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木贼(附:王惟一与针灸铜人)

 369蓝田书院 2019-05-28

我发《麻黄》的时候提到小时候沟坡有很多“节节草”,其中有一种就是麻黄。一位朋友说节节草不是麻黄,其实我是说很多人把麻黄和今天要说的植物都叫“节节草”,它就是木贼。木贼和麻黄在幼苗时还真不好区别,麻黄有一种就叫木贼麻黄。但是有果的时候就好区别了,果穗完全不同。

先来一张对比图片,都是万荣照片,麻黄在沟坡生长,木贼在河滩。

木贼在我县主要是河滩生长,特别是河坝上,潮湿的河边坡地。生长的并不好,大多倒伏。但是范围还是很广的;在裴庄、荣河、宝井段河滩及里望乡沟坡等乡镇都有发现。

别称:无心草、木贼草、节节草、节骨草、笔头草、笔筒草等。喜阴湿的环境,生于山坡、河岸湿地,喜直射阳光。

一、药用价值:

(一)药典:

【性味与归经】甘、苦,平。归肺、肝经。

【功能与主治】疏散风热,明目退翳。用于风热目赤,迎风流泪,目生云翳。

【用法与用量】3~9g。

(二)报道其它功效:可以用于脱肛、肠风下血,血痢,疟疾,喉痛,痈肿。用法可以煎汤,或入丸、散。外用:研末撒。煎汤一般3克到10克。

(三)各家论述:

1、《本草纲目》:木贼,与麻黄同形同性,故亦能发汗解肌,升散火郁风湿,治眼目诸血疾也。解肌,止泪,止血,去风湿,疝痛,大肠脱肛。

2、《本草求真》:木贼,书云形质有类麻黄,升散亦颇相似,但此气不辛热,且入足少阳胆、足厥阴肝,能于二经血分驱散风热,使血上通于目,故为去翳明目要剂,初非麻黄味辛性燥,专开在卫腠理而使身汗大出也。是以疝痛脱肛,肠风痔漏,赤痢崩带,诸血等症,审其果因风热而成者,得此则痛止肛收,肠固血止,而无不治之症矣。然气血亏损,则用谷精、木贼去障,又当兼以芍药、熟地,滋补肝肾,使目得血能视。若徒用此二味退障,则即加以当归补助,亦恐气味辛散,非其所宜。

3、《本草经疏》:木贼草,首主目疾,及退翳膜,益肝胆而明目也。其主积块、疗肠风、止痢,及妇人月水不断、崩中赤白、痔疾出血者,皆入血益肝胆之功,肝藏血故也。

从上面论述可以看出主要是眼科用药。长的像麻黄。

(三)《中国药典》中木贼要求含山柰素(C15H10O6)不得少于0.20%。而麻黄要求含盐酸麻黄碱(C10H15NO.HCl)和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的总量不得少于0.80%。也就是说木贼和麻黄的主要成份不同,一个是山柰素,一个是麻黄碱。

仔细观察木贼与麻黄还是有很大区别,但幼苗期也确实不好区别。

王惟一与针灸铜人

一、王惟一

1、姓名:王惟德

2、籍贯:?

3、职业:翰林医官、朝散大夫、殿中省尚药奉御骑都尉。

4、时代:北宋。987年至1067年

5、著作与贡献:

(1)、考定《明堂针灸图》,撰写《铜人腧穴针灸图经》

(2)、铸造针灸铜人模型2具。(天佑铜人)

(3)、刻《图经》于石。

二、针灸铜人:

1、“天佑铜人”铸造时间:1027年。

2、用途:针灸教学用具。

3、天佑铜人特点:

(1)、真人大小。

(2)、空腔,里面装有铜铸成的脏腑。

(3)、躯壳表面刻有三百五十四个穴位孔。

(4)教学时外封黄蜡,里面灌满水银(或水)。老师出题针刺某穴,或提问何病症该针何穴时,学生照题试针。若针得正确,一进针水银便会流出。若针得不对,就刺不进去。《铜人腧穴针灸图经》一书是“天佑铜人”的说明书。

4、国宝“天佑铜人”今何在?日本?我不知道。

5、明英宗朱祁镇命人仿制了“明正统针灸铜人”。(仿制时间1443年)史书记载:重新铸造的针灸铜人与宋天圣铜人“不差毫厘”。明正统铜人在八国联军进北京时被盗。现在证明在俄罗斯圣彼得堡艾尔米塔什博物馆。

6、明嘉靖铜人于明世宗嘉靖年间(1522-1566)铸成。1956年,中国中医研究院将其从故宫借出并进行了仿制,仿制品现藏于中国针灸博物馆。

7、民国铜人:民国铜人由北京同济堂药铺制,由中国针灸博物馆收藏。

2016年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设立的“天圣铜人”奖,每2年一次。是现在针灸学科对医生医术的最高荣誉奖。第一届:石学敏(2017年12月3日)等获得这项荣誉奖。

万荣县中医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中医院,是以中医为主的综合医院,开设有外骨科、内科、妇产科、儿科、理疗推拿、针灸、眼科等临床科室。有核磁、CT、彩超、电子胃肠镜、血液透析、百万级层流手术室等大型辅助检查和设施。可以开展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等各类手术,包括微创手术治疗,每个科室都可以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

特色治疗有血疗、多种方法治疗“颈肩腰腿痛”。开展针刺类、推拿类、拔罐类、灸类等十类中医技术50余种。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