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列示了开具发票但不征税的12种情况: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4、代收印花税 5、代收车船使用税 6、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 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 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11、不征税自来水 12、建筑服务预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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