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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尊贵者不轻其罚的问题

 解决人生问题 2019-05-24

【原文】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县1法者,法2不法也。设赏者,赏当赏也。法定之后,中程者赏,缺绳者诛;尊贵者不轻其罚,而卑贱者不重其刑。犯法者虽贤必诛,中度者虽不肖必无罪;是故公道通而私道塞矣。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自恣也;其立君也,所以制有司使无专行也;法籍礼义者。所以禁君使无擅断也。人莫得自恣则道胜,道胜而理达矣,故反于无为。无为者,非谓其凝滞而不动也,以其言莫从已出也。

【译文】法律,是天下社会的度量标准,也是君主手中的准绳。社会制订悬挂刑法,是为了依法惩处犯法者;设置实行奖赏制度,是为了奖赏有功之士。这种刑法和制度一经制定,符合奖赏制度的就要嘉奖、触犯法律的就要受罚。尊贵者触犯法律也不得减轻处罚,卑贱者犯了法也不会加重处罚。犯法者尽管贤能也一定严惩,守法者虽然无能也不可无端治罪。所以秉公执法风气盛行,徇私枉法之路就被堵塞。古代设置理官,是用来制约民众,不让他们恣意放纵。设立君主,是用来制约官员,不让他们专行妄为。而宗法礼义的制定,又是用来限制君主的,不让他独断专横。这样,在这个社会中没有人可以不受限制而放纵专行,那么人生道路就占了主导地位、取得胜利,人生道路取得胜利,这事理就通畅,于是便可返回到无为而治的境地。这里说的“无为”,不是说什么都凝滞不动,而是说不要任何事情都由君主一个人说了算而不考虑事物本身的规律和特点。

【说明】本节描述的是尊贵者不轻其罚的问题,。尊贵者触犯法律也不得减轻处罚,卑贱者犯了法也不会加重处罚。犯法者尽管贤能也一定严惩,守法者虽然无能也不可无端治罪。所以秉公执法风气盛行,徇私枉法之路就被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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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县:(xuán悬)古通“悬”。《诗·魏风·伐檀》:“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诗·周颂·有瞽》:“应田县鼓,鞉磬柷圉。”《管子·小匡》:“县车束马,逾大行与卑耳之谿。”《荀子·解蔽》:“桀死于鬲山,纣县于赤旆。”《韩非子·有度》:“权衡县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国语·晋语》:“骊姬请使申,处曲沃以速縣。”《礼记·檀弓》:“县棺而封。”《淮南子·本经》:“县联房植。”《说文》:“縣,系也。从系,持县会意。”这里用为悬挂、倒悬之意。

2.法:(fǎ髪)依法处治,惩罚。《文子·上义》:“县法者,法不法也。”《鹖冠子·武灵王》:“法民而自慎,少人而自至。”《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将法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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