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浅谈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心理及讯问对策

 山野樵夫123 2019-11-24

引子

侦查讯问是指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全部事实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审讯和诘问,以获得真实的供述或辩解的侦查活动。其重点任务是要依法、准确、及时的查明案件全部事实和真相;查明案件同案的犯罪嫌疑人,追清犯罪线索,查明积案和扩大战果。这属于广义上的侦查讯问,因其性质的特殊,侦查讯问往往是查破案件的关键,击破侦查僵局的关键。而对于我们检察机关而言,讯问面对的多为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跟普通刑事案件不同的是,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含狭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该主体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大多具有反侦查反讯问意识,且背后错综复杂的人脉关系等等,都是检察机关讯问人员所要突破的障碍。

本文通过探讨和归纳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六大种心理类型,深入剖析该心理在行为学和心理学的表现,总结掌握犯罪嫌疑人心理在讯问中的意义,旨在揭示相应讯问对策以提高今后侦查讯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心理类型分类

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侦查的是,职务犯罪侦查是没有狭义的犯罪现场的,换句话来说,犯罪分子在特定时间里进行犯罪的场所地点在职务犯罪侦查中是很难还原和发现的。不具有大量可识别的痕迹物证,大多数只能通过相应人员的举报或书面材料的检举进行入手,所以,职务犯罪中的侦查讯问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讯问是由言语开展精密的考究细节的工作,它与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相比于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讯问工作的开展更加困难,因而,掌握好对方的不同心理作为讯问工作的突破口是关键。我们将以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对抗性的强弱的逻辑顺序将其分为六大类:畏罪心理、悲观心理、优势心理、侥幸心理、戒备心理和抵触心理。而我国讯问学中还有学者将犯罪嫌疑人心理类型分类中还有赌博心理,笔者认为其应当是建立在侥幸心理之上或是说应当算作是侥幸心理的一种,本文将不作过多的介绍。

2.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畏罪心理及其对策

畏罪心理,亦称恐惧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害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处罚的一种心理状态。

这种心理具体表现为:①犯罪嫌疑人有着强烈的逃避处罚减轻处罚的欲望。这种欲望能促使犯罪嫌疑人做出任何一种他个人认为可以规避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拒供翻供同时也可能在开导之下如是供述。②部分犯罪嫌疑人产生记忆、思维及语言障碍,具体表现为:审讯时,肢体语言非常丰富,表现为不规则、无意识的颤抖、扭动、吸烟等以竭力稳定自己的恐惧情绪,当讯问人员提问时,有的问一句答一句;有的语无伦次,词不达意;有的以不知道、记忆力衰退、记不清楚、装病为由,拒绝回答。

总而言之,畏罪心理不仅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事实真相的障碍,同时也是供述事实真相的动力所在。所以讯问人员应当善于利用畏罪心理在犯罪嫌疑人的两面性作用和在讯问工作中微妙的作用。对于那种幻想通过拒供、谎供来对抗讯问人员的犯罪嫌疑人,讯问人员应当善于施压善于加强心理压力使此类犯罪嫌疑人紧张慌忙从而畏罪。另一方面,对于心理压力本来就很大的犯罪嫌疑人讯问人员应当善于开导善于教育,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压力,消除犯罪嫌疑人的顾虑,丢掉不切实际的幻想,意识到只有如实交代罪行才是唯一出路。

职务犯罪中犯罪嫌疑人为国家工作人员,平时多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在有强烈对抗性同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不能习惯被当作犯罪嫌疑人的孤助不安,所以畏罪心理的产生有着绝佳的土壤,由于对失去自由产生极端的孤独感,而且又一时难以解脱,加之自身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对惩罚限度的明确知道从轻从宽的先例,随着审讯的深入,这种恐惧感会日益增加,他们急切探寻外界的消息,希望获得外界关系的帮助。因此我们在讯问工作开展中一定要注意对畏罪心理的利用和把握。

3.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悲观心理及其对策

悲观心理,即犯罪嫌疑人自知罪行将被揭露,面对法律惩罚对自己的前途和追求丧失信心。这种心理类型产生的机制是畏罪心理未得到及时的释放和解决,从而恶化产生出的另外一种比畏罪心理更为严重的心理类型。其产生原因多种多样,主要为:①害怕判重刑缺乏正确的人生观 ③为犯罪行为感到后悔自责,自认为会成为社会的罪人,家庭的累赘,从而失去生活的勇气。具体表现为情绪波动大,情绪激动,痛哭伤心甚至企图自杀。

面对这种心理类型的犯罪嫌疑人,讯问工作人员应当要有极大的耐心和热情,唤起他们对人生的留恋和新生活的向往,激发其争取光明前途的信心。只要讯问人员应对正确,犯罪嫌疑人基于期待得到从宽对待、为摆脱痛苦的思想斗争的煎熬、亲属朋友和询问人员的公正对待的感激等动机,坦白供述将变成可能。在职务犯罪中,犯罪嫌疑人从国家栋梁、人民楷模、家庭支柱堕落为阶下囚,身份地位上的落差极为使其从一般的畏罪发展为悲观心理,因此讯问人员应该加强对这种心理类型的应对。

4.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优势心理及其对策

优势心理,是职务犯罪中最为常见以及特有的心理类型,是一个人长期以来因其身份地位的特殊养成的心理优势。这种心理类型的特殊性使其成为近年来国内相关学者研究和探讨的热点。其产生原因主要有:①过高的估计自己关系网,保护伞的作用。②自信证明自己有罪的证据不足不充分,证人不敢作证。③能证明自己有罪的人与自己均在同一利益关系网中,保护犯罪嫌疑人便是保护自己。④认为自己有一定的身份地位,侦查人员不敢进行正常的侦查工作。
    克服这种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特有的心理类型对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开展意义突出,在具体实践中,相关的讯问对策多为瓦解犯罪嫌疑人的幻想,深入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过硬的侦查工作收集更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通过亦是实亦虚的方法,如可以直接利用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表明侦查人员已经掌握有过硬的证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可以通过制造富有策略性的场景,如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利益关系人等关键人物的合作的假象瓦解对方的幻想。但另一方面,物证的使用在讯问过程中必须格外警慎,以防犯罪嫌疑人通过物证对讯问方进行摸底探究,从而方便谎供或者避重就轻的供述。

5.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侥幸心理及其对策

侥幸心理,即犯罪嫌疑人自以为可以逃避罪责的一种自信心理。形成原因主要有:①过去经验的影响。②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掌握的证据情况错误的判断。③盲目相信自己反讯问能力。④认为自己多年以来金钱权力所经营的关系网络可以使自己逃脱。在接受审讯时,他们一般采取:一撞,伪装自己是守法公民,大喊冤屈;二骗,编造假情况、假情节,礼尚往来,吃喝玩乐,欺骗侦查人员;三躲,躲避关键情节,躲避真实动机,躲避该涉案人员;四对抗,或直接顶撞,与侦查人员对着干;或保持沉默,拒绝谈任何问题;或顾左右而言他,设法使审讯陷入僵局。

对于侥幸心理这种极具对抗性的犯罪嫌疑人,讯问人员应当有效利用各种条件,在加强侦查调查取证的同时,证据的使用应当做到直接与间接并用。对于自恃高明认为检察机关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审讯人员应当加强心理攻势,巧妙使用证据:证据不全的情况下应当间接使用证据使犯罪嫌疑人产生错觉;在那些依靠外援、建立攻守同盟的犯罪嫌疑人,审讯人员应当设法使用谋略型方法,有效使用“离间计”,消除其幻想。

6.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戒备心理及其对策

戒备心理是犯罪嫌疑人为防备罪行被揭露和害怕不能得到公正对待的一种防御性反应。具体产生原因有:①环境因素。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环境的影响是明显的,封闭安静的讯问室让犯罪嫌疑人孤立无助陌生,对身边一切都始终保持戒备心理,桌椅摆设和布置都直接影响讯问的氛围。②人为因素。犯罪嫌疑人大多都将讯问人员对立为自己的敌人,自热而然会产生抵抗和斗争的不信任表现,他们通过,观察审讯人员的职务、年龄、阅历和问话能力,分析审讯人员的水平;留意室内现象和人员的动态,分析可能采取的措施,看检察机关对案件的重视程度从而思索自己交代程度的多少。

戒备心理的具体表现有:①对一切讯问活动都抱有戒心,疑虑重重。②对周围环境有高度警惕,甚至出现幻听幻视的症状。对于具有戒备心理的犯罪嫌疑人来说,讯问人员应当以公正客观诚恳的态度取得犯罪嫌疑人的信任,可以采取自由交谈的方式先问一些与案情无关的问题,逐渐松弛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尔后深化,另外要特别留意忌讳语言,在羁押和审讯过程中尽量避免各种刺激行为,使其敏感多疑。值得一提的是在接受审讯时,犯罪嫌疑人往往会根据各种不同的状况,逃避关键环节和关键人物,戒备心理和侥幸心理互为作用,当审讯人员没有问到关键问题时,他们的侥幸心理就占了上风。

7.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抵触心理及其对策

抵触心理,亦称抗拒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或侦查人员甚至侦查机关和社会强烈的不满和歧视的心理,是六种心理类型中抵抗性最高的一种心理状态。产生原因主要是:①对被拘留和逮捕的抵抗产生的情绪。②在悲观心理支配下,对前途失去信心,因而对讯问人员的讯问行为感到反感。③讯问人员方法不当,损害犯罪嫌疑人人格和自尊造成的讯问冲突。

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犯罪嫌疑人表现主要有:①消极抵触。说跟案情无关的事情,滔滔不绝,关键问题保持沉默或答非所问,或拒而不答,甚至都根本不理睬讯问人员,希望通过这种软拖的方式瞒天过海。②积极抵触。按侦查人员的提问,信口乱说,混淆问题的性质。甚至有的对讯问人员进行指责攻击,妄图通过惹怒讯问人员的方式来中断讯问工作的进行。

讯问人员对于这种最强烈的抵触心理,应当做到诚恳对待犯罪嫌疑人,缓和僵持的气氛;在原则许可的情况下帮助犯罪嫌疑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取得对方的信任;同时应当摆明事实讲道理,使其明辨是非认识犯罪的危害。

总结

讯问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精密的工程,掌握好犯罪嫌疑人的不同时刻的心理状态是关键。分清不同的心理类型,从而制定和运用相应的讯问方法和策略,同时也有利于讯问人员自身把握好讯问力度,控制好自己的心理和言行,保证始终驾驭讯问的主动权。讯问也不能是机械性公式化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对话,而应当灵活多变的对其进行诘问审讯,这便要求审讯人员的细心敏锐。必须要在方法上和在意志上对犯罪嫌疑人都进行巧妙的对峙,这才是圆满完成讯问任务的关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