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的表述,一般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一、行为主体:是指学习者,是学生不是教师。若写成“教给学生…”或“培养学生…”都是不妥的,这样,行为的主体就变成了教师,而教师的行为不是教学目标加以描述的对象。教师的行为应放在具体的教学流程中。 二、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 用以表述“知道”这一目标的行为动词有: “说出、填出、指出、写出”等。例如,讲述《中法战争》一节,如果把目标表述为“使学生清楚中法战争的过程”,就显得比较模糊,教师无法知道学生是否清楚。如果改为“学生能在《中法战争形势示意图》上指出战争开始、结束的地点,并能标明时间;能指出四场重要战役的地点(马尾、淡水、镇海、镇南关、临洮中的四个)”,就比较容易确认学生是否掌握。 用以表述“理解”这一目标的行为动词有: “解释、说明、分类、归纳、举例”等。例如,在讲授《鸦片战争的影响》一节时,如果把目标表述为“使学生理解南京条约对中国社会的危害”的话,那么教学活动结束时,学生对《南京条约》的危害到底是理解了还是没理解,教师往往当堂难以明确验证。但如果把目标具体化为“学生能举例说明《南京条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就比较容易确认学生是否达到了目标。再如,理解“鸦片战争”爆发的原因。“A、用自己的话说出战争爆发的一般原因及侵略战争爆发的一般原因;B、在课本上找到有关战争原因的内容;C、用自己的语言解释鸦片战争爆发的原因”。 用以表述“应用”这一目标的行为动词有: “示范、评价、修改”等。例如,《鸦片战争》一节,如果把目标表述为“教会学生分析战争性质”,就有问题。若改成“学生从不同角度比较两次鸦片战争,分析两次战争的关系,归纳出鸦片战争的侵略本质”,就比较具体,可操作性强。 三、条件或情境: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主要说明学生在何种情境下完成指定的操作。如“借助工具书”、“无需参考资料的帮助”、“根据地图”等。对条件的表述有三种类型:(1)使用辅助手段或不使用。如:不用计算器来计算…;(2)提供信息或不提供;(3)完成行为的情境。如:“在课堂讨论时,叙述…要点”等。 四、表现水平或标准:是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二十题中至少答对十五题”、“达到99%的正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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