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尊农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公司拟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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