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奶奶想在把房产证换成不动产证的同时,要求添加孙子的名字作为共有人,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的。这样奶奶既换了证,又满足了她爱孙子的愿望。 一,办理的部门 到当地的国土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二、办理的方式 奶奶想添加孙子的名字作为共有人,其实就是相当于把自己的部分房屋所有权份额转让给孙子。这时候奶奶可以选择赠与或买卖的方式把部分房屋转移到孙子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中需要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二,办理的费用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套 ,非住宅550元/套 选择买卖方式,孙子需要交纳的契税标准: 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按转移份额房价的1%缴纳。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按转移份额房价的1.5%缴纳。 第二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按转移份额房价的1%缴纳。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按转移份额房价的2%缴纳。 第三套住房及以上:按转移份额房价的3%缴纳。 非住房一律按3%交纳。 选择赠与方式,孙子需要交纳的契税标准: 无论住房还是非住房,按转移份额房价的3%缴纳。 四,办理的手续 1.房屋是奶奶单独所有的情况 需要奶奶和孙子共同去办理。带好两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买卖或赠与协议,完税凭证。如果孙子还没成年,需要孙子的爸爸或妈妈作为监护人代为办理。同时提供母子或父子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 2.房屋是奶奶爷爷共同共有的情况 这时候需要爷爷也同意添加孙子名字。所以需要爷爷也共同去办理,带好身份证。其余同上。 3.房屋是奶奶爷爷按份共有的情况 这时候奶奶有权将她的份额转让给孙子,不需要爷爷同意。但是奶奶选择买卖方式的,在同等条件下爷爷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需要爷爷出具放弃优先购买的声明。其余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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