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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结婚的人都老无所依吗?也许这项新出台的制度可以带来改变

 星光熠耀光辉 2019-06-14

中国不结婚的人都老无所依吗?也许这项新出台的制度可以带来改变

△今天文章的配图来自《爱》,讲述了一对恩爱的老夫妻,在妻子中风瘫痪后,丈夫在日复一日的照顾中逐渐崩溃

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不要再用老了怎么办来绑架年轻人了》是说,在中国,养老的问题总是来得特别早,很多人差不多一生下来就在为老了的那一天做准备了。

除了文化的因素之外,养老焦虑也许更多和我们的养老制度不够完善有关。

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此,对于那些社会边缘群体和想要实践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的人来说尤甚。

如果你不想结婚,或者不想生孩子;

如果你四处漂泊,不想过所谓“安稳的生活”;

如果你拥有肢体的或者精神的障碍使独立生活成为困难;

如果你爱的人恰好和自己是同一个性别;

如果你并不信任自己的父母、伴侣或子女;

……

那么,“老无所依”可能是身边人对你未来的预测。

但是随着“意定监护”这一制度的出台,这样的现状也许将会得到改变。

中国不结婚的人都老无所依吗?也许这项新出台的制度可以带来改变

什么是意定监护?

2013年7月1日,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在这部法律中首次提出了“意定监护“的概念。

但在随后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除了老年人外,有大量的成年人也拥有对这一制度的需求,因此在2017年修订民法时,将意定监护扩展为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

那么到底什么是意定监护呢?

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成年人在自己意识清楚时,可以任意选择另一位成年人或机构,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未来可能会意识不清、生活无法自理的自己,托付给对方作为监护人,对方因此有了照顾失能后的被监护人生活的义务,同时也有了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

举几个例子。

如果某人不幸发生意外丧失意识,意定监护人需要承担起照顾ta的义务;

如果要做重大手术/面临抢救,意定监护人也拥有签字和选择放弃/继续治疗的权利;

在被监护人老年丧失自理能力时,意定监护人有权利协助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在意定监护出现之前,只有法定监护,即失能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拥有相应的义务和权利。

但就如前面所提到的,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人有不进入婚姻的可能,也有不少人想结婚却无法与相爱的人缔结婚姻关系,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自愿的、非自愿的原因,没有子女,如不育者、丁克和失独者等。

在意定监护制度出现后,人们可以自主选择信任谁——ta可以是你的亲戚、爱人,也可以是你的朋友、邻居。

同时,意定监护大于法定监护,只要通过书面形式在公证处确认了自己的意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就无权行使对该被监护人的监护权。

那些不婚者、丁克、失独者、同志等等其他拥有非主流生活方式的群体,都可以通过这一制度来为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做打算,在自己没办法为自己做主时,用法律来保障你所信任的那个人可以为你做主。

更具有革命性意义的一点是,《民法》对于意定监护的规定,超出了“人对人“的范畴,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选择一个机构/组织来做自己的监护人。

这对于精神障碍者的家属无疑是个好消息。一直以来,精障者的家属都在为未来担忧,不知道在自己过世后,谁还能来照顾自己的孩子,即使现在挑选好看护机构,也无法确定未来会不会出现变化。

意定监护出现后,精障者家属可以将监护权委托给专业的监护机构,由机构承担监护职责,包括为精障孩子挑选专业看护机构、为ta做医疗决定等。

对于其他人来说,机构也可以成为一个选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愿意找到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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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制度,还远远不够完善

尽管存在以上种种好处,但我国的意定监护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民法》对于意定监护的规定并不全面。

和其它实行意定监护制度几十年的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意定监护主要存在这一几个问题:

第一,缺乏监督人的角色。

意定监护人拥有极多的权利,而ta面对的又是出于弱势地位的失能被监护人,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对意定监护人进行监督,那么很有可能无法保障被监护人的各项权利,这与意定监护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

但目前我们的意定监护制度,并没有监督人角色的存在。

第二,专业监护机构尚未建立起来。

上文提到,专业的监护机构可以为包括精障者在内的群体提供更专业、更长久的监护服务,但我国目前并不存在专业的监护机构,以往承担类似职能的往往是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这类组织缺乏责任能力和专业性,并不能适应意定监护制度建立后的巨大需求。

而建立发展专业监护机构,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还需要时间才能逐步完善。

中国不结婚的人都老无所依吗?也许这项新出台的制度可以带来改变

意定监护:一场对“家“的革命

无论如何,意定监护制度的出现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以往,我们的生老病死都发生在家庭之中,在我们老去或发生意外之后,承担监护责任的也是家人,即配偶、父母或子女。

尽管有专业看护机构的存在,但看护机构仅能起到照顾的功能,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利对被监护人的各项权利进行处理,比如医疗手术的签字,财产的处置等。

也就是说,老了之后,能够指望的只有家里人,因为其他人即使想管,也没有权利管你。

而我们对于“家“的定义又是非常狭隘的,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一夫一妻、上有老下有小,这样的”家“天然将一部分人排除在外,他们不能或不愿进入这种“家”。

而不进入“家”,就意味着老无所依。

意定监护把每个人都从这种狭隘的定义中解放出来,承担监护责任的不仅限于家人。

或者说,家人的定义得到了拓展,不再以婚姻和血缘为纽带,你可以选择任意一个你信任的人作为“家人”。

而专业监护机构的出现也彻底改变了“养老要靠家”这一模式,是否组建家庭成为更自由也更纯粹的个人选择。甚至,随着专业监护机构的发展成熟,其监护能力会远高于家人,相信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将自己老后的监护责任托付于专业机构,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家人。

家将不再是一个具有等级和霸权的封闭形式,它将变得更开放、更平等、更自由,定义家的权力,也将重新回到我们每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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