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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影响分析

 WindHome 2019-06-27

4月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正式发布。资管新规首次明确了“标”与“非标”债权资产的定义,并对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而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非标债权类资产,创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有助于满足市场各方的业务需求,并将在未来金融同业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资管新规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影响

1、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打开政策窗口

资管新规定义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资金信托,限制“多层嵌套”的通道业务,强调“穿透监管”,未来公募、开放式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资金信托将会受到一定限制。但是财产权信托不在新规列举的资产管理产品之列,根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也不适用资管新规。因此,未来,财产权信托和资产证券化在资管产品交易结构设计、满足交易各方合理商业目的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2、类资产证券化和私募ABS业务可能受限

“非标转标”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目的之一。资管新规出台以前,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缺乏明确定义,监管机构主要依据银监发[2013]8号文,以“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认定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资管新规首次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定义。其中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符合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以及在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上交易等条件。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与8号文相比,资管新规关于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对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认定范围更广。“在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上交易”这一要求,意味着在机构间报价系统挂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在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及在银登中心挂牌转让的信托收益权不符合标准化资产的定义,这些类资产证券化操作也将无法实现非标转标功能。

3、提高资管产品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需求

资管新规对公募资管产品、开放式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作出限制。其中,公募资管产品的资金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上市公司股票。开放式资管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产品最近一次开放日。实践中,非标准化债权期限往往长于开放式资管产品的开放期限,因此,资管新规在实质上限制了开放式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资管新规施行后,以银行理财为代表的公募、开放式资管产品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需求将大幅提升。

资产证券化是标准化资产的重要创设途径,可以满足资管机构对标准化资产的配置需求。与信用债券相比,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相对较高,可以弥补高收益标准化资产稀缺的问题,具有较高的投资吸引力。因此,资管新规实施后,旺盛的投资需求有助于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继续快速发展。

4、推动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

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债权类资产提出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等监管措施,并提出要引导商业银行有序压缩非标存量规模。对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债权类资产,商业银行要转回资产负债表内。

当前,银行理财中的存量非标规模较大,过渡期内压缩、消化存量非标资产面临巨大挑战。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为16.22%,规模约为4.8万亿元。如果根据资管新规更加严格的“非标”认定标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规模将更大。因此,资管新规加大了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处置存量非标资产、盘活表内信贷资产的需求,从供给端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的策略

1、高度重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战略意义

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蓬勃发展,一些信托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也高度重视。华润信托2017年财产权信托余额3725亿元,同比增长5倍多;中信信托财产权信托规模也达5586亿元。已有六家信托公司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牌照,可以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资管新规实施后,通道业务将受到冲击,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占据更加重要地位。一方面,资产证券化业务受到鼓励,财产权信托更是信托公司的独占之地,将在对接同业资金、开展同业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市场需求的快速增加,资产证券化业务带来的规模效应、品牌效应以及与其他信托业务的协同效应将更加明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战略价值将逐步体现。

2、加大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支持力度

信托公司要从公司战略层面支持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第一,组建专业部门,资产证券化业务特点是专业性强,部门间协调事务多,由一个固定的、稳定的部门开展更加符合业务实际需求。近年来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迅速的中信、华润等信托公司都组建了专业部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第二,绩效考核给予倾斜,一些信托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专业部门采用规模考核、提高绩效提成比例、额外给予绩效激励等不同方法。第三,保持战略耐心,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领先的信托公司,普遍经过2-3年的业务培育期,因此管理层及股东的大力支持非常重要。

3、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合规管理

资管新规以后,信托公司构建财产权信托开展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信托公司构建财产权信托并在银登中心挂牌转让信托受益权,虽然不能实现“非标转标”功能,但是在促进银行信贷资产流转等方面依旧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这些财产权信托业务是否适用资管新规规定有待明确。对此信托公司要加强相关业务的合规管理,做好在杠杆比例、嵌套穿透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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