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过程会产生税费,依照国家列明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费用标准,各项费用应由谁承担清晰可见,购房的承担其自身的购房交易税费,卖房的承担其自身通过出售房屋所得收益应缴纳的税费,也就是说二手房的过户费是分成两部分的,一部分由卖方支付,另一部分由买方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1)卖方二手房税费: 1、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如下: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2、营业税及附加税,计算如下: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3、交易服务费,计算如下: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4、交易印花税,计算如下: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5、土地出让金,计算如下: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2)买方二手房税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计算如下: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契税,计算如下;成交价或指导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4、产权转移登记费,计算如下: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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