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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术文化浅谈(四)——本象卜之天文法(上)

 RK588 2019-07-25

作者简介:

关长龙,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2005—2006年度访问学者。出版著作《两宋道学命运的历史考察》《中国学术史述论》《中国古代文化会要·礼俗篇》《敦煌经部文献合集·韵书卷》《敦煌本堪舆文书研究》。

《周易·系辞上》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此虽论先哲以仰观俯察之法幽赞神明而拟制一种认知世界的数理图式,然其仰观俯察的经验积累正亦可直接型塑出人们对自然现象的结构认知范式。所谓见微知著者,若“火就燥,水就湿”“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云云,皆是通过对自然现象加以观察而用归纳、演绎之法得出的因果联系,此自然现象盖可区分为天文、地理、人文、物理四个大类。具体言之,则天文当兼括悬而在上者,是即《周礼·春官宗伯》保章氏之职所谓:

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以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之妖祥。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凡此五物者,以诏救政,访序事。

所谓“五物”即指星体、分野、太岁(虚星)、云气、风。以类从之,则星体、分野、太岁皆属星占之象,而云气、风二者则为天地间游荡的“气象”。至于后世天文星占书或辑物象之鸟情、民讴等,当别入物理杂占为允。另有中古时期传入中国的西方星命之学,以其用个体出生时的天象为占,故亦附此为说。

明以前公私目录的“天文”象占,至清修《四库全书》乃别天文知识类文献为天文,而称与占验吉凶有关的星历文献为占候。占候者,谓以天文现象的征候占验人事之吉凶。然天文征候众多,故其“观占”之法乃有“凡天变,过度乃占”(《史记·天官书》)的原则,盖于“天”而言,其逾常的“过度”之变有可能对人类的生存产生“意外”的影响,须提前评估其吉凶所在,以求有备无患。

一、星占

迄今为止,人类对天文的观测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源于轴心时代的以肉眼和地心说为基础的观测,其具体代表成果则以生活在北半球的中国的283星官说、古希腊和阿拉伯的48星座说为代表。二是源于西方文艺复兴时代的以望远镜和日心说为基础的观测,它也因此通过大航海完成了南半球星区的测量,其最终成果即是1928年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对全天星数划分的88个星座。三是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以微电子、信息和航天技术等为基础的观测,它使得人类对太阳系及其所在之银河系乃至全宇宙的观测成为可能。

肉眼能看到的全天星数在6000颗左右(六等星以下),而据现代天文观测的初步统计,仅银河系就有1000多亿颗恒星,银河系外,还有着数十亿个星系充满着约137亿光年的宇宙空间。虽然如此,我们也不能说在今日已不存在天文灾难发生的可能(比如太阳风及某些流星对地球的威胁等),只不过传统许多不确定性的天文“变异”在今日看来已成为有规律可循的现象——属于“常则不占”的范畴。但传统星占学对先民生存世界的指导和道德心灵的维系无疑有着重要的影响,也对型塑我们今日的宇宙思考和道德心灵有着一定的启迪意义。

与西方以区域命名星座不同,中国传统则是在“天人合一”的理念指导下,为天上的可见星团进行了“设官分职”,为北极天皇大帝(北极星)配设了三垣“朝廷”和二十八宿“诸侯之国”,且此三垣二十八宿可与地上相对应的朝野侯国发生变异上的“纠缠”互动。其具体对应则以三垣诸星官对应朝廷,而以二十八宿分为十二次对应地上的十二州国分野(参下图)。

其三垣之设,乃遵《周礼·冬官考工记》营国建都的“面朝后市”之法,即以北极天皇及其所乘帝车北斗七星所在为中心,与其周边星群共命为紫微垣——寝宫,在紫微垣东北指定一处星群为天市垣——“国市聚交易之所”,又在紫微垣东南指定一处星群为太微垣——“天廷”,另在黄道附近选定二十八个星团作为行星运行之“宿舍”——“藩镇”,是为天官的基本架构。其中三垣星官或名中官,三垣星官及二十八宿之外的星官则称外官。据《晋书·天文志》统计:列宿星官28座166星,三垣中官158座723星,外官97座575星,总计283个星官1464星。凡此皆为恒星之可目见者,共以构成星空天文的观测背景。在此背景上观察“日月五星”七政的运行情况,以及彗星、流星、客星(新星、超新星)等的出没情况。通过人世吉凶祸福的对应记录,就形成了中国传统的星占系统。《唐六典》卷十秘書省之太史局下云:

灵台郎掌观天文之变而占候之。凡二十八宿,分为十二次,……所以辨日月之缠次,正星辰之分野。凡占天文变异,日月薄蚀,五星陵犯,有石氏、甘氏、巫咸三家中外官占。凡瑞星、祅星、瑞气、祅气,有诸家杂占。凡测候晷度,则以游仪为其准。

下辑数例星占史事以见其概。

例一,《乙巳占》卷1“日蚀占第六”:“夫日依常度,蚀者,月来掩之也,臣下蔽君之象。日行迟,一日行一度,一月行二十九度余;月行疾,二十七日半一周天,二十九日余而追及日。及日之时,与日同道,而在于内映日,故蚀其象。大臣与君同道,逼迫其主,而掩其明。又为臣下蔽上之象,人君当慎防权臣内戚在左右擅威者。”故早期日蚀时要举行隆重的“救日”仪式,皇帝还要“诏求直言”以改政令之失,甚至要罢免权臣以应天之示警。

例二,《吕氏春秋·季夏纪·制乐》:“宋景公之时,荧惑在心,公惧,召子韦而问焉,曰:‘荧惑在心,何也?’子韦曰:‘荧惑者,天罚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祸当于君。’”此次因宋景公之仁心而得以逢火星“荧惑”视运动逆行“躲避”,遂而平安无事。

例三,《后汉书·王莽传》载地皇四年(23年):“秋,太白在太微中,烛地如月光。”该年十月三日,王莽在渐台被杀,“新”朝结束。按:太白于星占皆主兵革杀戮,而太微垣为天子寝宫之象,故“史传事验”颇以此为星占的经典故事之一。

例四,《春秋·文公十四年》载“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左传》引周内史叔服语云:“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按:此为世界最早的哈雷彗星(每76年出现一次)记录。所谓彗星、孛星,是根据其形状而加以区分的。《乙巳占》卷八“彗孛占第四十七”云:“长星状如帚,孛星圆状如粉絮。孛,孛然。皆逆乱凶。孛之气状虽异,为殃一也,为兵丧,除旧布新之象。余灾不尽,为兵丧、水旱、凶饥、暴疾。长大见久,灾深;短小见速,灾浅。彗孛所当之国受其殃。”北斗为帝车,故象征兵丧的孛星出现在那里,则表示周天子有丧亡之难(周顷王时期,王室已衰微之甚),且影响及于辅弼籓王。据春秋史料所载,三年后宋昭公被害,五年后齐懿公被害,七年后晋灵公被害。唯此记录,不免有“后知后觉”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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