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唐代府兵制兴盛与衰败

 思明居士 2019-07-16

唐代,由于均田制的再次兴起,在其基础上所建立的府兵制亦重新登上历史的舞台。武德二年,唐高宗将关中地区分成十二道,十二道之下列置军府,以骠骑将军为首领,车骑将军副之。

唐代府兵制兴盛与衰败

府兵是唐代初期主要的军事力量,在戍守边疆、宿卫京师及平叛御敌中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除了这些,更有利的是,府兵们并未抛弃农事,这种兵农合一的模式让他们在经济上可以做到自给自足,这就大大减轻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我们今天就来谈谈唐朝的府兵制。

均田制与府兵制的关系

均田制始于北魏时期。彼时,因战乱而造成大量无人耕种的荒地,而贵族豪强们又侵占大量土地,很多人没办法只能依附于他们。这些依附于贵族的人,在耕种方面要缴纳更多的赋税给户主。这样一来,农民生活苦不堪言,国家财政亦缩水紧绷。北魏孝文帝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发布均田令。

唐代府兵制兴盛与衰败

北魏孝文帝出行图

均田制是在不破坏地主阶级土地的情况下,由国家给与农民一定的土地。这些土地一部分在农民满六十岁退休后收归国有,另一部分则永远赠与农民。唐时的均田制大概是这样的:

  • 每个丁男给予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一般的妇女不授予田地。丁男乃是指二十岁岁至六十岁的成年男子,但年满十八岁的男子亦“依丁男给”;永业田是指永远授予农民可以传给子孙的田地,即便是“子孙犯除名者”,永业田亦不追回;口分田则是在农民年老(60岁)之后还一半,身死后还另一半。
  • 除了老年男子拥有四十亩口分田外,重病、残疾的男人也会被授予四十亩口分田,寡妇会授三十亩口分田。
唐代府兵制兴盛与衰败

唐代五牛图(局部)

唐代的府兵制,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因为府兵大多都是在均田户中选取。府兵每三年选一次,被称为“拣点”。据《唐律》所载,拣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我们可以看到,拣点之法还是非常人性化的。

二十岁以上的男子才可以服兵役,在被选中后,府兵还需自备一些东西。《木兰诗》中“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就很好的反映了这一制度。据《新唐书·卷五十》记载,每十人为一火,需要共备六驮马(后世“伙伴”一词便是由这一军制而来),每人还需自备弓箭、米、锅、刀等等。这些自备的东西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一事不充,即杖一百”。虽然这实属政府压榨人民的剩余价值,但我们亦可以从侧面看出,均田制的确促进了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人民手里有了余钱,才有能力购买这些东西。

府兵制的兴盛

唐初,诸军府隶属于十二军(按十二道所划分),后改为隶属十二卫与东宫六率。军府的名称亦因时间不同而有所变换。初始时,军府以骠骑将军为正,车骑将军副之,此时的军府被称为骠骑府(某些以车骑将军为正的亦被称为车骑府)。后来,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分别该称为统军、别将,军府又被称为“统军府”。唐太宗时,改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各军府的名称便又发生了变换,以地名加上统军府来命名,府兵制亦在唐太宗时期达到顶峰。

唐代府兵制兴盛与衰败

唐太宗像

唐代的折冲府分为三等,一千两百人为上府,一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两京地区,就算是不满一千二,亦为上府;岐、同、华、怀、陕五州,就算是不满一千人也算是中府。每府以十人为一火,五火为一队,两队为一旅,两旅为一团,这样算下来,每团有大概两百人(后改为三百人一团),每府大概管三到五个团。

关于折冲府数目的说法多有不同,《通典》中说“凡五百七十四府,分置诸州”,《唐六典》又有“凡天下之府,五百九十有四”的说法,《新唐书》说“三辅及近畿州都督府皆置府,凡六百三十三”等等之类,数目尽不相同。这或许是时间不同所产生的,但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折冲府的数目控制在五百多到六百出头的样子,这样算下来,唐代府兵则大致有五六十万人,这是一支庞大的力量。

府兵所服的兵役极其沉重,从二十岁开始,到六十岁方可退役。在服役期间,按制度来说,他们是“三时耕稼,拨谈枷耒;一时治武,骑剑兵矢”,即每年冬季由折冲府集结府兵,操练战斗之法,其余的时候耕种,可事实并非如此。府兵属于禁卫军,他们有着“上番京师”的任务。

诸宿卫人,因上番不到及因假而违者,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过杖一百,五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

——《唐律·卷七·宿卫上番不到》

唐代府兵制兴盛与衰败

唐律

上番,指府兵们轮流进京宿卫。据记载,一百里以外的府兵,每五个月去一次;五百里以外的,七个月去一次;一千里以外的,八个月去一次。这些人每次都要在京师宿卫一个月。除此之外,两千里的,每九个月去一次,每次宿卫两个月。在古代交通并不发达的情况下,如这般而言,光上番就得花去很多时间。

除了上番,府兵还有戍守边疆的任务。而唐代的武功是我们熟知的,随着疆域的扩大,所需戍边的士兵亦随之增加,府兵的负担也大大的增重。杜甫说戍边是“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白头还戍边”。

唐代府兵制兴盛与衰败

唐朝版图

上番宿卫京师,戍守边疆重镇,有时还参与平叛或对外战争,故在府兵队伍里面,有很大一部分人是无法真正做到“寓兵于农”的,到后来均田制受到破坏等因素,府兵制亦开始瓦解。

府兵制的破坏

均田制的破坏是府兵制衰败的主要因素之一,因府兵大多是均田户,没有了均田户,府兵也自然不能长远。

均田制诞生之初,是为了解决贵族豪强兼并土地的问题。为了防止这个问题,唐代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买卖均田制下所给与的土地。但这些禁止的条例里面,大多有可以突破禁令的条件,很多人因此钻了法律的空子。比如“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乐迁就宽乡者,并听卖口分”等等。

本来规定,“若无文牒辄卖买,财没不追,地还本主”,这看似是保护农民的土地。但其实,只要是交易完成,买方便可以找借口说卖方满足上述的条件,如“乐迁就宽乡者”等,这样就可以确定交易,不用退田且受法律保护。

唐代府兵制兴盛与衰败

武则天之后,土地买卖更加盛行,即便是玄宗下诏“频有处分,不许买卖、典贴”,也无济于事。那些官僚贵族们,更是以“借荒”与“置牧”为借口,侵占了大量的田地。

借荒者皆有熟田,因之侵夺;置牧者惟指山谷,不限多少。

——《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

田地被贵族侵占,国家已无土地授予人民,再加上赋税沉重,故百姓纷纷出逃。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在宰相杨炎的推动下,朝廷颁布了两税法,均田制自此瓦解。

唐代府兵制兴盛与衰败

杨炎画像

唐初,戍边的时间还能按照制度上的四年来,但到后来二十年都成为常态。这些戍边多时的府兵早已对农具生疏,再加上政府无法给他们授予应有的田地,府兵们的经济状况急转直下,且就算是作战获得功勋,因为“受勋者动盈万记”的缘故,奖励大大的缩水,这样一来,大量府兵逃亡,府兵制亦随之瓦解。天宝八年(公元749年),折冲府已无兵可交,政府下令停止折冲府调兵的鱼符,府兵制名存实亡。


参考文献:

《通典》

《资治通鉴》

《唐大诏令集·置十二军令》

《新唐书》

《旧唐书》

《原十六卫》杜牧

《唐六典》

《唐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