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ya Repin,What a Freedom 天下最难做的职业就是教育,受教育者的年纪越小,教育者越难当。一切行为规范,往往有背于人的天性。早晚刷牙,定时作息,这对小孩来说,学成都不容易,定时定量读书做作业,与快乐懒惰的本能更是水火难容。 人在建立行为规范时,都经历过一定程度的强制,我觉得这是难免的。至少教育者(比如父母)有权利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惩罚权:你没完成我的要求,我纵使没有打你的权利,但我有不作为的权利,比如不给你做饭,以达到惩罚的目的。没有借助一定程度的惩罚,教育的目的达不到。 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都被强求过。知道这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就不会有怨恨。父母体罚过你几次,老师严厉批评过你几次,你从此就有心理阴影,成为废人?没这回事,人这么脆弱,早灭绝了。 但随着受教育者的年龄增长,强制手段一定会退出,最后达到自愿成长的境界,那样教育的任务就完成了。一个人失去外界强制力量就垮掉,那拿了多少文凭,教育也没有完成。 所谓的自我管理,就是自我强制:我要求我自己做我本性不愿意做的事。到了这个程度,多数事做得成了。 我们都会成为一个教育者,想把自己的观念与行为规范推广到他人身上。人与人的交流,本质就是推广观念的过程。此时,我们被强求的记忆可能就会起坏作用,变身为强求者,他人不按照我们的想法行事,可能就生气。这个阶段,我们要学习的是不强求的力量。 不久前,一位读者求助,他信佛的妈妈固执地反对儿媳妇从事卤鸡爪生意,搞得家庭很不愉快。这位妈妈就是犯了强求的错误,让人对其本身的信仰都反感。其实佛教在中国影响力巨大,成为中国的重要文化传统,就在于其掌握了比较高明的教育方法,没有强求,不想当和尚都可以还俗,更别说俗人了。强求他人按照自己的信条做事,不然就生气搞事,那是贪嗔痴都犯了。但是这种错误却极具普遍性,我觉得,90%的不快乐都来源于此。 吃素是我的权利。啃鸡爪是你的权利。我们互不强求,就有双份快乐。我们互相强求,那就有双份不快乐。都是成年人了,我们面对的人,不是自己的孩子,一丝强求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的信念,只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行事。做好你自己,是推广你信念的最好方法。 罗素先生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之源。强求就是不喜欢参差多态,是一种破坏幸福的坏习惯。同样两个自愿主义者,可能一个吃素,一个吃肉;一个结婚,一个单身;一个生孩子,一个丁克,可以体现得完全对立,但他们实践的却是共同的价值观。当我们学会不强求时,将会发现,那些生活形态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人,往往是自己的朋友。 当然了,对强求者最致命的反问是:你以为你是谁?你强求得了谁?强求者除了把自己置于可笑可怜的地步,改变不了什么,这么丢脸的事,少做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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