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来说,一家公司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进行事后调节的空间较小。但是纳税人可以通过事先的税收筹划来降低经营期间的税收成本,就该问题来看,作为一家进账税额很少的企业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务管理: 一、对于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一般情况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在公司设立时增值税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按3%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征收率有其优缺点: 优点: 1、不用考虑当期是否可以获得多少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当期增值额按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即可; 2、便于核算。 缺点: 1、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多客户需要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可能会影响公司销售。(注:一部分向一般纳税人销售时,税务局可以开,另有部分纳税人可自开) 2、小规模纳税人的实用单位不够宽广,一旦销售额超过一定数额,税务局会要求转为一般纳税人。 二、对于一般纳税人存在进项税额较少的情况: 1、合理规划公司的销售计划,尽可能的将公司的销售均匀分配在销售期内,当然前提是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2、购入的商品和服务尽可能的采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 3、在纳税义务发生前做好公司采购和销售进度的匹配,力争做到每个纳税期间的缴税额平稳,以便公司现金流的管理。 总结:在目前的增值税税制和我们国家金税工程的管理下,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可调节公司税负的空间很小,公司需要做到事前规划,可以有效的进行税收管理。 注:上述只考虑增值税,没有考虑其他税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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