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效判决存在错误的救济途径,一般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这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若是经过申请再审,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都被驳回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认为判决存在错误,这个时候的维权途径便只有申诉。 目前《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于当事人的申诉权利进行规定,所以申诉的本质与我们所谓的信访本质并无差别。当事人通过向法院申诉,目的是希望法院能够对判决进行审查,最后依职权重审案件。但是,规定的程序都没改判,想要通过民事申诉获得改判,这个不管是程序上,还是客观上,难度都是非常之大。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民事申诉,但是法院基本都有设立申诉信访接待窗口,部分地区的法院也与当地律师协会进行合作,由律师帮助接待信访申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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