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证申请资料中的公共设施归属的线索,你发现了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明,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报材料(所有材料核原件)中却有业主委员会核查小区公共权属资料的重要线索,具体如下: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留原件);
2.委托书(留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件(留复印件);
3.立项批复(留复印件);
4.开发项目标准地名使用证书(留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留复印件);
6.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留复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留复印件);
8.规划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规划定位图(留复印件);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备案的施工合同(留复印件);
10.房屋白蚁防治工程协议书(留原件);
11.经备案的房产面积预测报告书(留原件);
12.商品房预售方案(留原件);
13.商业设施预售应提供经规划部门备案的分层施工平面图和不售后包租的承诺函;
14.住宅部分须提交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书、销售价格备案申请表、销售价格备案表,预售项目所在学区证明、电梯品牌说明(留原件);
15.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施工形象进度现场核实表(留原件);
16.物业管理材料(留复印件):
(1)提交《合肥市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备案表》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表》;
(2)申报预售商品房项目物业管理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