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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的和受贿的都怎么看“潜规则”?

 hzhujian 2019-08-30


  不论是行贿者还是受贿者,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潜规则”的拥趸,信奉用金钱开道,以关系铺路,从游走在党纪国法的“剃刀边缘”,直至滑入犯罪的泥淖不可自拔。而终当有朝一日,惩罚到时,大梦方觉醒,始知一场空。此时,陪伴他们的只有无尽的悔恨、羞愧和忏悔。忏悔是他们对所犯过错、罪过的深刻检讨,对人生的彻底反省,实现灵魂改造、获得新生的自我救赎,更是对他人的劝诫和警示。


01

相似的经历


丨行贿者说:

  作为党员,为民做好事办实事是我的初心,然而,我却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国有财产。作为农村基层干部,为民服务是我的使命。然而,我却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送钱财以达到利己的目的。作为经济合作社社长,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是我的职责,我却多次收受他人的巨额贿赂,不惜以身试法。

  我是某经济合作社原社长,2017年10月27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诈骗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没收财产20万元,退赔市土地开发中心387.0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10万元。

  投牢之时,身后的铁门缓缓关闭,我留恋自由的目光被生生切断,在迷惘与绝望中曾经的一切都被铁门阻隔。第一次会面时,看着父亲苍老的面孔和花白的头发,不孝的我多么希望能够亲自帮父亲捋捋那被风吹乱的白发。可规定的会面时间实在太过短暂,都来不及拭干脸颊的泪水,父亲与我的会面便匆匆结束了……与亲人相隔的只是一扇门,与自由相隔的只是一道墙,但要穿过这扇门、翻越这道墙,我却要用上十几年时间才能实现。


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漫评反腐》


丨受贿者说:

  我1978年10月份参军入伍,后从部队转业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城管局工作,1999年任钟楼区城管局环卫处主任,2006年任钟楼区城管局副局长,2008年3月任常州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

  今天,我怀着无比悔恨的心情,向培养过我的各级党组织认罪,向曾经给予过我关心、帮助和对我曾怀有殷切期望的各级领导认罪,向生我养我的父母认罪。当看守所的铁门被关上时,我流下痛苦和悔恨的泪水,然而一切为时已晚,泪水无法洗刷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我从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到如今走上犯罪道路,成了一名人民的罪人,其结果绝非偶然,教训十分深刻。剖析自己如何走上犯罪道路为的是痛定思痛,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同时也是告诫所有的党员干部,要以我为戒,吸取教训,千万别贪一时之利而悔恨终生。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由一名党员干部走上犯罪道路,也非一日所为,而是因为长期不注重政治学习,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失去了对外部诱惑的抵抗能力,当错误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演变成犯罪。


02

不同的开始


丨行贿者说:

  我的堕落是从人情的“潜规则”中开始的。中国是个讲人情的国度,像我这样稍微有点权力的农村基层干部或公职人员,经常因为老上级、老部下、老熟人拉不下脸来,该做的事情没有做,不该做的事情却做了。

  我起初只在节假日收小红包,进而慢慢大胆地去遵循办多少事收多少钱的“潜规则”,把“等价交换”演绎得淋漓尽致,使自己鬼使神差地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找我办事的人也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各显神通。一般来说,我们相熟的都经常约在一起打麻将、玩扑克。正因如此,不少要找我办事的人就在赌桌上故意输钱给我,而我对此也是心照不宣。

  后来,我常常去澳门赌博,基本上输多赢少。慢慢地,我竟欠下几十万元的赌债。为了偿还巨额赌债,我向朋友、亲戚借钱,直到后来愿意借钱给我的人也越来越少,而我却总以为,自己终有一天会时来运转,一夜暴富。

  错误的思想和意识促使我违法犯罪,这是一个点滴积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受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影响的结果。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我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那些不受约束的行为,最终酿就成了一杯苦酒。

  2010年,我打听到国家将要征收我社的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开发的消息。当时我还欠着20多万元的赌债,由此萌生借机“捞一笔”的念头。2011年,时任区土地开发中心征地拆迁部管理员的陈某联系我,就征地事项推进进行商谈。随后,我伙同我社副社长何某及我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社员王某,利用市政府征收合作社9.26亩集体土地之机,通过虚构地上附着物及场地租赁合同的方式,骗得地上附着物及土地租金损失的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00多万元,并分给何某40万元,分给王某25万元。

  随后我又向协助市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工作的征地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贿送了50万元,并向征地拆迁部管理员陈某贿送了2万元。

  骗得巨额钱财,打通了各路“关节”,让我变得更加利欲熏心、更加肆无忌惮。2012年至2013年期间,某房地产公司准备征收我社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我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社长徐某是该公司的合伙人。为了征地工作能顺利推进,徐某找到我,希望能帮忙动员村民,接受房地产公司开出的征地条件,减小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阻力。我同意了徐某的请求,并分4次收受了徐某的贿赂共计210万元。


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漫评反腐》


丨受贿者说:

  1999年组织上调任我到某单位当主任,到任后我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自己没能经住考验,做了金钱的俘虏。

  2000年之后的几年中,单位因旧城改造,多处设施需要新建或拆除重建。随着这些设施建设工程的上马和陆续竣工,施工老板们不断对我施以恩惠。第一次施工老板给我送钱时,由于担心、害怕,我也推辞过,但终究没经得起金钱的诱惑,在半推半就中收下了。有了第一次的风平浪静,第二次似乎也变得顺理成章。尽管心里知道,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接收对方钱财乃党纪国法所不容,但面对来得如此容易的金钱,贪欲和侥幸还是占了上风,认为他情我愿,他知我知,事情是不会败露的。况且老板做了本单位的工程赚了钱,我拿一点儿是理所应当的。同时认为这也是社会的“潜规则”,别人都在拿,甚至比我拿得还多,自己不拿白不拿,工程本来就不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种思想的产生,必然导致我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后来,只要做工程的老板送钱送物,基本上我都是来者不拒,一律笑纳。其中一个老板承接的工程量较大,时间跨度也较长,前后近10次给我送钱送物,除第一次我推辞了一下外,其余均心安理得地收下了。事实证明,缺乏自律必将产生放纵的行为,如今的结果,就是我的下场。


03

一样的结局


丨行贿者说:

  回想自己走过的人生道路,我深感后悔和惭愧。自己自幼勤奋刻苦,从一名普通的农民逐步成长为社长、党员,也曾兢兢业业,踏实肯干。但随着时间流转,在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下,忘记了初心,淡化了约束,迷失了自我,在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在毁了自己的同时,也给亲人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伤害。我的案件说明,在法律面前,莫要心存侥幸,别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不论是行贿还是受贿,种下去的坏种子,定会结出恶果。


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漫评反腐》


丨受贿者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话用在我身上非常贴切。我当过17年兵,受党教育几十年,理应把心思用在干好工作上,为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多做点有益的工作。然而,30多年的奋斗,什么荣誉、地位、职务、待遇,就因为对金钱的贪欲顷刻间毁于一旦。这种刻骨铭心的悔和恨,为什么一定要等到身临其境时才有所体会呢?办案人员曾严厉地说我:“你昏了头了!”是的,我的确是昏了头,在人生的道路上因为自己的贪欲和无知迷失了方向,是对金钱的贪欲让我昏了头;是对社会上不良现象缺乏辨别能力让我昏了头;是侥幸心理让我昏了头,最终利令智昏,成为罪人。

  然而,对于手中有一定职权的党员干部来说,金钱的诱惑谁都可能遇到,但并不是每个遇到诱惑的党员干部都会成为金钱的俘虏。为什么自己没能经得住呢?原因在于主观世界改造还不够,同时自己对各种教育的认知度不够,在平时自己虽然也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但往往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讲他的,我做我的,自认为没事,反正查也查不到自己头上,结果完全应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古训。

  现在,我深深地懂得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拿了不该拿的钱物,是注定要付出代价的,只是早晚而已。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我们组织部分行贿犯罪服刑人员撰写了忏悔材料并编印成册,供各地各单位参考使用。全书分为重金攻关、处心“围猎”、巴结攀附、温情“陷阱”四个部分,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围猎”者的行贿“攻略”和心路历程。希望读者能从行贿犯罪服刑人员的忏悔中汲取教训,深刻认清行贿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深刻感受到我们党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坚强决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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