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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相融 治国之道

 昵称29845948 2019-05-26

逯TY


长袖若云,万世以法,理不至难铸辉煌;孤霞一夕,疏星点点,情不深不生婆娑。情者,关乎民心;理者,关乎国制。在治国方略之中,如果能将情与理适度结合,将情的人文关心和理的规章法制相融合,做到“情中有理、理中有情”,那必定会比侧重一方、忽废一方而强得多,治国态势必定会民心所向,政通人和。
“理”是人们在后天的学习中得到的能力,从容淡定、有条不紊,它是理性之智慧聚成的光芒;“情”是人生来便有的一种美好情感,泪眼无语、睹物思情,它是感性之纯粹凝成的缠绵。理与情看似是不同的概念,看似是不同的轨迹,却彼此相互交织,纠结与共,难以分离。人生一世,既不能只重理而冷血无情,也不能只重情而善恶不分。治国大业,更是既要以“理”晓之,又要以“情”动之。
昔日兵荒马乱的战场,雪卷红旗,血染长空;当年四分五裂的国家,混乱割据,颠沛流离。是他,苍穹一指,万千英雄四方涌起,刀光剑影四面鼓声;虎视眈眈,不畏群雄,叱咤风云,一统天下!乱世中,秦始皇一统六国,建立起一个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成为历史上第一位皇帝。然而,在治国中,秦始皇要求人们遵守伦理道德观念,提倡“严刑峻法”,如有违法毫不留情,并且一人犯罪还要“株连九族”。 在暴政的阴影下,万物凋敝,民不聊生,人人不敢稍有所作为,生怕惹来杀头之罪。秦始皇主张依法治国,遵守伦理道德的想法虽是理性之思,但这种过分的、极端的理性,只会加剧统治阶级与平民阶级的矛盾,致使更多的人起来反抗残暴的统治;最终,“戍卒叫,函谷举”,一个辉煌的王朝,就这样在历史的长河中陨灭。以“理”治国固然重要,但是谁能缺少“情”的滋润?一个国家如果只不断地以“理”运作,就像一个偌大的机器,丝毫没有“情”作为润滑剂,那么它终将瘫痪。由此可见,只有理没有情,无法传承民族的血脉,无法成就国家的长治久安。
治国,以“理”代“情”不可取,那
以“情”代“理”是否就是明智之举?
袅袅笔触,潺潺哀情;流水落花春已逝,寂寞梧桐月如钩。或许,人们只流连于他清哀淡愁的意境之中,却不知他才华横溢的背后,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人生!南唐最后一位国君——李煜,南唐中主李璟第六子。他本淡泊无争,从无当国君的念头,但是万里江山戏剧性地就落在了他的手中。天意难违,但李煜哪里是治国安民的料?由于性情优柔、缺少理智,他难以使国家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难以鼓舞士气,收敛民心;政治上,他还因为自己的“感性”之情而错杀了不少有功之臣。春花秋月何时了?带着翩翩的愁绪,国家的土地逐渐被他国侵蚀鲸吞。最终,他成为了南唐的最后一位皇帝,真正的亡国之君。“情”之美虽然使李煜斐然的文采流传千古,但是这种过度的“感性”,也是使南唐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当初李煜摒弃了这些风花雪月之情,加大对国家的统治力度,通过理性的思考与批判,正确地及早地理顺国家政治经济之间的关系,安定民生,加强国防,那么南唐的命运或许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但是,李煜面对万千百姓,面对先辈打下的江山,没有以“理”的手段力挽惨剧,反而独自沉溺在小我的愁绪之中不能自拔,终致使国家灭亡。只重“情”而没有“理”,同样无法治理好国家。
历史发展的轮回历历在目,我们以史为鉴,方能继往开来。在中国腾飞之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我们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制建设和德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我们必须既能严明规章制度,又能密切关注民生,倾听民众的心声,急民众之急,苦民众之苦。一个在百姓“清波”中弄潮赶海的政府,才能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之下,高瞻远瞩,稳步向前,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可以团结的力量,党群一心,众志成城。因此,在治国过程中,只有把“情”与“理”紧密融合,情中有理、理中有情,合理地将“情”与“理”相互结合,相互激发,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理之以情,情之以理,情理相成,治国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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