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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随笔: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和模仿

 卓君书馆 2019-08-28

最近,有人在悟空问答上提问:“作为摄影爱好者,你觉得,模仿别人的作品拍摄,算不算抄袭别人的创意呢?”,这个提问,也使我想起两年前被炒的沸沸扬扬的知名艺人薛之谦所发行的新专辑封面,涉嫌“抄袭”塞尔维亚摄影师Jovana作品的事件来。

摄影随笔: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和模仿

知名艺人薛之谦所发行的新专辑封面。涉嫌“抄袭”塞尔维亚摄影师Jovana作品。

鉴于侵权和抄袭是摄影工作者们长期备受困扰和苦恼的事情,模仿和借鉴也是摄影爱好者学习摄影的主要途径,所以今天我就想和大家具体聊一聊有关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模仿和借鉴的一些知识。

一、摄影作品的侵权

所谓侵权,是一个法律概念,必须严格的按照相关法律对摄影作品保护的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法律所保护的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摄影作品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首先,它要符合作品的特征,也就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进行复制;其次,它是由人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而成,排除了非人为的因素;再次,它是对客观物体形象的表达,而不是客观物体本身;最后,著作权保护的是记录客观物体形象艺术作品的本身,而不是保护创作这个摄影作品的表达方式。

摄影随笔: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和模仿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是摄影作品的侵权呢?或者说,都侵犯了哪些摄影作品作者的权利呢?摄影作品著作权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摄影作品的人身权主要包括:一是发表权,如果有人或组织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将你的摄影作品公之于众,就侵犯你的发表权;二是署名权,如果有人采用了你的摄影作品而没有注明是你拍摄的,就侵犯你的署名权。

摄影随笔: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和模仿

摄影作品的财产权主要包括:一是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二是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三是展览权,即公开陈列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四是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摄影作品的权利;五是广播权,即以无线、有线传播方式公开向公众传播图像作品的权利;六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摄影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以上几种行为,如果没有使用者经过摄影作品作者的同意,就是侵权行为。其中最常见的摄影作品被侵权方式,就是侵犯摄影作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这种复制和网络传播无论是否用于商业目的,都属于侵权行为。

摄影随笔: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和模仿

二、摄影作品的抄袭

什么是抄袭,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它有三个含义:①绕道袭击敌人;②把别人的文章、作品私自照抄作为自己的去发表;③不顾实际,照搬别人的思想、方法、经验等。如果从著作权法的角度看,第二种含义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因为这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剽窃其独创性的方式侵犯其智力成果的行为。而第三种含义,一般还不能算是构成著作权上的侵权行为,因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艺术作品的本身,而不是艺术作品的表达方式,艺术创作的思想、方法、经验是不受著作权的保护。

摄影随笔: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和模仿

具体到摄影作品的是否具有抄袭行为,我认为很难成为像文学创作、论文答辩中那样的抄袭行为。一是摄影是一种相对客观的技术手段,镜头前不可能出现相同的事物,尤其是纪实摄影。文字作品可以通过抄袭字数的比例来判断是否具有抄袭行为,而摄影作品受到摄影器材的多种多样、光影效果的瞬息万变、取景角度的千差万别,世上几乎没有一模一样的摄影作品,即便按照别人的作品去拍片,或多或少都有细微的差别,摄影作品其实根本无法抄袭的。

二是摄影作品的拍摄场地不具备“独享性”。法律没有规定也不会规定一个摄影师在某个地方拍摄了一张风光大片后,就不允许其他人再去这个地方拍摄了,许多风光摄影师为了拍摄与众不同的作品,跋涉千山万水、不辞辛苦的去寻找最佳机位,但是,他发现了这个拍摄机位后,别的摄影师照样可以去这个地方和机位拍摄,就一个著名的景点来说,不知道有多少人拍过,比如,著名的故宫角楼这个景点,不要说不计其数的摄影爱好者拍过,就是专业摄影师拍过角楼的也是成千上万。

摄影随笔: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和模仿

三是摄影作品的表现手法、拍摄经验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你就是抄袭了别人的拍摄创意手法,一般也不存在侵权行为,如果这些拍摄表现手法受到著作权保护的话,那么就严重的影响了摄影艺术的继承和发展。所以,在我们对“抄袭”的定义下,薛之谦的专辑封面是否构成抄袭呢还真的不好说。

三、摄影作品的模仿

所谓模仿,是指个体自觉或不自觉地重复他人的行为的过程,是社会学习的重要形式之一。儿童的成长就是从模仿开始的,任何门类的学习和教育,是允许并提倡模仿式的学习方法。同样,任何一种艺术的学习,如绘画、书法等也是从模仿开始的,我们任何人成长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模仿的过程。所以说,摄影中的模仿不是抄袭,是一个学习过程。

摄影随笔: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和模仿

实际上,任何艺术的发展都是在前人基础上,有所创造、有所改进、有所进步的。比如说摄影技术,就是190年前在原来绘画的基础上发明和创造的。而摄影作为一种艺术,如果没有模仿,就无法在创新和继承中发展起来,正是由于模仿,才能把摄影家的风格得以传承,形成了摄影艺术上的各种流派。

作为摄影的初学者作,不要有过多的负担,应该放开手脚学习,多看一些好的摄影作品,从中多模仿、多拍摄、多创作,是学习摄影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学习前辈老师的创作创作风格、手法和和经验,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方式,这是无可厚非的,每一个摄影人都要经过这一段的过程。当我们看到一个好片子,大家都很喜欢,都会仔细研究片子的成功之处,下次在拍摄中加以改进,这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摄影随笔:摄影作品的侵权、抄袭和模仿

但是,我们的摄影学习不能永远停留在模仿阶段。当你成长到一定的程度,并已经有了独立自主的能力,但凡是一个正常人,那就会自然而然地摆脱和放弃模仿。因此,在摄影模仿中要注意:一是要善于思考,当我们看到摄影大师的优秀作品时,要观察和思考他们为什么这样拍摄?设身处地的考虑如果我在当时会怎么取景拍摄。否则,你永远都只能停留在模仿的阶段。二是在模仿中创新。中国有一句话叫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作为一个摄影爱好者,在不断学习前人的摄影经验、摄影技术和摄影技能的基础上,也结合自己的爱好和特点,不断的总结经验,探索实践,从而早日形成自己的摄影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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