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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莫大于可欲》

 野之老 2019-08-04

之前韩非论述了老子“祸莫大于可欲”之说;这篇,韩非通过一则故事,再次论证老子“罪莫大于可欲”之箴言。


韩非故事里说:“翟人有献丰狐、玄豹之皮于晋文公。文公受客皮而叹曰:‘此以皮之美自为罪。’夫治国者以名号为罪,徐偃王是也;以城与地为罪,虞、虢是也。故曰:‘罪莫大于可欲。’”


文中的“翟”通“狄”,是古代对北方少数民族的称呼。文中的“徐偃王”,是上古东方徐国的国君,传说因其行仁义而被楚王所灭。至于文中的“虞、虢”,则是春秋时的诸侯国名。据记载晋献公时,晋国向虞国借道伐虢,三年后又灭亡虞国,此即历史上著名的“假道伐虢”之典故。


翻译过来,韩非的这段文字大意说,有次,一位狄人向晋文公进献了两张大狐与黑豹的皮,而晋文公在接受了客人的兽皮后却感叹道:“狐豹因为皮美,而给我带来了祸害!”晋文公这话什么意思?因为之前的历史教训:国君因为名号而带来祸害的,徐倡王就属于这种情况;国君因为城池与地理而造成祸害的,虞、虢两国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老子》才说:“罪过中没有比可以引起欲望的东西更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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