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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起诉物业维护合法权益

 追梦文库 2019-06-27

2018-08-09 00:00

记者检索发现,除了有少数物业公司主动将小区内设置广告的收入向业主发红包的案例外,也有业主就物业擅自处置公共区域广告费起诉物业公司的案例。例如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业委会就将沈阳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再审,2015年,法院最终判决沈阳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业主委员会园区公共区域广告费收入266100元。

法院认为,公共区域广告费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权利。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广告收入并不属于物业服务资金,凯莱物业公司在未经业委会或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擅自使用该广告收入。

就目前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济南目前尚未有小区业主因物业擅自处置公共区域广告收入而起诉物业公司的案例。对此,北京市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林娜表示,利用小区内业主公共部分设置广告而获得的收入,自然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当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公示相关收入详情而最终被拒绝时,业主可通过起诉物业公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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