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也是深圳国企混改的一大做法,通过与战略投资者“同股同价”,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员工持股定价难问题,形成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体。特发物业、深圳交通中心等一批企业实施混改后,营业收入、利润连年倍增,业务拓展、经营业绩得到显著提升。
目前深圳市属全资及控股企业1667家,总资产超过3万亿元,员工21万人。如果仅靠市国资委的力量对1667家国企进行监管,管理好国企几乎是不可能的。为了实现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近年来,深圳市国资委积极推动国资国企上市。实体形态的国有资源和资产通过上市,转化为可量化、可流通、具有市场价格的资本形态。
截至目前,市属国资控股了26家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法》要求,混改后上市的公众公司必须履行重大事项披露义务,定期发布业绩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圳建科院开展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并于2017年成功实现IPO,上市后股东权益大幅上升,国有资本实现了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