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长沙2019-09-08 15:23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小华)记者今天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日前向各区县(市)人社局、各用人单位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及变更登记网上经办规则。 通知指出,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为企业减负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工风险,解决用人单位因人员流动性大而引起的社会保险按月申报缴费的相关问题,现对我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变更登记经办规则予以明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各用人单位可以自用工或终止用工之日起30日内随时在我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或变更登记,并在当月底之前通过12333公共服务平台逐月自行确认暨申报本月参保职工信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确认申报的职工参保信息及其缴费工资申报信息核定其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自行确认后的单位职工参保信息不得再行修改、撤销或变更。用人单位月底未及时确认当月参保职工信息的,以当月底实际登记在册的参保职工信息为准,核定其当月参保职工人数,并结合系统缴费工资申报信息核定其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作者:周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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