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家庭农场对资金需求越来越强,而一般家庭农场自有资金非常有限,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往往需要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外部单位和个人借款,来弥补自己的资金不足。根据借款的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两类。 一、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满足短期资金需要,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外部单位和个人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家庭农场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家庭农场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家庭农场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家庭农场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归还短期借款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例1】永新欣欣家庭农场暂时资金短缺,于2018年6月1日从县农商行取得临时借款10000元,存入银行,月利率为5‰,为期3个月,定于2018年8月31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会计分录为: ①2018年6月1日借入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短期借款—县农商行 10 000 ②2018年8月31日归还本付息时: 借:其他支出—利息 150 短期借款—县农商行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150 二、长期借款的核算 长期借款是指家庭农场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外部单位和个人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款项。家庭农场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家庭农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家庭农场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家庭农场长期借款利息应按期计提,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家庭农场偿还长期借款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支付长期借款利息时,借记“应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例2】永新欣欣家庭农场于2016年1月1日,向县农发行申请3年期贷款100000元,年利率为6%,款已存入其开户银行。会计分录为: ① 2016年1月1日借入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长期借款—县农发行 100 000 ②2016年和2017年年底计提本年度长期借款利息时: 2016、2017年度未,每年各应计提长期借款利息为: 100000×6%=6000(元) 借:其他支出—利息 6 000 贷:应付款—县农发行 6 000 ③2018年12月31日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应付款—县农发行12 000 其他支出—利息6 000 长期借款—县农发行 100 000 贷:银行存款118 000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新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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