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题主这个问题,其实旁人还真没有办法说清楚,很多时候只能是排除与猜测,让题主来对号入座。毕竟题主在公司个人能力的影响,与老板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概莫能知。 至于说有可能老板对《劳动合同法》的无知和不解,其实这种判断是不应该存在的。毕竟现代社会中,劳资关系还是比较突出的矛盾,时常都会看到一些有关劳资纠纷的报道。 因此,作为公司的老板,这毕竟是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可能不去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即使没有去了解,老板可能通过与其他老板朋友,多多少少也可能会有所知晓。 所以,那些认为老板对法律的无知判断,应该是不会成立的说法。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会导致老板这样做呢?可能性有2种。一、题主可能个人能力较好,得到领导认可与接纳,而你去意已绝,老板出于对你的肯定与欣赏,便赏赐你三个月薪酬。这必须要建立在你拥有较好的个人能力,而且得到了老板的认可与肯定,你们关系也还不错的情况之下。 当然,你们公司收益也要较好才行,不然即使老板有心也会无法表现自己的大方慷慨。 其实在老板的这个行动背后,应该是还藏有2点私心与想法。 ①、既然你去意已绝,老板无法挽留下你这种优秀的人才,便希望付你三个工资,尽快离辞。不希望一月时间后你再离职,怕你的离职时间拖长会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情绪。只有快刀斩乱麻,你越快离职,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和危害越小。同时老板需要化解和处理这种影响的成本精力会更少,可以最大限度的稳定军心,保证公司的良好运转。 如果公司真要让你坚持上班一月再批准,那在这段时间里,难免你不会煽动一些员工,让更多的人也产生离职的想法。 一旦这种离职的消极情绪扩散开来,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极大的破坏性。这是任何一个老板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②、老板在你提出离职时,再主动送你三个月工资,想利用自己的大方打动你,对你还抱有一丝回心转意的希望。当员工离职时,老板能主动为其支付报酬,除了老板的欣赏之外,其实还想以此手段来打动员工,对其回头抱着一丝希望。 如果员工离职后,无法找到如意的工作,这种员工只要回来,通常老板都不会拒绝。毕竟这种人才的能力与业绩,老板都已经是亲眼目睹了,是无话可说的。 因此,当题主与老板交谈后,决意离职时,老板便可能会改用小恩小惠来打动员工,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二、可能是题主属于公司“老油条”,老板已经是极其厌恶你了,主动多给你三个月工资,希望你尽快离职。我们都知道,公司要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是属于违法的,必须要为其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若是员工的工作时间较长,那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将绝不是一个小数目。 而现在你主动提出辞职,公司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了,那对老板来说可是求之不得的天大好事呀! 所以,老板担心你辞职的时间拖久,情况会有所改变。万一你睡了一觉起来,反悔了不想离职了,怎么办? 因此,老板为了避免你反悔的情况出现,于是主动为你支付三个月工资,要求你立马辞职离开,不给你留下反悔的时间与机会。 因此,是完全可以预料出,题主如果是按公司主动来辞退而支付经济赔偿金,那这个数目一定是比现在老板主动支付的要多得多。 不然,哪个老板还甘愿为厌恶之极的员工离职,而主动额外支付其工资呢? 所以,老板就是想用这种方式来,以尽可能快的速度把“职场瘟神”打发走! 当然,不管老板是出于何种目的,其实都已不太重要了!关键是在职场工作中,员工主动辞职时,老板竟然还主动多为其支付三个月的工资,无论如何还是一件让人感动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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