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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谈风月,且食蛤蜊|周末荐读

 孙旭升kszu1p06 2019-08-11

在吃这件事上,中国人从不落后。

作者:赵小冬

来源:物质生活参考(ID:wzshck)

01.

京城大大小小的菜市场中,夏日最廉价的海鲜大概要属蛤蜊。蛤蜊又有文蛤、花蛤、白蛤之分,楼下的菜市场,最便宜的花蛤一斤只要5块钱。买一点回家以大火加葱姜丝爆炒,配一听冰镇啤酒,悉悉索索的吮吸声里,溽热的暑夜也清爽了许多。

但在我的家乡,一个沿海的东北小城,记忆里买蛤蜊通常是以盆论,至少也要四五斤起。夏天的厨房常有这样蔚为壮观的景象:最大蒸锅里盛满蛤蜊——通常花蛤、文蛤都有,清水盖过纹路不同的贝壳,大人们向锅里撒一点盐,滴两滴油,就丢开手,不再管了。

“吐沙”大约要两个小时。一只只双壳怪浑然不觉地慢慢打开壳,伸出一条乳白软糯的“舌头”,在轻微的颤动后,“舌头”最顶端的触角滋出一条水线,体内的泥沙随之排出。这个缓慢过程中,孩子们往往最活跃也最心急,要么用手去试探刚刚伸出一点头的花蛤,要么因为看得入神被滋了一脸水,但大人们是很少呵斥或制止的,这像是对夏天约定俗成的姿态:玩乐、松弛、随性。

连蛤蜊的做法也很随意。越是海边生活的人,越深信原味的美妙。还是那只蒸锅,锅底加一点水,将洗净的蛤蜊煮入,开壳即捞出,不过几分钟的事。海货原是咸的,无需加盐或只放一点点即可,又因足够新鲜,去腥的葱姜料酒常常也省了。

家家似乎都有两只搪瓷盆,一只用来盛蛤蜊,一只用来扔壳。食用蛤蜊的仪式感中,声音占了大半。把蛤蜊壳上残留的贝肉嗦掉,再痛快地把吸吮干净的壳扔进搪瓷盆里,一声脆响后,一颗蛤蜊的使命才算真正完成。

说起来,当季的蛤蜊饱满肥美,汤汁极鲜,但大抵是因为太过廉价与平常,大盆的蛤蜊是很少端上正餐的餐桌的。记忆中,蛤蜊常常是饭前的“小食”,用在大餐前吊吊胃口或是聊以充饥;或者在餐后,老少爷们儿拎出酒开始胡侃,一盆盆蛤蜊就成了最适宜的下酒菜,跟摇头的风扇、纯棉的跨栏背心、暗绿的啤酒瓶子一起,构成了小城的夏天。

小城夜市上,辣炒花蛤是常见的小吃。

而真正能被当作“正菜”端上桌的,须得是海白虾、皮皮虾、螃蟹,肉多价高,仿佛才是聚餐或待客正道。殊不知,蛤蜊也曾是进贡皇室的珍品,是王公贵胄才有能力消费的金贵食材。

陈师道的《后山谈丛》中写,北宋初年,蛤蜊于初秋时送至都城汴京,仁宗问“其价几何”,答曰“每枚千钱”。不难想象,在交通尚不便利之时,将本不耐热的蛤蜊从沿海一带保鲜运至中原,需要付出多大的运输成本。

难怪宋仁宗不乐,说“一下箸费二十八千,吾不堪也。”[1]到底没吃。

02.

也有人吃了,还记录了下来。就是画风有点怪异。比如:

咄咄那庸如许事,尊前且食蛤蜊休。——虞俦

谁能着意知许事,且为元长食蛤蜊。——黄庭坚

水边莫话长安事,且请卿卿吃蛤蜊。——汪元量

早知人世暗如漆,只合灶间食蛤蜊。——丘葵

……

几位宋代文人基本表达了同一个意思:这世界不会好了,算了,我们去吃蛤蜊吧!——相当于对“吃瓜群众”或“打酱油”的文学化表达。

一旦“与我何关”,就要“且食蛤蜊”,蛤蜊到底惹谁了?深挖下去,“食蛤蜊”的典故源于《淮南子·道应训》,故事很玄幻:

卢敖游乎北海,经乎太阴,入乎玄阙,至于蒙谷之上,见一士焉,深目而玄鬓,泪注而鸢肩,丰上而杀下,轩轩然方迎风而舞。顾见卢敖,慢然下其臂,遁逃乎碑。卢敖就而视之,方倦龟壳而食蛤梨。[2]

大意就是,一个叫卢敖的方士翻山涉水到达北方极远之地,看见一个长相奇怪的人迎风起舞。这人见了卢敖便逃走,卢敖追过去一看,此人正蹲在龟壳上……吃蛤蜊。

这倒是暗合了中国文人雅士长久以来向往的状态:隐于世外,超然物外。虽然无法像隐居怪人一样深目玄鬓、泪注鸢肩,后来者倒是据此学会了隐士面对外界嘈杂时独特的应对方针:吃蛤蜊。

不得不说,吃蛤蜊的姿态动作,的确与“吃瓜群众”的精神内核极为匹配:心不在焉、轻松愉快、置身事外。更不要提踩在龟壳上吃蛤蜊了,此情此景,吃到的必然是海边挖到的最新鲜刺身,连烹饪的功夫都省了。

可惜宋代文人墨客的词句到底还是无奈黯然、心灰意冷了一点,不如《南史·王融传》中的沈昭略,把蛤蜊梗用得最是痛快淋漓。王融狂妄自大,沈初见王,问这是谁家少年?王不悦,夸夸其谈,说自己像太阳一样照耀天下,哪有人不知道?你居然还要问?

沈昭略很淡定:“不知许事,且食蛤蜊。”[3]

这是中国文人的斯文和高级。翻译过来,英文大约是who cares,粤语恐怕就是“食屎啦你”。但沈昭略只轻描淡写地用了一个典,就把嚣张杠精挡回了门外:你是太阳又关我什么事?还是去吃蛤蜊吧!

越是乱局,食蛤蜊的梗似乎越受欢迎。所以林语堂有“不作寒暄只谈风月 焉知鸿鹄且食蛤蜊”的对子,钱钟书在运动浪潮中也依旧悠哉作诗说:聊借令辰招近局,那知许事蛤蜊前。

不爱“食蛤蜊”的,怕是只有忧国忧民的鲁迅先生,他在《送灶日漫笔》里说:“只是北京的饭店那么多,饭局那么多,莫非都在食蛤蜊,谈风月,‘酒酣耳热而歌呜呜’么?”——仿佛一眼洞悉今日北京之夜生活。

写这篇小文时,正是七夕。有友人给单身狗们发来节日快乐的祝辞,我哽咽半天,默默敲下四个字:且食蛤蜊。

03.

“食蛤蜊”的梗多,但会吃的人未必多。北宋沈括就在《梦溪笔谈》中记录了一个油烹蛤蜊的失败事件:

如今之北方人,喜用麻油煎物,不问何物,皆用油煎。庆历中,群学士会于玉堂,使人置得生蛤蜊一篑,令饔人烹之。久且不至,客讶之,使人检视,则曰:“煎之已焦黑,而尚未烂。”坐客莫不大笑。[4]

被嘲笑的北方人颇感委屈。重油盐、轻原味或者是北方烹饪的痼疾,但沿海而生的北方人,如大连人、锦州人、青岛人……对海产品的烹制,还是有着最基本的尊重的。

梁实秋先生晚年写过一篇《忆青岛》,再度提及他半世纪前吃过的西施舌——蛤蜊中肉质肥厚洁白、较为难得的一种,还特意为青岛的顺兴楼正名:

西施舌不但味鲜,名字也起得妙,不过一定要不惜工本,除去不大雅观的部分,专取其洁白细嫩的一块小肉,加以烹制,才无负于其美名,否则就近于唐突西施了。以清汤氽煮为上,不宜油煎爆炒。顺兴楼最善烹制此味,远在闽浙一带的餐馆以上。[5]

至于他当年描述吃西施舌的情景,实在颇有几分香艳:“一大碗清汤,浮着一层尖尖的白白的东西,初不知为何物,主人曰乃西施舌,含在口中有滑嫩柔软的感觉,尝试之下果然名不虚传……”[6]

“闽浙一带的餐馆”,恰好郁达夫也在《饮食男女在福州》一文中有过记载,说西施舌“色白而腴,味脆且鲜,以鸡汤煮得适宜”。在我看来,以鸡汤来吊蛤蜊,鲜上加鲜固然味美,但对于保持原汁原味,终究无益。宋朝诗人杨万里深谙此道,在《食蛤蜊米脯羹》一诗中,他认认真真写下“莫遣下盐伤正味”,可谓苦口婆心。

另一著名食客袁枚,则在《随园食单》中将蛤蜊与韭菜配对,说“剥蛤蜊肉,加韭菜炒之佳”,私以为将蛤蜊肉换成更为肥厚的蚬子或许更佳,不过老饕到底是老饕,随后又补了句“或为汤亦可。起迟便枯。”颇得蛤蜊快速下手不可延迟的烹制真谛。

或者是因为热量小、味道鲜,蛤蜊,尤其是价廉的花蛤,越发受到夜生活青睐。京城的小馆子里,花蛤常做葱姜炒、辣炒,外卖单子里,花甲粉也颇受欢迎。或许是风潮如此,家乡夜市上,辣炒花蛤如今也卖得极为红火。

方法倒也不错:硕大黢黑一只铁锅,以极高的温度下料爆炒,火焰从锅中蹿起老高,不过翻两次勺的光景,脆薄的壳就噼啪打开。有了辣椒、青椒、青葱装点,一盘花蛤在夜市昏黄的灯光下鲜亮抢眼,热闹诱人。

但热闹是他们的。我始终记得日剧《深夜食堂》里的“酒蒸蛤蜊”,夜色里,一碗清酒浸蛤蜊,是母子之间不动声色的相互救赎。

《深夜食堂》里相依为命的母子。

对于蛤蜊这种食物的内涵,我总以为日剧里的这道菜,最得其中精妙:鲜美轻巧,不争不抢,有身为配角自觉的安静和低调。即便在酒与蛤蜊这样的组合里,灵魂人物也更像是令人微醺的清酒。

此番查阅资料才发现,苏东坡早已在《老饕赋》中写下了“蛤半熟而含酒”的完美配搭,比深夜食堂中的“酒蒸蛤蜊”早了一千年。

果然,在吃这件事上,中国人从不落后。

1.《后山谈丛》,陈师道

2.《淮南子·道应训》,刘安

3.《古诗歌中的“吃瓜群众”》,马千里

4.《梦溪笔谈》,沈括

5.《忆青岛》,梁实秋

6.《西施舌》,梁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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