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浅谈侦查审讯中谋略的运用

 建喜图书馆 2019-06-03

摘要:本文主要围绕刑事侦查审讯程序,阐述审讯谋略应用之必要性,分析司法实务常见的数类审讯谋略。同时结合影视剧《人民的名义》和春秋战国时期孙武著作《孙子兵法》,对部分审讯谋略进行精要分析。

关键词:侦查审讯;谋略;应用

一、审讯与审讯谋略

审讯,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一种方式。作为诉讼活动中的语言交流行为,审讯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一是侦查阶段,二是公诉和侦查监督阶段,三是审判阶段。本文讨论的审讯谋略主要针对侦查阶段。该阶段从依法逮捕或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开始,通过审讯和收集证据,准确、及时地查明全部犯罪事实,追查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诬害,直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或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时为止。

有别于侦查工作采用的背靠背方式对犯罪分子进行秘密调查,审讯工作则是与犯罪分子进行面对面、短兵相接的斗争。

审讯谋略,是指综合已掌握证据、案件特性及被告人的心理状况,对被告人施加一定心理影响,以消除其心理障碍,最终促使其如实供述罪行的计谋策略。其具备三个基本特征:1.计谋性。审讯过程中,利用犯罪分子的心理特点,通过打心理战干扰其已经或即将建立的审讯防御体系,促使其主动供述,认罪服法。2.正义性。顾名思义,审讯目的在于揭露与惩治犯罪。3.客观性。审讯谋略并非一成不变,其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客观基础之上,并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适时灵活调整,做到有的放矢。

二、为何要运用审讯谋略?

不抓特点,无从审讯。在审讯实务中,多数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审讯室后总会有一个重要特征,即拒绝交代犯罪事实,不愿配合工作,对抗审讯人员的一切问话。该特征的行为表现就是谎言。换句话说,如果能让他们不说谎,那么问题就得以迎刃而解。审讯谋略则是抓住这一特点,从犯罪嫌疑人有声或无声的假话中寻求突破口。有声对应说谎,无声对应沉默,若进一步量化,我们可以将说谎细分为全部谎言、大部分谎言和小部分谎言三类,将沉默细分为长期沉默、中期沉默、短期沉默和瞬间沉默四类。[1]

每个人在社会上都有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美国社会交换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霍曼斯曾总结出行为主义交换论,主要阐述人具有趋利避害的特性,每个人均在趋利避害的行为活动中来实施自己的行为。在审讯中,面对审讯人员的问话,犯罪嫌疑人会在对抗和如实供述两者间进行权衡,对抗对自己有利,他就对抗,否则供认。这告诉我们:犯罪嫌疑人能在权衡利弊后自愿供述犯罪事实,这是人之本性。因此,在恰当时候运用审讯谋略,能让犯罪嫌疑人化被动为主动,提高审讯效率。

正确运用审讯谋略,在查实案情,揭露和证实犯罪人,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具体包括三个方面:1.促使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进行更为细致的描述,查清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和后果,以正确认定犯罪性质,确定罪名。2.通过获取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辩解,有助于发现、纠正错误,以恰如其分地认定犯罪。3.有助于分析犯罪嫌疑人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和主客观原因,为其教育改造创造条件。

三、审讯谋略应用要点

审讯谋略的核心在于打乱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平衡和稳定状态,造成其分析判断失误,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审讯人员的控制和影响范围,最后束手就擒,交代罪行。因此,审讯人员在选取具体谋略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谋略必须具备科学依据,须有相关社会学科理论支撑,如犯罪心理学、逻辑学、思维科学等。

2.谋略并非“万金油”,不能离开某一特定案件而谈,因此必须结合一系列客观依据方才行之有效,同时切忌仅凭主观臆测套用固定的模式。

3.审讯过程是与犯罪嫌疑人的一场智慧较量,因此谋略应充分体现攻心战特点,从心理上压倒、制服对方。

4.制定谋略应包含科学的推测预见,即应发散思维全盘考虑,根据预测的各种可能性提出不同方案,并从中权衡选优。

5.审讯人员应做到灵活应变,根据“敌变我变”原则,迅速做出反应,随时相机应变,以适应纷繁复杂的突发情况。

6.必须严守依法办事原则,绝不允许使用指供、诱供、刑讯逼供、车轮战术等手段。[2]

四、如何在审讯中有针对性运用谋略?

审讯犯罪嫌疑人是一种尖锐激烈的智斗艺术。一般而言,审讯人员在讯问前应充分准备以下事项:

1.熟悉材料,分析案情。情报收集的数量与质量,往往决定着整场审讯的进展和收效。因此,必须事先全面而广泛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等犯罪事实情况及其社会关系、家庭情况、个性特点、有无前科等基本信息,并据此全面分析案情。

2.分析被告人心理,掌握其个性特点。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分析主要集中在个性心理特征和心理状态两方面。综合研判其在作案前后及审讯中的不同心理表现,这对于掌握其心理弱点,在审讯中有针对性运用攻心战术大有裨益。

3.分析核对物证、书证及证人证言。证据作为认定犯罪的依据,在审讯中能发挥强大的威慑作用,促使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和精神支柱崩塌。因此审讯人员必须事先对证据逐一核实,尤其是关键性证据,否则很可能因证据失实非但不能让犯罪嫌疑人“缴械投降”,还反过来被其利用,审讯的效果大打折扣。

4.研究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前的具体表现。首先要熟悉了解执行逮捕、拘留时各种犯罪嫌疑人的常见表现情况,如犯罪后潜逃被活捉的犯罪嫌疑人,其心理从恐惧慌张转变为害怕加重刑罚的复杂感。与此同时,审讯人员要预见到犯罪嫌疑人对审讯工作可能设置的种种障碍,尤其是惯犯,必须了解其实施反侦察的惯用伎俩。

5.选择审讯方法、制定审讯计划。方法的选择须基于两方面考量:(1)适当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感情因素,如有的犯罪嫌疑人适合施加强压力,喜欢“吃硬”;相反,有的则喜欢“吃软”,因其逆反心理重,施加压力越大,其抗拒心越强。(2)兼顾灵活与相对稳定,意即不被犯罪嫌疑人耍花样所迷惑而胡乱变更方法,但如果发现其心理上出现一些阶段性的变化,则应灵活变换方式,做到“对症下药”。制定审讯计划的核心在于审讯谋略和方法技术的具体应用,但对于审讯情况的预测毕竟是相对的,因而事前应准备充分而有条理的预案,以便审讯人员沉着应对突发状况。[3]

审讯过程是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循环往复地进行唇枪舌战,在这期间,智斗的特点表现的尤其突出。审讯实践中采用的谋略手段五花八门,但主要且被广泛使用的谋略大致分为七类,包括攻心型、威慑型、迷惑型、迂回型、诱导型、利用型和应变型。下文笔者主要梳理、阐述前三类谋略。

1.攻心型审讯谋略

该谋略从正面发动攻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以法律、政策为主的思想教育,辅之以宽严两种典型案例政策兑现的教育,促使其思想转化。具体计法为:

(1)以正压邪,攻心为上

人们常说“邪不压正”,这既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也是每个人最根本的信念。运用该谋略时,要让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当前政策,从形势、前途教育入手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其畏罪和侥幸心理,发挥“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法律威慑力。

(2)政策教育,分化瓦解

犯罪嫌疑人都存在强弱程度和持续时间不同的抗拒心理,其对抗形式多样,有的冲着审讯人员顶撞,有的捣毁物品、激烈冲突,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还有的则沉默以对、守口如瓶。实践中沉默以对,妄图蒙混过关而对抗的犯罪嫌疑人占多数,此时审讯人员应向其指出不同态度及可能导致的后果。首先指出犯罪与证据的客观性,即犯罪嫌疑人一旦实施犯罪行为,便会在现场遗留物质印迹和心理印迹,最终会形成证据,而证据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其次道出没有口供也可以定案处理的诉讼原则,破除不供则无法定罪的错误思想。最后指出不能一味迷信同案犯之间的攻守同盟,因同案犯可能会为争取从宽处理而抢先坦白交代。

2.威慑型审讯谋略

该谋略通过示形造势,心理暗示,出示证据,造成犯罪嫌疑人恐惧和破坏其心理平衡,迫使其交代罪行。具体计法为:

(1)强化心理刺激,促其心理失调

上文提及的妄图蒙混过关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有两类:一是伪装无辜;二是伪装老实,假装坦白认罪。对前者,应向其反复强调《刑事诉讼法》关于重事实证据、不轻信口供,证据一旦确凿即可依法定案的规定。对后者,应在审讯过程中细心捕捉疑点和破绽,一发现即向其发起攻势。这里的心理刺激主要是解释相关刑法条文,让犯罪嫌疑人将刑罚与其认罪态度联系起来。

对于被捕前有一定社会身份的人物,其在接受审讯时往往对审讯人员持轻蔑态度,如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落网接受审讯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你们查着了,我就认。”此时可以采取权威暗示法,即借助某领导人的身份权威,通过旁敲侧击的言语和环境,使文强接受观念刺激并产生一种无法逃脱之感。

(2)巧使证据,重点突破

采用什么方式,选择什么合适时机向犯罪嫌疑人展示证据,从而使犯罪嫌疑人造成巨大精神压力,促使其低头认罪,此为出示证据的艺术。出示证据时机得当,能达到突破一点,打开全局的效果,而不能以挤牙膏般地逐份出示。笔者归纳了常见的三种适当时机:在经过一段时间审讯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和外在表现有所变化时;犯罪嫌疑人与审讯人员建立起一定信任感时;犯罪嫌疑人开始交代问题,但口供反复、自相矛盾时。

3.迷惑型审讯谋略

较上文已述两种审讯谋略,该谋略更加对审讯人员的功底要求更高,即设置计谋迷惑犯罪嫌疑人,使其无法弄清审讯人员的意图,进而错误判断,落入圈套。具体计法为:

(1)迅速出击,先发制敌

当犯罪嫌疑人刚被拘捕,内心处于惊恐慌乱之时对其进行突审,因其来不及考虑任何对策,能有效促使其如实供述。同时,可利用其心理负担重的弱点,对其施加心理刺激,摧毁其防御体系。

(2)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兵镜吴子十三篇》曰:“凡战,所谓奇者,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交战之际,惊前掩后,冲东击西,使敌莫知所备。如此,则胜。”审讯中可以利用犯罪嫌疑人的疏忽,趁其不备之时抛出一系列问题或出示证据,使其措手不及,最终破绽显露,只得老实交代。

(3)细察情感,巧用计谋

汉代应邵所著《风俗通义》记载,“颍川有妯娌两人争儿,丞相黄霸让两人各距10余步,自往取儿,弟媳恐伤亲儿,放手让大妇拉去。”该故事讲的是利用人的情感规律办案,以分辨是非。该道理放在当今的审讯实务上也同样适用。应采用亲情感化方法,设法消除消除犯罪嫌疑人内心的紧张感,如暂时把与案件相关的话题放下,与犯罪嫌疑人聊家常,待其情绪稳定后再逐渐把话题拉回到案件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让犯罪嫌疑人悉数供述。

四、影视剧《人民的名义》与审讯谋略

戏剧源于现实,反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也出现了不少审讯场景,如对大风厂厂长蔡成功的来回审讯、与银行行长欧阳菁的较量等都堪称经典。下面对部分镜头进行分析:

1.对大风厂厂长蔡成功的第一次审讯

在本次审讯中,陆亦可与周正一同审讯蔡成功,但蔡成功对他们不信任,因而说自己不想举报,随后又说困了得睡觉。此时陆亦可对其承诺,不管其成功举报谁,均替他保密。但蔡成功反问道:“你们局长陈海都被人撞了,你又怎么保证我的安全?”陆亦可被问的答不上话,直至侯亮平以反贪局长身份进入审讯时,蔡方才开始交代。这说明,审讯人员的确定应科学合理,其身份形象会直接决定能否在短时间内取得被审讯对象的信任。[4]

2.对刘新建的4小时审讯

本次审讯前,侯亮平因被诬陷而面临组织调查,季昌平为其争取了宝贵的4个小时审讯刘新建的时间。在有效时间内能否保证审讯效果,关键在于比拼侯、刘双方的心理素质。而侯亮平尽管心急,但仍保持良好心态,与刘轻松交谈,终于将其防线攻破。

3.对汉东省京州市城市银行副行长欧阳菁的审讯

欧阳菁被侯亮平从市委书记的专车上带走,她带着强烈的敌对情绪坐在审讯台前。本次审讯由林华华和周正作为审讯人员,这样的人员搭配有两方面益处:一是林华华较周正能更好的从女性角度理解欧阳菁的内心想法,即“同理心”,更容易与其展开对话,打开欧阳菁的话匣子;二是在问及与其丈夫李达康相关问题时,两人可以营造矛盾对立气氛,即一人唱红脸,一人唱白脸,而林华华作为唱红脸一方,通过对周正的反驳,让欧阳菁与其产生共鸣,从而逐渐取得欧的信任。审讯全程,两审讯人员对欧阳菁均称呼“欧阳行长”,这样不仅是对欧阳菁的尊敬,是“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的体现,更是拉近双方距离的有力手段。欧阳菁初进审讯室时反复强调“你们零口供结案”,于是林华华暂时将案件相关话题放下,以“你跟李达康书记是怎么认识的?”一问与其展开对话,并适时回应,对其经历表示理解,并一步步展开亲情感化,逐步取得欧阳菁信任。

李达康书记作为丈夫,但因长期痴狂工作,长期不顾家,与欧阳菁之间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同时,女儿也远在海外,欧阳菁找不到更加亲近的人诉说心里话。当欧阳菁逐渐敞开心扉,将内心的情感纠结表露出来之时,两人结束审讯。林华华除去欧阳菁的手铐,托着事先准备好的生日蛋糕,对她说:“你女儿一直在国外,好几年没给你过生日了,今天我就替她给你过个生日,祝你生日快乐!”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欧阳菁不能自已,其强硬的抗拒心理瞬间被击垮,最后还主动供述了关于五十万的事情。

因此,本次审讯中审讯人员另辟蹊径,从与案件无关的话题切入,利用感化方式,与犯罪嫌疑人相互交心,在表示审讯人员设身处地理解的同时,还能有效减轻被审人员的心理负担,一举两得。

五、古为今用——《孙子兵法》与审讯谋略

春秋时期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是中国最重要的一部军事著作,被称为中国兵书之首。现代审讯实务也可借鉴书上的战略思想,并有针对性地灵活运用。下文结合本书思想简述部分审讯谋略。

1.原文: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5]

——《孙子兵法·谋攻篇》

译文:了解敌方也了解自己,每次战斗都不会有危险;不了解敌方但了解自己,胜负几率参半;既不了解敌方又不了解自己,每战必败。

根据内容,我们可以设计攻心型审讯谋略。上文有述,审讯人员应在审讯过程中时刻留意犯罪嫌疑人的言行举止,尤其关注其情绪波动,并适时展开攻势,对其进行政策、形势、前途等为主,以典型案例为辅的思想教育。该正面攻势能逐步瓦解犯罪嫌疑人的抗拒心理,并坦白交代。

2.原文: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

——《孙子兵法·军争篇》

译文:军队初战时士气饱满,一段时间后就逐渐懈怠,最后士气衰竭。因此善于用兵的人要避开敌人初来时的锐气,等待敌人士气懈怠衰竭时再去打它,这是通过削弱敌军士气以获胜的方法。

根据内容可以得知,审讯初期,犯罪嫌疑人的排斥心理强,要么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侦查机关尚未掌握充分的犯罪证据,或者想方设法闭口不谈关键事实、拖延时间。此时审讯人员可以采用旁敲侧击的方式,不直接讯问与本案直接相关的事实,而是通过提问其他看似与案件无关的碎片化事实,并逐渐向本案过渡,使犯罪嫌疑人在不经觉中招供。或采用迷惑型的审讯谋略,如声东击西方式,设置一定情境并层层深入,使犯罪嫌疑人主动暴露犯罪事实。[6]

3.原文: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

——《孙子兵法·始计篇》

译文:敌方贪利就用利益诱惑他,敌方混乱就趁机攻取他,敌方强大就要防备他,敌方暴怒易燥就撩拨他,敌方自卑就使他骄傲自大,地方体力充沛就使其劳累,敌方内部亲密就挑拨离间。

根据内容可以得知,审讯谋略并非万能、一成不变的,而要根据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而及时变换。这里也体现了利用型审讯谋略的特点,即利用犯罪嫌疑人的一些薄弱环节,如心理弱点、供述矛盾,作为审讯突破口,而这需要审讯人员具备敏锐的洞察力。

六、总结

审讯谋略是政策、方法和斗争艺术综合运用的体现,其本质上是心战智斗。这要求审讯人员必须做到“知己知彼”,选择恰当的谋略与犯罪嫌疑人展开充分对话。我们在观看带有审讯场景的影视片时,也要学会从中发现问题,总结得失。另外,“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的军事谋略对今天的审讯实务影响深远,我们应汲取其中的优秀思想,古为今用,以不断提高自身实务能力。

参考文献

[1]《吴克利讲讯问——10堂侦查讯问攻略课》吴克利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4月,第1版.

[2]《侦讯谋略》庞兴华著,警官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1版.

[3]李丹,何伟.论审讯策略的运用[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8(05):199-200.

[4]邹郁.戏剧与现实:从《人民的名义》析职务犯罪审讯谋略与技巧[J].犯罪研究,2017(04):68-77.

[5]《孙子兵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6]封岱楠.谈《孙子兵法》在侦查讯问中的应用[J].辽宁警专学报,2010(03):35-37.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