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各种化工品的需求越来越多,其中,化工品及生活日用品中的原材料都属于危险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是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规模持续扩大,作为危险货物的主要运输载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保有量逐年增长,数量已达18万台,为支撑我国化工行业及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行业出现非法营运的无资质车辆、大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罐车“带病运行”的情况,造成了若干重特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 201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包茂高速公路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主管部门及政府组成国务院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聘请了有关专家,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报告中,罐式半挂车出厂时实际整备质量与《公告》相关参数信息不一致,事故重型危险品挂车存在非法改装和超载的情况。危险品挂车存在挂靠情况,事故造成客车前部与重型半挂车罐体尾部铰合,当时还没有强制要求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导致大量甲醇泄漏、爆燃起火。 2014年3月1日,位于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化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事故车辆存在超载行为,影响刹车制动,罐体未按标准规定安装紧急切断阀,造成甲醇泄漏。发生事故的两辆半挂车的罐体均未安装紧急切断阀,罐体壁厚不达标,不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标准的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车辆未经过检验机构检验销售出厂,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南省正拓罐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违规出具检验报告的情况,此次事故中的危险化学品罐式半挂车实际运输介质均与设计充装介质、公告比准、合格证记载的运输介质不相符。按照GB18564.1-2006的要求,不同的介质因为化学特性差异,在计算压力、卸料口位置和结构、安全泄放装置的设置要求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不按出厂标定介质充装,造成安全隐患。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的设计、生产、检测、使用、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由工信部、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部、公安部。在设计、生产、检测、使用、管理等过程中多个环节出现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 1、设计环节 目前,有些小的生产企业技术人员没有行业从业沉淀,对设计标准不理解,不懂材料力学,缺少必要的理论和实际验证手段,照猫画虎的模仿其他厂家车辆,设计出来的车安全隐患大,工厂没有必要的工装设备,没有工艺文件,做出的产品也很难满足质量标准,一致性差。 2、生产环节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存在不按照《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标准的情况,存在罐体材料性能达不到,罐壁厚度不达标,安全附件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防波板厚度,间距不满足标准、罐体超大等情况。 3、检验环节 检验机构没有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常压罐体检验资质,存在不按照《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标准进行检验,出具不合法的检验报告给生产厂家。车辆年检环节更是存在走形式、不合规更有甚者存在无检购买合格证的情况。 4、使用环节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存在无视安全管理、挂靠运营情况,未进行规范的安全培训,为达到利润最大化,要求罐体生产企业生产不合规超大罐体,车辆过度轻量化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罐体未进行整改,带病使用的情况。 5、监管环节 在事故频发的情况下,部分地方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罐一品” 的不科学的管理措施,影响了运输效率,给生产企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增加了高额运输成本,造成大量运力的浪费。 诸多问题的出现,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治理。为规范罐车生产、使用、检验和管理,集中整治罐车运营中的各种乱象,提升罐车安全运营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已经势在必行。 交通部组织起草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由交通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协商同意,拟以四部门名义联合印发实施,在全国启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将全力配合四部门进行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在全国组织开展“拒绝不合格罐车运输,净化危险品物流行业”专项活动,组织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GB 18564.1宣贯,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选购和使用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罐车。 · END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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