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律师协会 永州市司法局关于律师执业证没有签注有效期的说明 近日,社会各界、机关、单位及律师对律师执业证签注备案日期提出疑问,永州市司法局对律师执业证没有签注有效期作出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今年,我局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及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司发【2019】 11号),对全市律师2018年度考核结果审查备案后,在备案日期一栏,没有和往年一样签注有效期,而是加盖了“2019年4月”的备案日期章。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只是对律师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备案,其不同于年检注册,因此不能签注有效期。律师执业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许可后,未经法定吊销或注销程序,其执业证都是有效的。因此,特对往年签注有效期的行为予以纠正,还请各有关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予以理解、支持。 特此说明。 (来源:永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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