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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湖——曾经的国家级档案馆

 潇潇雨ekg9m5f4 2019-09-04

黄册,是明代户籍与赋役的基本册籍。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采纳了户部尚书范敏的建议“命天下郡、县、编制赋役黄册”,创建了作为明代户籍与赋役的黄册制度。据《明史稿·食货志》载:“册凡四:一上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存一焉,册面青纸,惟上户部者黄纸,故谓之黄册”黄册的基本特征是“以户为主,详具旧馆、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人口,财产是黄册登载的主要内容。明初,黄册制度的实施,对稳定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生活,发展经济生产都有过积极的作用。黄册制度自洪武十四年(1381年)施行,至明末崇祯十五年(1642年)结束,历时二百六十多年,基本上与明王朝相始相终。

黄册制度的形成

1368年,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统治,建立了大明王朝。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用以巩固和发展新生的政权,成了朱元璋首先考虑的问题。明初,他下令收集元代户籍,了解民情作为施政参考。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颁布命令,在全国范围内调查户口,正式推行“户帖制度”。“命户部籍天下户口,每户给予户帖”他亲自主持推广户帖制度,并采取一系列的严厉措施,雷厉风行地在全国实行。户帖登载的内容,包括人口状况和家庭财产,是明初管理户口和征调赋役的主要凭据。洪武十四年(1381年),黄册制度取代了户帖制度,成了一种更高级的户口和赋役的管理制度。

朱元璋与毛老人

明初,朱元璋恩准天下官员三年朝觐一次,各州县老人也可参与。某年朝觐,朱元璋问一老人:“朕将命工部筑室于后湖之中,以藏天下黄册之所,然当作何向宜乎”老人对曰:“此堂当东西向,庶朝夕皆为曰色所晒,而黄册无浥烂之虞也。”朱元璋采纳了老人的建议。这种利用自然阳光解决潮湿的方法,确实起到了实际效果。相传,提此建议的老人姓毛。在封建迷信的年代,迷信往往是一种统治。朱元璋为防鼠患,根据“毛”、“猫”的谐音,在老人去世后,将其葬于梁洲黄册库旁,表彰其建册库之功绩,并建“毛老人庙”(又称神祠)一座,春秋祀之。而所建的这座神祠恰恰是东西向,正符合了老人对建黄册库的建议。

黄册制度的本质

明王朝从建立政权初,就和豪强地主展开了争夺户口的斗争。农民出身的朱元璋深知“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明初,朱元璋曾颁布解放那些在富豪地主家为奴的百姓为民的命令,挟新政权的强大威力,把劳动人民从旧贵族手中夺回,归由明王朝政权掌握。对于这些人户的有效管理问题,成为统治者的当务之急,黄册制度正是适合这种需要而创建出来的。黄册制度是将户籍与赋役合二为一的一种册籍,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征调赋役,通过黄册制度,实行“人户以籍为定”,对全国人户实行严格的人身控制,同时把明王朝统治下的各种人户都无例外组织到黄册的里甲制之中,有效地坚持和维护封建徭役制度。

黄册的攒造

明洪武年间规定,黄册每十年攒造一次。首先由户部查照原定册式,刊印成图册,奏请皇帝批准;而后,由各地官府照式翻刻,通过榜文晓谕天下;民户根据官府公布的注意事项,在限期内把本户十年内人丁、事产的变化如实地填写在《清册供单》上。各级官府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装订成册,主审官签字钤印,然后逐级呈送到户部,户部按类汇编成全国总册,呈供皇帝御览。按黄册制度规定,各地制造的总册要详写地区名称并留副本备查。解送到户部的黄册须经查考后,再转送后湖(玄武湖)册库收贮。明政府规定:黄册长宽各为一尺二寸,不得越度。黄册的种类有:里甲赋役黄册、司府州县总册、军匠专职役户册籍等。

黄册库经费来源

黄册制度是一项长期实施的制度,是需要大量经费的。但规模巨大的黄册库却没有任何固定的经费,最初由南京几个相关部门拼凑,有些费用则由上元、江宁两县负担,查册监生的费用则由国子监负责。自洪武到正德这一百多年间,黄册库就在这种无固定经费的状况下维持着。正德九年(1514年),南京刑科给事中史鲁上书:对地方官送来的有错黄册,一经查出驳回重造,给予罚款,所罚款项,作为后期黄册库固定经费。此法得到明武宗朱厚照的恩准,并作为一种制度在全国推广。有了“驳费”,黄册库摆脱了窘境而成为富裕部门,但黄册驳费的真实作用,却满足了统治阶级内许多人的贪婪和欲望。

戒备森严的黄册禁地

“为贮版图人罕到,只余楼阁夕阳低。”这是明代对戒备森严黄册库的描写。明弘治三年(1490年),明政府对黄册库范围进行界定,并立界石三十六块,碑高143厘米,宽48厘米,厚15厘米,重达200多公斤,用界墙、界石“以断人畜往来,樵牧窥视册库”湖内外派有专职官吏和军队负责巡守防卫,对过湖船只加以重锁,钥匙由皇宫太监专责保管,防范工作十分严密,“巡湖有役,过湖有舟,操舟有锁,钦定一六过湖,非其期不敢渡”为保证黄册安全,在建有册库的岛上不许生火,不许点灯,以防火灾;对于前来查册官员,有着种种的严格限制,防止泄密;不允许军户出身的监生到后湖查册,以防私改户籍;除后湖官员外,其他官吏一概不许入湖。弘治二年,钦差两广公干郭镛,因私闯后湖,遭到皇帝重斥而撤职。 

黄册大案

为维护黄册制度的健全,明政权对团局造册或改抹黄册一律处以斩首,对隐瞒产业试图减除粮税的也要处以极刑。但明中叶以后,随着黄册制度的衰败,黄册中的舞弊现象日趋严重。成化二年(1466年),张成花重金收买了黄册库的官吏,偷抄和洗改了本户的黄册底籍;正德五年(1510年),江西南昌丰城县陈质先、陈季三父子先后用银绢等买通地方管册官员,偷换黄册户籍,又到南京买通黄册库库匠高景清偷盗出洪武、永乐年间属于自己的册页,携出湖外烧毁。案发后,张成、陈季三、高景清等人都处以斩刑,分别在后湖黄册库和江西布政司黄册库前枭首示众。这些腐败现象,严重侵蚀着黄册制度的作用。

星罗棋布的黄册库房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下诏:“令各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县并各上官衙门所造黄册,俱送户部转送后湖收架”每当黄册大造之年,先有黄册库主管官员奏请皇帝批准,预建新册库三十间,以备收贮全国各地送来的黄册。册库根据地势和位置,分别称作东库、西库、南库、北库或前库、后库等;各库再按时间、地点依次编号,以便查阅。明初,后湖三洲设库:旧洲(梁洲)贮洪武、永乐、宣德、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等年份的黄册;中洲(环洲)贮弘治、正德、嘉庆等年份的黄册;新洲(樱洲)贮嘉庆十一年以后的黄册。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至万历二十年(1592年),黄册库从最初的三十间发展到九百多间,密布于玄武湖的五洲之上。黄册库所保存的黄册数量相当巨大,据《后湖志》记载:正德元年(1436年),在库黄册有四十余万册;弘治三年(1490年),为七十七万二千九百余册;万历二十年(1592年),已有一百五十三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册。到了明朝灭亡前夕,除历年浥烂,损坏的黄册外,据估计尚有一百七十万册以上,真可谓:“湖中文册浩穰,漫若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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