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它的蹄子可以践踏霜雪,毛可以抵御风寒;它饿了吃草,渴了喝水,性起时扬蹄跳跃:这就是马的自然真性。所以,纵使给马配备高台大殿,对它来说也毫无用处。(马一直按着它的真性生活),直到世上出现了伯乐。伯乐说:“我善于驯马。”他的办法是:用烙铁烙马的毛,用剪刀剪马的鬃,用快刀削马的蹄,还在马身上烙下印记;然后用络头和绊绳把好几头马拴在一起,将它们编排在固定的马槽吃草料,在马厩中歇息:这一来,马可能死掉十分之二三了。他还让马肚饥口渴,同时又驱使它们快速奔跑,急速聚拢,要把它们训练得步伐整齐,动作一致,以致它们经常是前受口中横木和头上马络的限制,后遭皮鞭或竹条的威逼:到这时,马一定死数过半了。 陶器工人说:“我善于治黏土:我用粘土制作器皿,要圆,它就得像用圆规画出来的圆那样圆;要方,它就得像用角尺修正过的方形一样方方正正。”木匠说:“我善于治木材:我用木材制作用具,要弯,它就得好像用曲线板画出来的那样弯曲;要直,它就得像用墨线矫正过的一样笔直。” 按粘土和木材的本性,它们难道会愿意听从圆规、角尺、曲板、墨线的摆布?(当然不会。)但一直以来,世人对于用戕害对方真性的方法施治,却都是抱着赞赏的态度,说什么“伯乐善于治马,陶工、木匠则善于治黏土、治木材”。这可是治天下者的罪过啊。 但我认为,真地善于治天下的人是不会这样施治的。他一定知道,作为他施治对象的黎民百姓,是也有他们的常然本性的,那就是“织而衣,耕而食”,(就是说,他们是自满自足的,不需要不情愿他人干预自己生活的),而且他们人人都是如此;他们人人平等,也就对人一视同仁,无须结党营私(这种品性可以称为“天放”,也即“天性”)。所以,在黎民百姓完全按其常性生活的时代,人们都表现得十分质朴,做事都专心致志,(社会呈现的是一片祥和的气氛)。那时候,山里没有小径隧道,水上没有船只桥梁;各类人共同生活,彼此的居所没有界限;禽兽成群结队,草木竞相生长。(由于一点没有伤害外物之心,)所以人可以与禽兽手牵手地到处游玩,还可以爬到树上去观看巢中的鸟儿如何歇息。 可想而知,在上面描述的至德之世,所有人都与禽兽一起生活,谁都与他人平等相处,那时哪里谈得上有君子与小人之分啊!大家谁都不会玩弄智巧心计,人的自然本性当然会完好保存;任何人都毫无超出本能的欲求,自然就每个人都敦厚质朴;既然敦厚质朴,人的自然真性就充分表现出来了。这种状况一直继续到圣人出现为止。圣人劝勉人们全心全意为仁,一心一意取义,以致所有人都陷入对于自己本性的糊涂认识了;圣人还诱使人们小心谨慎地参与音乐教化,毕恭毕敬地履行礼仪程式,于是民众开始分化为君子和小人了。是的,完整的木料不受到伤害,拿什么制作精美的酒樽?纯净的白玉不被破坏,拿什么雕刻称为珪璋的玉器?基于人类本性而产生的道德不被废弃,怎么会有仁义?人的本性真情不被背离,哪里用得着礼乐?五色不被散开,凭什么显示文彩?五声不相搭配,拿什么应和六律?如果说,破坏完整的木料而将之做成各种器皿,那是木工的罪过,那么,摧毁人类原有的道德而代之以仁义,则是圣人的罪过! 马,因为是生活在陆地上,所以饿了就吃草,渴了就喝水;高兴时同别的马交颈相摩亲热一番,生气了就转身离去,同时向对方踢上一脚。马的智慧原本到此为止了。后来,它被身上加上横木,头上戴上佩带;从那时起,它就知道向人侧目怒视,僵着脖子抗拒人给它加轭条,暴戾不驯地抗议人给它加车盖,还企图吐出人塞在它口中的口勒,挣脱人用来指挥它的缰绳了。因此,马的智巧和能耐后来竟达到足以与人为敌的水平,该说是伯乐的罪过。 在上古赫胥氏时代,人们都呆在家里不知道干什么好,外出则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所以每天都只是嘴里含着食物玩耍,腆着肚子游戏。那时候,人会做的也就是这些了。上述情况一直延续到圣人出现才改变。圣人教导人们严格按礼乐规矩行事,以此规范所有人的行为;还劝诱人们高扬仁义的美德,据以锁定天下人心;以致从此以后,人们都努力提高自己的智巧心计,争相追名逐利了,并且再也不愿回到从前那质朴的时代。这当然是圣人的罪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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