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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间性的理论根源:从主体间性到文化间性

 我的书摘0898 2019-06-27

在西方文化哲学理论中,文化间性作为主体间性在文化领域的拓展和应用,为目前多元文化背景下处理不同文化主体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西方文化间性视域下对跨文化能力进行研究,有利于厘清跨文化能力内部的理论机制,触及跨文化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可丰富跨文化能力分级、量表构建、评价模型等相关内容的研究。

然而,如果跨文化交际的目的仅仅停留在对文化差异因素静态地感知与比较,就会忽略真正参与到文化交互作用中产生的关联部分,从而导致文化动态特质的缺失。“跨文化研究要真正显示出现实活力就必须对两种文化间客观存在的间性关联有真正的切入,要在间性思维引领下紧紧扣住两者间能引发彼此反响的部分”。因此,从文化间性视域下对跨文化能力的划分进行重新审视,是非常必要的。

对主体性哲学的反思

在近代西方哲学发展过程中,对于理性主义的倡导促进了主体性哲学的全面发展。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到黑格尔的“绝对理念”都强调了理性作为实体和主体的绝对地位,哲学家们都自觉地强调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以理性的不同形式去把握处于主体之外的客体,即“把心灵和肉体、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区分开来,由此来探讨主体如何认识和作用客体,客体如何作用和呈现于主体”。虽然近代西方哲学以理性主义精神克服了古代哲学的朴素性和直观性,但是它以主客体分离为前提而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使其在不同程度上陷入了二元论以及把认识绝对化的思维倾向。

20世纪初,人类的工业文明达到了空前的发展水平,但在这种以理性化和机械化为特征的工业链条中,人逐渐沦落为机器系统中的组成部分,导致了人主体性和能动性的缺失,人与人之间丧失了有机的联系,变得疏离和冷漠。这种文化危机的根源在于西方对理性至上、技术万能的过度歌颂,而忽视了人的本真存在,以及与其共同经验世界“他者”的共在。面对传统二元论思维方式所导致的人的生存危机,现代西方哲学家,特别是人本主义思潮哲学家,开始倡导以交互主体及主体间性来取代主客互为独立的实体,对近代哲学的主体性进行了反思和超越,从而实现了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转向。

“主体间性”的确立

“主体间性”这一概念由胡塞尔最先提出,在《笛卡尔的沉思》的第五沉思中,胡塞尔对交互主体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将他人与先验自我都当作一种单子。“通过单子之间相互‘造对’的构造形成了单子之间的共同体,形成了不同单子之间的联结”。在胡塞尔思想的引导下,海德格尔从存在主义出发对主体间性进行探寻,认为传统哲学主客二分的观点实质就是从设定孤立的主体出发去认识与之相对的客体,但实际上“此在”的存在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他人共同在世,即“共在”,他们作为人同我自己一样具有此在的意义。伽达默尔从哲学释义学的视角对主体间性进行了阐释。他提出,我们视域的形成是与传统视域不断融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新的视域对传统视域进行了超越,给予了新的经验和理解的可能性,即视域融合。

主体间性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法兰克福学派的哈贝马斯。在他的交往行动理论当中,主体间性理论被给予了强烈的重视。他用主体间性关系来建构交往理性的范式,使主—客关系转变为主—主(主体间性)关系,从而克服了资本主义下工具理性所导致人的交往行为的“物化”。该理论强调在承认彼此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包容差异、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形成共识,达到交往行为的合理化,从而消解科学技术和工具理性在主客关系中的异化性质。

主体间性概念发展到文化层面

当哈贝马斯将其主体间性理论向国际关系层面进行推进时,发现文化成为阻碍其发展的障碍,因此他开始把如何将主体间性概念发展到文化层面上,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一种话语性的“文化间性”关系作为关注点。文化间性作为主体间性理论在文化领域的延伸和发展,在本质属性上与主体间性一脉相承,其既要坚守对自身文化身份的认同,同时也要与其他文化相融、相涉,从而达到文化之间的共生、共存。

第一,它以文化之间积极地对话为前提。正如托马斯·尼克曼所提到的交互反射理论:每一个作为主体的人是不可能独立存在的,他对于自身个性与个体的认同,是需要通过与他者进行交往并不断进行反思的。文化也是如此,每一种文化样态并不是一种处于封闭状态之中,对自我本身进行一种催眠似的自说自话,而是需要积极地在与他者文化的对话之中进行交互反射,以他者文化这面镜子得到自我形象的反馈,在这种彼此之间的相互观照中,来对自身的文化意义进行确立,为文化的延续与发展提供动力。

第二,注重文化“差异”与“同一”的关联性。在全球化进程中,“差异”与“同一”一直是各民族面对自身文化何去何从时,所争执不下的两种路径。从辩证的角度看,以同一性为特征的文化霸权主义忽视了文化的差异性,而以异质性为特征的文化保守主义则忽视了文化的整体性,二者都割裂了文化之间的有机联系。针对这一矛盾,文化间性提出的解决思路是,不同文化之间要秉承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宽容的态度来保持一种和谐稳定持续的对话关系,在承认“他者”文化主体地位的前提下,能够在差异中相互学习和借鉴,在“他者”视域中反观自己,探寻文化间的关联地带,进行文化意义的重组与革新。虽然每一种文化本身都是完整的体系,但就实际而言,只有在与其他文化主体之间产生关联时,它自身存在的意义才能显现出来。

目前,世界图景呈现出文化多元的局面,部分民族虽然表面上强调对于多元文化应具有理性的包容态度,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各民族文化还是有一种越来越被现代科技文化融入的趋势。面对这种现象的可能解决途径就是,将文化间性理论作为跨文化研究内在理论机制,在保证自我与他者文化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形成相互尊重、理解、宽容、融合的交流范式,在文化的关联重组中,迸发出新鲜的文化血液。与此同时,我们对于西方的文化间性理论仍要保持批判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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