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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被害人、堵运输道路、肆意停工……这群“运霸”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九天御风002 2019-08-31
采取多种非法手段迫使外村司机无法参与运输,强迫被害人支付高价运费的“运霸”你听说过没?2019年8月27日,这个九人组成的“运霸”团伙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
案 件 事 实
被告人徐献立等9人均系郭家沟村从事大车运输的村民,近年来,为达到垄断郭家沟村废渣运输业务、无理增加运输价格的目的,以徐献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纠集在一起,采取辱骂被害人、堵运输道路、肆意停工等方式,迫使外村司机无法参与运输,强迫被害人支付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运费,多次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郭家沟村、被害人以及周边司机的正常生产、运输秩序。
经审查认定,被告人徐献立等9人以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敲诈勒索罪。
案 件 办 理
办案中,检察官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逐一询问犯罪嫌疑人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充分考虑每一个案件细节,并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确保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庭审中,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王敦孝出庭支持公诉,依法指控犯罪并充分示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等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并结合案情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
判 决 情 况
2019年8月27日,由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献立等9人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莱芜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徐献立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对其余八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实刑,并全部判处罚金。
检 察 官 说 法
徐献立等人在犯罪活动中使用辱骂被害人、堵运输道路、肆意停工等方式,垄断郭家沟村废渣运输业务,强迫被害人支付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运费,是黑恶势力犯罪中常见的软暴力行为。软暴力是相对于对他人人身和财产实施直接加害行为的另一种暴力形式,具有动机的隐蔽性、方式的机动性和后果的长期性等特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为达到犯罪目的,不直接对他人人身采取强制性行为,而是意图通过言语威胁及其他外在表现所形成的压力等非暴力手段来达到威胁、滋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是黑恶势力犯罪的又一新手段。

检 察 官 提 醒

软暴力的认定,不单单限制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它还包括滋扰、跟踪、纠缠、哄闹、静坐等手段。
侵犯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破坏社会秩序、治安的一系列行为都有可能成为软暴力。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你的利益受损,不要采取一些过激行为进行应对,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向有关司法机关寻求保护,这样才避免自己也跌入法网。
来源|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徐婵 张烨 吉帅起
责任编辑|王蓉蓉 胡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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