希望通过叙事结构的比较,得出一个共通的模式。类似的工作也见于金荣华领导的一个小组。他们主要是从事中国六朝时期小说「情节单元」的整理。同年,张汉良亦发表《唐传奇《南阳士人》的结构分析》。次年,周英雄又作《赋比兴的语言结构》。到一九八三年,结集出版了《结构主义与中国文学》(台北:东大)。其主旨在于反驳「结构主义不适用于中国文学批评」,故以实际的操作运用来说明结构主义方法仍是可行的。

在这个文学场景中,德里达的声音显然并没有被台湾的文学或文化研究者所听受。八十年代,研究德里达的,大概只有一位廖炳惠,出版过《解构批评论集》(台北:东大,1985 )一书。但那时德里达所抨击的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 )语言学正大行其道,不仅结构主义之风头未衰,由索绪尔语言学发展来的符号学也刚在台广获介绍。古添洪就在一九八四年出版过《记号诗学》(台北:东大)。因此解构批评虽有廖炳惠等人之译述,在那个环境中,实在并无太大的影响。

而且当时固然介述了德里达对二元对立思想的批判,但这个批评是如何由反省语文关系而发展至对西方形上学的整体批判,仍语焉未详;德里达与福柯(Michel Foucault )等后结构主义思潮的总体关联,亦面貌模糊。故解构理论要如何运用到文学研究上去,大家均不甚了了。

一九九二年我出版《文化符号学》(台北:学生书局),才首次将德里达的论述带入中文(文字、文学、文化)语境中去发挥。我那本书,既名为符号学,显然与德里达并不同调,仍是要讨论符号的形成与运作方式。但我又与结构主义不同,不是以语言内部结构分析为主,而是讨论文化中的符号,以及符号如何建构了文化。结构主义的方法,看起来是在讨论文化,但其文化分析其实就是不做文化分析,只分析语言结构,然后类比到文学文化事项上去,或根本就把语言结构和现实结构看成是同一的,故与我的看法大相径庭。

另一个分歧,则在语言观上。

自索绪尔以降,受其影响之人类学、符号学、诗学各派,基本路数就是由语言来讨论文化。可是,在中国文化中国社会里,文字远比语言更重要。我既不满于索绪尔以下诸符号学流派,自然就会注意到德里达对索绪尔语言观的批评。

这些批评,在今天看,当然都属常识,任何一位略谙思潮的大学生都能琅琅上口。但在二三十年前,且是资讯匮乏、译述甚少的情况下,能注意此一批评,并援用以申明文字符号的重要性,其实亦非易事。

当时我尚未见着《论文字学》(De la grammato log ie )、《书写与差异》(Writing and difference)等书,主要是根据他与克里斯特娃的对话:《符号学与文字学》 。在该文中,德里达认为索绪尔之后,大家均把语言学当成符号学的一般模式,这个做法,显示了西方传统的语词中心主义和语音中心主义态度。德里达则主张以文字做为符号学最一般的概念,以中和符号学的语言学倾向,且以为此亦可注意到「超出西方界限之外的文字之历史和系统」。因我所谈的,本来就是超出西方界限的中文(文字、文学、文化),是以理所当然地如他所建议:以文字做为符号学最一般的概念。

虽然如此,我亦自知我与德里达貌合而神离。他谈文字学,旨在瓦解西方柏拉图以来的形上学传统。瓦解此一传统,固为吾人所乐见,故吾人甚愿引用其说,以见西方文化发展内中实存一大病灶,亦不宜遽尔援用二元对立的形上学体系来解说中文(文字、文学、文化)。可是我之用解构,其目的并不在解构而在建构。利用他解构西方之际,另建一整体的、统一的、中心的体系,而以文字为此一体系之核心。此等做法,料当为德里达所诃,完全与他的解构精神相反。

但从另一方面说,此或亦为德里达之发展。因为德里达虽说要建立文字学,要以文字做为符号学最一般的概念,却仅是说说而已,他没能力做到。其后承声嗣响者,也只复述他对索绪尔的批判而止,未能由其批判再进一步,讨论文字中心主义的文化和社会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我之所为,倒行逆施,既背反了他,又发展了他。

若附会点说,这恰好便是解构的。解构,本是德里达对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 )「解体」一词的法文翻译,其含义并不只在表达解体毁灭之意。中文词汇译为解构,既存解义,又有构义,方恰如其分。我之所为,或亦如是。

再进一步说,德里达谈文字学、谈以文字做为符号学最一般的概念、谈新文本主体,都显示了他对文字的重视,但我觉得这也是他最大的弱点。因为西方人没有文字的观念,无论如何说文字,都仍只是书面语,亦即拼音的符号。故所谓以文字、以语言,其实仍是语言间的对诤。欲以此挣脱语言或语音中心主义,宁非奢想?

他与伽达玛(Hans-Georg Gadamer )的争辩,强调后期海德格尔不只说「被理解的存在是语言」,更要说:说话的不是人而是语言。就表明了人不是语言的主人,人不产生语言,只是言语在说话。人说话,则是因着语言在说。既如是,人根本不能逃离语言。则他对西方语言中心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在场的形上学虽然意存颠覆,但又如何能逃离它们呢?扬汤以止沸,抱薪而救火,只是更深地陷于语言的牢笼中而已。

所以我认为:依德里达的办法,既无能力真正建立文字学,亦无法以文字为最一般的概念来发展符号学,更无法真正颠覆西方的语音中心主义及其形上学传统。

对于非表音文字,德里达亦非未予留意,然其理解乃顺着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 Leibnitz )而来。莱布尼兹设想的非表音文字,亦即象形文字,被黑格尔称为:「聋子的阅读和哑巴的书写」,仅诉诸视觉而放弃了听觉。在做此等设想时,莱布尼兹当然是以中文为模型或受中文所启发。德里达则与莱布尼兹一样,以为此种文字便是可以摆脱拼音体系的另一选择。可是,中文根本不是这种非表音文字。中文里,象形文字只有百来个;表音的字,亦即形声字却达百分之八九十。故中文乃可表音可不表音的表意文字。这种脱离「语音/非语音」二元对立格局的文字,便非德里达所能知。透过这个文字体系来看,宣称要打破二元对立的德里达,不仍陷在语音与非语音的对立框架中吗?

由于对真正的文字体系缺乏了解,也使他的几个观念显得夹缠、晦涩。例如用「分延」讲意义的不定,用「播撒」讲本文的裂缝,用「踪迹」讲始源的迷失,或将写作与解读视为本文的解构游戏,说解万端。但我相信读的人泰半是一头雾水,如「游戏包括了意义的作用,或者说作用的意义,但不是把它们视为知识,而是视为文字:意义是游戏的一种功能,它以无意义的游戏的方式写在某个地方」(见《书写与差异》)云云,说得实在费劲。

可是,这在中国惯常「以文为戏」的传统中却是极容易理解的事。以文为戏的性质正是如此。在以文为戏时,文不再成为作者表达自我和显露意义的工具,文只是他这个文字自身。这个文字只重视书写本身,也不太管表达了什么,因此或滑稽突稊、或叉牙格磔、或回文取巧、或妙对博粲,充分利用或张扬着文义的歧义、不定,文本的戏谐无序、套用等等。这些状况,不就是德里达想要指明的吗?倘或对中文里以文为戏的传统了解得再多些,我相信他持论会更简要清通些,其理论也更易运用于文学批评(不会像现在,主要用在文化批评方面)。

当然,德里达本来其实也根本可以不谈文字的。跟声音相对的,不是文字,而是无声。海德格尔曾谈过沉默、无声、失音。德里达没有抓住这一点,只就此说海德格尔在对待在场形上学及逻各斯中心主义时立场模糊,而未顺此发挥之,至为可惜。

且声音其实是复杂的,德里达没有细分,如庄子那样讲天籁、地籁、人籁、大言、小言、大音、希声;也没有注意到无声,如庄子说「渊默」那般。故其对语音中心的批判终不究竟,他不知「道可道,非常道」,存有之本原,既然不在言说处,便当默而识之,乃竟去构思一套无本原的学说,虽以此博得了不朽的声名,却终不能见道。惜哉,伤哉!


 龚鹏程

龚鹏程,1956年生于台北,当代著名学者和思想家。著作已出版一百五十多本。

办有大学、出版社、杂志社、书院等,并规划城市建设、主题园区等多处。讲学于世界各地。现为世界汉学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擅诗文,勤著述,知行合一,道器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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