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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人物我”的认识

 阳光满城6536 2019-06-29
            

        天、人、物、我,是人认知的四个方面,如何认识天、人、物、我的内涵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天”即天道,这是最高的哲学范畴,是一切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规律,天道就是最高的客观规律,我们把天道称之为“一本之理”。
     “人”是万事万物中一种特殊的客观存在,人是连接天与物的桥梁。人的存在变化与发展要遵循“人道”。那么,人道与天道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人道从属于天道,天道属于一本之理,人要生存与发展,就必须从天道中获得一个“理”,这个“理”就是分殊之理,这个分殊之理是从天道当中获得的自身存在与发展的理由,就是天赋予人的本性,按照这个本性思考和行动就符合天道了,做人就是不断修炼和呈现自己的本性,因此,《中庸》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物”除了人以外的一切客观存在都是物,“物”有物性,物性也是从天道获得的分殊之理,天命赋予物的本性就是物性,每一种物都是依靠这个物性运动变化和发展的。
      “我”是人中的个体,个体所具有的基本属性包括人的共性的东西,也包括自身个性的东西,“我”的存在与发展必须放在天、人、物的大环境中,不可能孤立存在着,认识了人性与自己的个性,也就认识了自己。
       天道统领人性、物性、个性。人性、物性、个性都是从天道中获得的分殊之理,物道,人道都必须符合天道,符合天道就可以存在和发展,否则就会失败或者灭亡。人与物发生关联的时候,物就变成了事,物本身只是按照本性运行与呈现,没有是非与善恶之分,人如果按照天赋予的至善本性做事,就是善和是的,人离开了本性,按照私欲做事,就是恶和非的。
对“天人物我”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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