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公司股东是一家香港的法人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了无息贷款,请问母子公司的无息贷款有涉税的风险吗?如果有,会涉及哪些税种? 专家回复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母子公司之间无偿提供贷款服务,属于视同提供贷款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 只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不涉及其他税费。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019-08-31 08: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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