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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班12小时,根据《劳动法》这属于违法吗?

 万宝全书 2019-08-13

每天上十二小时,根据《劳动法》,是否属于违法?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违反的条款如下: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综上所述,每天上12小时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如果对上班时间不认可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申诉,让劳动行政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确认,每天上班12小时肯定是违法的,即使是只上了一天,下面我就来具体分析一下:

1,劳动合同法(2011版)第三十六条就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且同版第四十一条规定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这里比较一看就明白了,公司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了,劳动者依据最新劳动合同法(2012版)第三十八条第四小条,完成可以举报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也可以此做为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理由,且能获得相对应的经济补偿金;

2,一个企业天天上班12小时,完全是变相自杀,所以不建议在这样的企业工作,当然,如果工资给的很高,可以考虑短期做一下,长期下处对身体伤害大,现在普遍的问题,人们对996持否定态度,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司钱没给够,天天打鸡汤让员工卖命干活,连正常加班费都给不足,这完全是耍流氓,只要钱给够了,你一天上15小时也没有人有怨言,比如腾讯,阿里,华为等;

3,现在国内的公司可以说都是在超时加班,赚取辛苦的加工费,不象西方国家就光靠着专利研发,年年坐享高福利,享美好生活,没有专利的企业,没有研发团队,始终处理利益的最底层,受别人的盘剥,所以中央一直在强调,经济要软着陆,就是要排除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因为其利润低,劳动者体力繁重,国家提倡发展服务性行业,科技型企业,逐步摆脱三来一补型的企业形式,以此来提高国民待遇,让人民享受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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