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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你知道主要检查哪些内容吗?

 左左左左izrfaf 2019-06-05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降低职业病危害程度,减少职业病发病率的有效手段。
        
       随着国家行政机构改革进入尾声,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也相继开展。然而,对于已经七年之久没有接触的”新”工作,大部分卫生监督人员可能有些茫然,不知道从何处下手。今天,先行者根据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梳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1)用人单位的一般情况包括行业分类、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工艺流程、职工总数、作业人员人数、接触有害作业人数等。

        (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场所、岗位,劳动者直接接触情况。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了解岗前、在岗和离岗职业卫生检查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等。

        2. 重点查看的相关资料内容

        (1)职业卫生管理资料:包括是否以文件的形武明确设立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了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是否完整齐全;是否制订了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等。

        (2)培训资料:上岗前、在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情况,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等。


        (3)查看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资料
        岗前:查看新录用人员工作岗位安排情况,有无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如有,是否进行了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岗前体检项目是否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记录部分新上岗人员名单到作业现场进行核实。
        在岗期间: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CBZ188-2014)规定的检查周期查看应检人数、实检人数、异常人数及复查情况,必检项目是否完整。询问用人单位负责人对体检中发现的有健康损害或职业禁忌人员,是否已按体检报告中的建议进行复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记录下这些人员名单到作业现场进行核实。
        离岗前:查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退体前、解除劳动合同前和脱离有害作业岗位时,是否进行了离岗体检。

        (4)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资料:重点查看并记录申报中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注意询间用人单位负责人现在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是否与原申报资料有改变,是否存在未申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检查进行核对)。

        (5)查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料:日常监测项目是否包括了全部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所产生职业病危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尤其是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现场检查进行核对)。

        (6)抽查劳动合同(仅指职业病危害告知):对劳动者是否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告知,合同中是否根据劳动者工作岗位注明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危害后果、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

        (7)职业卫生”三同时”:近两年有无用于用人单位生产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是否经过“三同时”和竣工验收。

        (8)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定期上报当地有关部门。

        3.生产现场重点检查的内容

        (1)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
        ①生产作业方式:全密闭、半密闭、敞开式、自动化、手工操作、作坊式生产、其他方式。
        ②从工作现场、生产工艺流程查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通过看、听、嗅及便携式检测仪器来初步判定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程度。检查是否存在申报资料中未涉及原(辅)料及职业病危害因素。


      (2)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
        ①有害作业岗位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职业职业病防护设施。
        ②作业场所有害与无害是否分开。
        ③作业场所有无通风排毒、除尘设施(全面通风,局部通风),这些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生产中是否在正常使用。
        ④应急处理设施:可能造成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现场是否没置了冲洗设施,事故性通风排毒设施、应急防范装备和医疗急救用品。
        ⑤是否为劳动者配备了与防护所接触职业病危害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防尘,防毒口罩,防噪耳塞,护目镜,防化学手套、防护服、防护帽、呼吸防护器及皮肤防护用品等(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劳动者在作业中是否正常佩戴及使用。

        (3)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
        ①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设置是否正确,种类是否齐全。
        ②生产车间是否设有公告栏,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公告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公告(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4.生产现场询问的重点内容

        生产现场询问劳动者时,应随机询问部分现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间接验证用人单位提供的情况是否真实。

        (1)询问部分劳动者的姓名,入职时间(核对新上岗人员名单)。

        (2)对新上岗人员,询问是否接受过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检查机构名称。

        (3)对入职一年以上的劳动者,要询问入职后用人单位是否组织过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检查机构名称,是否知道自己的检查结果。

        (4)按照记录下的人员名单,询问部分体检中发现的有健康损害或职业禁忌人员,是否已调离原工作岗位。

        (5)是否接受过《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

        (6)对现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劳动者,要查看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防护要求、是否正确佩戴;对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劳动者要询问是否发放过个人防护用品,如发放,要求出示一下,说明不佩戴的原因。

        (7)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无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是否知晓告知内容,是否签字。

        (8)询同生产中使用的主要生产原料、添加剂、助剂都有哪些,是否与申报资料相符。

        (9)是否知道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达标情况。

        5.生产现场检查时重点记录的内容

        (1)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及使用实际情况。

        (2)现场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3)现场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4)现场生产状况:正常生产、非正常生产。

        (5)生产现场实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6)被询问者姓名、年龄、工种等。

        6.监督检查情况反情

        (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后,应当立即小结检查情况,向被检查的用人单位领导或主管人员通报监督检查的情况。

        (2)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存在哪些问题,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规定。
       现场检查笔录应详细注明检查时间、检查场所(岗位),由被检查的用人单位主管人员或陪同检查人员核对检查情况,属实后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
       如被检查的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可将拒绝签字的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在贯彻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方面不规范的,尚不能构成行政处罚时,监督检查人员应将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整改要求告知用人单位,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确须进行行政处罚时,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基本确凿的情况下,除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外,应当按一般程序,及时进行立案并做进一步取证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最重要的一点:进入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无防护,莫进入,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重要,保护自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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