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01-10 15:59 正义网宜宾1月10日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王晓亚)1月9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提起的赵某某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在翠屏区法院开庭审理。 经查,2018年3月20日至4月3日,被告赵某某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岷江禁采区菜坝镇飞机坝防洪堤外河段非法开采砂夹石5261.4吨进行贩卖。经评估鉴定,其行为给国家矿产资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7319.2元,涉嫌非法采矿罪,修复被破坏的岷江河道生态环境所需费用为74198.7元。由于岷江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其行为还对长江水域特别是岷江河道的防洪安全、水资源、生物资源等产生不利影响,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当天,翠屏区检察院指派两个检察官办案组,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庭审履行职责,翠屏区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赵某某构成非法采矿罪;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被告赵某某损害生态环境的侵权事实、损害后果等逐项进行了举证、示证,释法说理,并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47319.2元,并承担岷江河道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4198.7元。被告人深受教育,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给生态资源、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当庭表示对起诉书没有异议。 法院对该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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