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涨价事关全体业主的利益,需要实事求是的求证。 小区物业费不够用,通过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用经营性收入补充,这是常识。因为小区公共配套的各类经营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物业费要提高,物业企业需提交《物业费测算报告及管理方案》,业委会经过讨论后,提交业主大会超“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而不是由业委会或者物业企业说了算。 从第五届业委会网上公示的2015年和2016年的云顶物业经费收支统计表可以看到,华庭云顶不存在物业管理经费不够用的情况: 1、2015年和2016年二年的物业费收入690.4万,经营性收入86.8万,合计777.2万。 2、二年的费用支出合计720.7万,包括人员工资432.4万,公共能耗费85.3万,垃圾清运费20.6万,电梯维保及检测费64万,公共设施设备更新及维修费64.7万,游泳池开放费用(含管理人员工资)9万。 3、二年结余56.5万,收支平衡平均每年盈余20多万。 数据证明云顶的物业费是够用的,是不需要涨价的。 因为这次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二家物业企业都是要求包干制,所以涨价的这部分物业费就名正言顺成了物业老板的利润。第五届业委会欺骗全体业主向物业老板利益输送,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物业费和市场接轨”? 天高云淡 2018年7月25日 来源:华庭云顶百家和谐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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