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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架受伤,相关赔偿的法律咨询

 滇东雪鹰 2019-07-09

粉丝【就是好东西】的提问

你好律师,民事案件请教您,本人与另一方打架,本人母亲出来拉架,本人母亲因拉架被对方给打入了院(对方也入院)对方起诉了我,要求我赔偿对方(也就是原告)12000元,包括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原告在法庭上找人作证只看见我打原告了,没有看见原告打被告的母亲,这场官司是原告责任多还是被告责任多,如果被告要赔偿原告费用。需要全部赔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先说伤者起诉的你的事。

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对对方造成的损害后果,你是有赔偿责任的。但是赔偿比例要看实际情况。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健康权),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这里还要考虑对方是否有过错,也就是你们打架的原因是什么?你是由于情绪失控报复性加害他人还是由于某些其他的原因。在这个过程中,对方又是否有过错?

如果对方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所以是否需要你全部赔偿伤者的损失,要看具体情况,法官会根据证据确定事实,判定赔偿比例。

再说对方打伤你母亲的事。

同样的,对方对你母亲的损害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你母亲的损害是对方造成的,怎么办呢?

我认为应当由你和对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执行中,一人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但是你母亲需要作为原告起诉。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我认为如果能够证明你母亲是在这个争执中因拉架受伤,判断不了你和对方谁是直接加害人的,可以推定你和对方都有过错,你们的打架行为与你母亲的受伤有因果关系,不能判断你俩谁是直接加害人的,你们俩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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